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生产经营需要,我司生产车辆维修保养服务采购项目,以公开竞争性磋商的方式,择优选定成交投标人。
采购人: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市第二分公司
磋商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方式:0531-55770676
技术联系人:杜先生 联系方式:15965770288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党家庄镇催马庄中邮物流园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有能力履行该项目的单位。
2.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具有三类及以上汽车维修经营资格。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务主管部门核发的税务登记证照及财务结算凭证,能够开具邮政企业所需的可抵扣税费的增值税发票。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在以往投标活动中无不良记录、无负面社会影响。
5.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邮政企业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6.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7.投标方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投标方在济南市主城区有固定维修场地,可提供7×24小时到场服务及主城区绕城高速以内免费救援,长清、平阴、济阳、商河、章丘、莱芜主城区内救援。
10.投标方具有独立的维修设备、维修车用电脑,建立车辆健康电子档案,可提供停靠大型车辆的场地、厂房。
11.投标方应具有必要的内部管控制度和管理措施,保证其员工遵守双方约定的与本项目有关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标准规范。
12.可提供冬季低温和夏季高温的情况下上门对车辆进行强检和维护服务。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3.1 公告期限:2023年7月25日9时00分至2023年7月29日17时00分(报名截止时间)。
3.2 本项目实行网上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投标人将营业执照副本、(生产、施工、销售、代理)资质、安全资质、环保认证、质量体系认证证书、退还投标保证金的对公账户信息(盖章),等本次投标所涉及的有效证书、证件、文件的原件扫描后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sdcnplcg@163.com 。
3.3 法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扫描件(授权书上写明授权人联系电话、邮箱);
3.4 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无违法违规证明(首页截图,加盖公章);
3.5 网上报名信息登记表(以下报名登记表以excel表格的形式通过电子邮寄发送至:sdcnplcg@163.com);
3.5.1 报名登记表(样表):
生产车辆维修、维保服务采购项目报名信息登记表
公司 全称 |
法人 姓名 |
被授权人 姓名 |
被授权人 身份证号 |
联系电话 |
邮箱 |
以上信息以招标文件最终记载为准。
1. 投标人在2023年7月29日17:00前,向下列指定账户提交20000.00元(大写:贰万元整)投标保证金。
2. 投标保证金缴纳银行信息
户名: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市第二分公司
开户行:工行济南经二路支行
账号:1602001009200216805
3.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使用对公账户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向以上指定账户成功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视为有效缴纳。如因故无法在指定的时间内缴纳投标保证金,其它条件又能符合投标要求的,投标人可出具书面的,经法人签名并加盖公章的解释及保证书,经采购小组审查后同意投标的,在开标前以现金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参与开标。
4.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将作为成功报名的一部分。未按要求、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视为报名不成功,其投标行为将被采购人拒绝。
5.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公示结束后的60日内无息退还。
6. 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结束后无息退还(或根据合同约定执行)。
7.鉴于采购人财务制度,投标人需按照附件《投标保证金返还账户信息》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返还账户信息,否则可能导致投标保证金延期返还。
8. 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视为投标人违约,所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不予返还:
(1)投标人未按约定时间参与开标或递交投标响应文件后在开标前撤回、修改其投标响应文件的;
(2)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对投标响应文件中的实质性响应内容进行变更的;
(3)在投标资质审查中(含中标后),发现投标人资质存在弄虚作假的;
(4)招标过程中或中标后被发现投标人存在串标行为的;
(5)投标人中标后放弃或成交后未能按规定签订合同的;
(6)投标人在履约过程中被发现提供与投标承诺相差过大的产品或服务,或者产品及服务以次充好的;
2023年7月25日至2023年7月29日。
6.1 时间:2023年8月1日9时00分至2023年8月1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6.2 地点: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催马庄北中邮物流园办公楼
1.时间:2023年8月1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催马庄北中邮物流园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3.本次公开竞争性磋商将采取线下形式进行。
4.有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报价不得高于投标限价。
1. 采购人现有生产用车辆21辆。为保障生产运输正常进行,通过集中采购方式,解决车辆维护保养问题、达到降本增效效果。
2. 投标人必须根据技术部分的要求提供最终产品和服务。
3. 本项目经公开竞争性磋商后,以综合评分法计算供应商得分(报价得分大于或等于80%),按照评审规则确定中标供应商。
发布人: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市第二分公司
发布时间:2023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