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DFD2023-078#
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东营市分公司广饶县内邮路采购项目(第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约25万元
采购需求:
标包划分 |
权重占比 |
线路名称 |
运行里程(公里) |
5吨招标限价(趟次) |
备注 |
包1 |
52% |
广饶-大王 |
68 |
487.53 |
日运行两频为1趟次 |
36% |
广饶-码头 |
75 |
504.6 |
||
12% |
广饶-陈官 |
100 |
564.47 |
以上线路不确定合同期内全部或长期运行,将按照采购人业务发展需要进行变动、撤销或改为自办运行,具体以采购人调度通知或书面通知为准。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运输服务的单位;
2、供应商必须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开标日企业资质在有效期内)。
3、供应商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邮政企业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4、供应商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够提供采购方所需增值税专用发票。
5、供应商须承诺成交后,根据采购人要求,采购方项目所在地周边5公里内设立固定的经营场所或办公地点,全年7×24小时响应,须提供承诺书。
6、供应商具有2年以上快递行业运输经验,能够提供不少于10台的(含1.5吨、2吨、5吨、8吨、12吨等)多种满足运输的自有车辆(含分公司及控股公司车辆)。外包运邮车辆应优先使用承运商自有车辆(车辆所有人为本公司、分公司、控股/子公司),自有车辆使用率不得低于采购资格条件中规定的标准,供应商提供的车辆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A、供应商所有车辆;(此种情形,供应商提供车辆行驶证复印件证明车辆属于供应商所有。)
B、供应商的分公司、子公司、控股公司所有车辆;(此种情形,供应商提供证明材料须证明相关分公司、子公司、控股公司与供应商的所属关系,且提供证明材料须证明车辆属于相关分公司、子公司、控股公司所有。)
各供应商须按照所投标包段中每个路向(点到点路向)提供不低于符合本项目需求的1部自有车辆行驶证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并承诺为项目所提供的车辆均可用于且能够满足本次招标线路的实际运行。提供车辆信息须年检全部合格,符合国家规定技术标准。任何时间如发现存在伪造车辆信息的企业,直接取消其投标资格,视情况限制其2-5年内在山东邮政各企业运输采购的投标资格,并罚没投标保证金。
7、运输外包商提供承担邮件运输任务的车辆应当依照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不得低于200万元的第三者商业责任险、不得低于10万元的座位险(乘客险)和赔付额不得低于20万元/的单车货物保险。须提供承诺书。
8、供应商承诺禁止累计行驶里程达到60万公里以上或者使用年限达到5年以上的车辆承担邮件运输任务(车龄按照机动车行驶证注册日期起计算),须提供承诺书。
9、供应商承担运输任务的外包运邮车辆必须配备满足交通运输部要求的卫星定位设备,并接入中国邮政车辆运行管控平台。未经许可严禁悬挂、喷涂“中国邮政”相关标识。
10、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供应商。
11、供应商须提供自2021年6月1日起(2年内)累计结算人民币50万元以上的邮政或快递物流行业委托运输业绩(需提供合同项目的足额发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12、供应商须承诺:成交通知书下发后7个工作日内,按照合同项目年度预算的5%确定的履约保证金缴付金额,缴付履约保证金并支付到采购人指定的账户或提供同等金额的银行保函,作为成交供应商履行合同项下义务的保证。合同期满后,在供应商完全履行合同各项义务的情形下,双方不再续签合同的,结清各项款项、考核项等费用后,剩余保证金退还给供应商(不计利息)。须提供承诺书。
13、供应商若为备用承运商,须承诺旺季期间满足采购人对成交(备用商)线路的派车需求,须提供承诺书。
14、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包次投标。
15、供应商须承诺投入使用的自有车辆应占所有投入使用车辆的60%以上。在自有运力不足的情况下,经采购方同意可以临时使用非自有车辆提供服务,非自有车辆须属于法人单位且合法使用,须满足资格条件第1条、第7条、第8条、第9条,同时承诺对所有车辆的运输服务承担全部责任,经采购人对临时车辆车况和驾押人员进行严格审批,符合运邮要求的,方可使用相应临时车辆。须提供承诺书。
16、供应商须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须提供承诺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7月26日8时00分至2023年8月1日17时00分。
2、获取地点:“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
3、获取方式:平台发售,登录“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
https://cg.11185.cn/)注册报名并按照流程下载磋商文件;(磋商文件售价:3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1.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8月7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2.递交地点:“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东营市东营区红河路219号创客中心1#楼四楼402室
五、开启
磋商形式:本项目采用线上线下并行的方式进行开标。通过“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线上解密开标,并在线下通过纸质响应文件磋商。
时间:2023年8月7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东营市东营区红河路219号海通创客中心1号楼402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官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山东省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2、本项目采用电子化和纸质化并行方式,供应商需按照以下流程参与项目:“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注册→登录→【CA办理】→査找对应项目→报名→填写相关信息→审核→线下支付标书费→上传缴费凭证→下载招标文件。
CA证书办理、“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操作相关事宜请下载“平台首页一用户中心一下载中心一中国邮政电子釆购与供应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相关资料,或可联系客服电话400-7888-550(周一至周五09:00-17:00)。
注:在中国邮政电子采购平台完成“下载招标文件”的操作,招标文件费用为300元(采用现场缴纳或转账并上传缴费凭证的方式交纳),售后不退。
3.电子版与纸质版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均为2023年8月7日14时30分,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https://cg.11185.cn/)下载的“中国邮政投标管家”递交加密的电子版响应文件,并在2023年8月7日14时00分至14时30分现场完成纸质版响应文件和电子版响应文件“签到"流程。
3.加密、解密。供应商须在开标前对“中国邮政电子釆购与供应平台”递交的电子版响应文件进行加密。供应商须在平台下载《中国邮政投标管家》工具结合CA证书,进行电子版响应文件的编制,并在开标前进行加密后上传至平台。开标时,现场使用CA证书进行电子版响应文件现场解密或远程解密。由于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解密、解密截止时间之后仍未按规定完成解密的,该供应商的响应将被否决。供应商须自行考虑互联网网络及运行环境不畅、介质损坏等因素造成的风险。
4.纸质版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现场电子版响应文件解密地点:东营市东营区红河路219号海通创客中心1号楼402室。供应商须派代表当面递交纸质版响应文件,并且携带制作电子版响应文件的电脑,保证网络畅通、运行环境良好、介质完好等,不影响开标后现场解密电子版响应文件或远程解密。
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纸质版和电子版响应文件视为无效投标。
5.电子版响应文件与纸质版响应文件内容须相同。磋商文件中要求的盖章、签字,在制作电子版响应文件时可以是有效的电子签章,也可以是加盖公章、签字的纸质版扫描件。(电子签章后,文档不应再修改,否则签章无效;如需修改,请修改后重新签章)
定义:
(1)电子版应答文件指:按磋商文件要求通过《中国邮政投标管家》工具编制、加密、上传至“中国邮政投标管家”(网址:https://cg.11185.cn中下载)的电子版应答文件。
(2)纸质版应答文件指:按磋商文件要求制作的纸质打印版应答文件以及U盘介质的word可编辑版、PDF应答文件。本项目如遇电子版应答文件与纸质版应答文件不一致的,以纸质版应答文件为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东营市分公司
地 址:东营市东营区府前大街132号
联系人:高先生
联系方式:0546-80817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东方大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东营市东营区红河路219号
联系人:姜女士
联系方式:0546-83278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