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呼伦贝尔市分公司烟草干线终端卷烟配送货物保险项目(二次)单一来源采前公示

2025-11-13来源:采购平台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呼伦贝尔市分公司烟草干线终端卷烟配送货物保险项目(二次)单一来源采前公示

招标项目编号(PMJT-HLBE-2025-014)

项目所在地: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

一、招标条件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呼伦贝尔市分公司烟草干线终端卷烟配送货物保险项目(二次)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自筹资金:15万元,招标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呼伦贝尔市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方式为其他单一来源采购。

二、项目概况和范围

规模:烟草干线运输配送车辆需投保不低于500万元/车的货运保险,烟草终端配送车辆需投保不低于100万元/车的货运保险;烟草干线项目用车25台,每台车货物运输险保费约0.43万元;烟草卷烟终端配送项目用车28台,每台车货物运输险保费约0.15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呼伦贝尔市分公司烟草干线终端卷烟配送货物保险项目(二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呼伦贝尔市分公司烟草干线终端卷烟配送货物保险项目(二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供应商须具有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原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提供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扫描件)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提供承诺函)。 3.提供2022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之日(以合同签订日期或保单日期为准)至少2份财产类保险业绩合同,提供合同或保单扫描件; 4.提供2年内具有社会影响力理赔案件至少2份,提供理赔记录; 5.企业信誉: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6.响应人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

资成立的企业; 7.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及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供应商,均无资格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的投标,本项目中标供应商不得分包、转包。;

本项目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11-13 09:00:00到2025-11-16 17:00:00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五、投标文件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25-11-17 09:30:00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中电天禧小区3号楼106门市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2025-11-17 09:30:00

开标地点:** 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中电天禧小区3号楼106门市**。

七、其他

本项目于2025年10月29日、2025年11月06日分别发布第一次、第二次公开竞争性磋商公告,在报名期限内一次有两家供应商(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呼伦贝尔市分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呼伦贝尔中心支公司)报名参加,二次仅有一家供应商(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呼伦贝尔市分公司)报名参加,根据招标方案的规定及采购人确认,本项目转为单一来源采购,现发布单一来源采前公告。;

公告发布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内蒙古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s://www.nmgztb.com.cn/)、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https://www.chinapost.com.cn);

八、监督部门

本项目监督部门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呼伦贝尔市分公司

九、联系人

招标人: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呼伦贝尔市分公司

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伊敏大街

联系人:鲁女士

电话: 13947036855

邮件:30098808@qq.com

招标代理机构:普迈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中电天禧小区3号楼106门市

联系人:杨先生

电话: 15849156574

邮件:2468920443@qq.com

 

 

招标人或其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__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代理机构:: _________________(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