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绍兴市分公司2023年邮件运输(区趟)业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标包2)第三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3-07-25来源:中国邮政网

  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绍兴市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拟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绍兴市分公司2023年邮件运输(区趟)业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标包2)第三次”(项目编号:SXPOST-FW-2023026)以公开竞争性磋商方式对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产品和服务的供应商进行采购。本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具备磋商条件,现邀请有意向的合格供应商提交应答文件并参与竞争性磋商。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一、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绍兴市分公司2023年邮件运输(区趟)业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标包2)第三次;

  二、项目编号:SXPOST-FW-2023026

  三、项目概况:本项目采购为满足2023年快递包裹、标准快递等邮件省内邮路运输的需求;

  四、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五、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

  (一)采购内容

  本项目分为2个标包,各中标1名供应商,可兼投兼中。本项目预估总采购额268万元(含税),其中标包1预估总采购额50.1472万元(含税),标包2预估总采购额217.8528万元(含税)。本此仅对标包2内容进行采购。

  标包号

  序号

  线路

  班期

  约定单程里程(公里)

  往返里程数公式约定

  最高单限价(元/公里)

  车型要求(厢式货车)

  预估趟次(每年)

  预估采购金额(万元)

  评分权重

  2

  2-1

  嵊州-绍兴

  周7班每日两班(往返)

  95

  单程公里数*1.5

  4.8

  9.6M

  878

  80.0736

  37%

  2-2

  新昌-绍兴

  周7班每日一班(往返)

  101

  4.8

  9.6M

  410

  39.7536

  18%

  2-3

  诸暨-绍兴处理中心

  周7班每日一班(往返)

  95

  4.8

  9.6M

  548

  49.9776

  23%

  2-4

  上虞-绍兴

  周7班每日一班(往返)

  40

  7

  9.6M

  858

  48.0480

  22%

  注:具体采购公里数以实际发生量为准,据实结算,招标人不做承诺;里程核算根据核定里程核算,如遇场地变更、线路调整等特殊情况,线路里程核定由双方协商确认后以补充协议形式进行调整。其中:

  包2:基准车型为9.6米(60方)厢式车。其他车型根据系数进行折算。

  车型

  5吨

  8吨

  12吨

  20吨

  25吨

  30吨

  车长

  6.0米

  7.6米

  9.6米

  13.0米

  15米

  17.5米

  车容积

  30m3

  45m3

  60m3

  90m3

  105m3

  135m3

  折算比例系数

  0.6

  0.85

  1

  1.35

  1.48

  1.70

  若相应车型不满足容积要求,按每立方单价进行折扣。具体计算公式及车型价格比例系数如下:

  车型运价=基准单价*价格比例系数-容积差额*每立方差额单价;

  每立方差额单价=区间内车型单价差额/区间内容积差额。

  举例如下:

  85方厢车运价计算如下:

  车型运价=基准单价*价格比例系数(1.35)-容积差额(90-85)*每立方差额单价

  每立方差额单价=(基准单价*价格比例系数(1.35)-基准单价*价格比例系数(1))/(90-60)

  若在合同有效期内出现串行、环形或相似邮路等新增邮路需求,实际里程和结合车型结算。调整后的邮路及加班车、临时邮路执行与正班车相同的外包单价。

  新增邮路运价计算公式为:原单程邮路协议价(元/公里)×新增邮路里程(串行、环形、相似邮路等)。新增邮路适用本条款时须双方协商一致。

  若在合同有效期内增加/调整装卸点,从而出现未详细约定的运输线路,甲方将按照就近原则,选取相同终点的最近邮路作参照,以其外包单价进行结算,具体里程以甲方核定为准。出现途经道路较长时间(超过30天)封路建设等需要绕路情况时,经甲方批准后,按实际绕道增减里程临时相应调整结算里程。

  (二)服务期限:服务期限为一年;首年服务期限到期后实际执行金额未达到预算金额的,首年采购合同终止;在首年服务期限内,实际执行金额已达到预算金额的,首年采购合同终止;首年采购合同终止后,双方无异议可续签一年(1+1模式)。

  (三)服务地址:招标人指定地点;

  (四)基本服务时间,详见下表:

  标包号

  序号

  线路

  始发地

  发车时间

  2

  1

  嵊州-绍兴

  嵊州市高翔路18号邮件处理中心

  09:30,19:00

  2

  新昌-绍兴

  浙江省绍兴市新昌县十九峰路与桃源路交叉口北150米

  23:00

  3

  诸暨-绍兴处理中心

  诸暨市中国针织原料市场(三环线西200米)

  19:00

  4

  上虞-绍兴

  上虞区人民西路1738号

  20:00

  (四)报价要求:包含但不限于用于本项目的运费、燃油费、过桥过路费、人工成本、固定资产成本、设备设施、交通工具维护成本、保险、税费、因断路施工造成车辆绕行产生的费用以及其他成本、费用和营业外支出等一切费用,并已考虑淡旺季、节假日等因素。*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详见“最高限价”要求,不符合要求的报价,将否决其投标。

  (五)质量标准:符合公路运输安全规定、招标人邮件运输要求。

  2、供应商资格条件: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采购文件第三章“评分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应答将被否决。

  2.2.1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在的企业,或有总公司法人授权的分公司。

  2.2.2注册资金必须达到50万元,分公司投标人以所代表的总公司注册资本为准。

  2.2.3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许可证》;所有车辆必须投保《货物运输险》,保额不低于100万。

  2.2.4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应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2.5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2.2.6被列入浙江省邮政分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黑名单的投标人,禁止参加本项目。

  2.2.7本项目不接受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为近亲属关系),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2.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并且不得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

  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3、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3.1 线上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请于2023年7月25日9:00:00至2023年7月28日17:00:00(北京时间,下同),进入《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获取方式如下:(1)未在该平台注册并办理CA证书的供应商,请先行注册并办理CA证书,通过线上方式自行获取采购文件,已在平台注册并办理CA证书的供应商,可直接登录平台获取采购文件;(2)采购文件获取步骤:首先进入《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https://cg.11185.cn首页-用户中心-下载中心-下载操作手册(详细阅读,根据操作手册完成注册、登录、CA办理、平台相关应用的安装使用),然后查找对应项目-供应商报名(请务必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报名资料的原件扫描件)-等待审核-审核通过后-标书购买-确认标书费-供应商下载采购文件)。CA办理请根据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操作手册的要求完成。平台服务电话:400-080-9508(周一-周五9:00-17:00),CA服务电话:400-7888-550。

  3.2 采购文件售卖费用:采购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户名: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打款账号:3110830019310009366,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杭州天水支行(支付采购文件费用后请务必上传缴费凭证,并告知采购文件获取联系人:俞柳婷,联系电话:17767272008)。

  注:采购代理机构仅对获取采购文件时上传的资料进行符合性检查,材料真实、有效性由本项目磋商小组在评审阶段审核。

  3.3 潜在供应商,请务必在采购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登录平台选择项目、获取采购文件,获取时间截止后,将不能获取采购文件,即不能参加此次采购活动,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潜在供应商自行承担。

  3.4 购买采购文件统一开具浙江电子增值税普通发票,供应商购买采购文件后,由采购代理机构确认生成电子发票,生成后发票下载链接将推送至供应商所留的联系人邮箱及手机(短信形式),请各供应商注意查收。(发票需在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s://zjzt.chinaccsscm.cn上开具,未在该系统注册的潜在供应商请先注册(入口为“用户注册”-“供应商注册”,机构类型选择“其他组织”,税号填写完整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获取登录账号后即为注册成功,注册免费,此平台不接收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应答文件的递交:

  4.1 电子版应答文件递交平台:供应商应在应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邮政投标管家”(网址:https://cg.11185.cn 中下载)递交加密的电子版应答文件。

  4.2 应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电子版应答文件与纸质版应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均为2023年8月1日9:30:00(北京时间),未按规定时间递交电子版应答文件或纸质版应答文件的供应商将被否决。

  4.3 电子版应答文件签到时间:请于应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30分钟内,完成电子版应答文件“签到”流程。

  4.4 纸质版应答文件递交地点:绍兴市越城区府山西路翰林越府西南门斜对面(中国通信服务绍兴分公司)C楼2楼201会议室,供应商须至递交地点或以采购代理机构认可的方式递交纸质版应答文件。

  4.5 电子版应答文件加密、解密:供应商须在应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对“中国邮政投标管家”(网址:https://cg.11185.cn 中下载)递交的电子版应答文件进行加密。供应商须在平台下载《中国邮政投标管家》工具结合CA证书,进行电子版应答文件的编制,并在应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进行加密后上传至平台。至开标时间,使用电脑(须安装好相关驱动证书,保证网络畅通、运行环境良好、介质完好等)及CA证书进行电子版应答文件进行解密。

  4.6 电子版应答文件与纸质版应答文件内容须相同。采购文件中要求的盖章、签字,在制作电子版应答文件时可以是有效的电子签章、电子签名,也可以是加盖公章、签字的纸质版扫描件。(电子签章后,文档不应再修改,否则电子签章、签字无效;如需修改,请修改后重新电子签章、签字)。

  定义:

  (1)电子版应答文件指:按采购文件要求通过《中国邮政投标管家》工具编制、加密、上传至“中国邮政投标管家”(网址:https://cg.11185.cn 中下载)的电子版应答文件。

  (2)纸质版应答文件指:按采购文件要求制作的纸质打印版应答文件以及U盘介质的word可编辑版、PDF应答文件。本项目如遇电子版应答文件与纸质版应答文件不一致的,以纸质版应答文件为准。

  4.7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4.8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采购人/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应答文件:

  4.9 不接受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应答文件

  4.9.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4.9.2  未按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纸质版应答文件;

  4.9.3  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采购文件的。

  4.10 磋商将于应答文件递交后进行,供应商应派授权代表及相关人员按代理机构安排的具体时间参与磋商。

  5、开标:

  5.1 开标形式:本项目采用线上线下并行的方式进行开标。通过“中国邮政投标管家”(网址:https://cg.11185.cn 中下载)线上解密电子版应答文件开标,并在线下通过纸质版应答文件唱价。

  5.2 开标时间:2023年8月1日9:30:00(北京时间)。

  5.3 开标地点:绍兴市越城区府山西路翰林越府西南门斜对面(中国通信服务绍兴分公司)C楼2楼201会议室。

  5.4 电子版应答文件现场解密截止时间为:开标时间后的(不少于30分钟)自行进行应答文件解密,解密截止时间之后仍未按规定完成解密的供应商,则开标以递交的纸质版应答文件为准,未递交纸质版应答文件的供应商将被否决。供应商须自行承担互联网网络及运行环境不畅、介质损坏等因素造成的风险。

  6、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门户网站发布公告。

  7、其他事项:

  本采购项目监管部门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绍兴市分公司纪委  电话:0575-88618975。

  8、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绍兴市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

  地址:绍兴市延安东路322号

  地    址:杭州市拱墅区河东路215号

  联系人:胡女士

  邮    编:310000

  电话:0575-89100845

  项目负责人:俞柳婷

  电子邮件:/

  项目联系人:俞柳婷

 

  电    话:17767272008

 

  电子邮件:yuliuting.gyl@chinaccs.cn

 

  户    名: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杭州天水支行  

 

  账    号:3110830019310009366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绍兴市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

  2023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