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衢州市分公司快递物流共配服务中心安防设施建设项目(第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3-07-17来源:中国邮政网

  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衢州市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拟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衢州市分公司快递物流共配服务中心安防设施建设项目(第二次)”(项目编号:QZPOST-GC-2023013)以公开竞争性磋商方式对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产品和服务的供应商进行采购。本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具备磋商条件,现欢迎有意向的合格供应商提交应答文件并参与竞争性磋商。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一、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衢州市分公司快递物流共配服务中心安防设施建设项目(第二次);

  二、项目编号:QZPOST-GC-2023013;

  三、项目概况:根据综合办公室提交,经衢州市分公司签报第82号批复的采购需求,本次项目拟启动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衢州市分公司快递物流共配服务中心安防设施建设项目(第二次)的采购。

  四、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五、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

  (一)采购内容

  本项目分为1个标包,成交1个供应商。本项目总预估采购金额37.7万元(含税)。

  标包号

  服务

  名称

  服务内容及要求

  基准价

  *最高限价

  服务期限

  增值税率

  1

  衢州市快递物流共配服务中心安防设施建设

  详见附件2-6

  详见附件2

  ≤100%,(报价为折扣率(非OFF),可精确到百分比小数点后二位)

  3个月

  13%

  注:具体采购额以实际完工量为准,采购人不作承诺。

  (二)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完成初验收。

  (三)应答报价:包含但不限于设备及材料费、运输费、设计费、设备安装费、调试费、保险费(如有)、税费等直至设备试运行并经合同签约甲方验收合格后交付用户使用前的一切相关费用以及提供维修、保养的人员所需的一切费用。

  本项目应答报价形式为折扣率(非OFF),即:结算单价=基准价×应答报价(折扣率),不接受应答人采用不平衡报价法对个别单价所作的调整。

  *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四)免费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三年,质保期内设备免费更换和保修。

  (五)质量标准:符合《邮政企业安全生产设备(设施)配置规范》(Q/YZ 0026—2019)和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

  *所有产品必须满足接入中国邮政远程集中监控系统及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绿盾”联网的要求,并由成交人完成接入调试工作(成交人提供的设备如果不能接入到以上平台或无法正常稳定运行,采购人不负任何责任,所有损失由成交人承担)。

  (六)技术要求:中心场地走线区域架设桥架,托架焊接至主梁槽钢,桥架固定到托架上。码垛区域摄像机,采用镀锌管焊接到房屋主立柱,悬挂的方式安装。道路区摄像机,承重路面过线采用48镀锌管为外保护层内置PE管保护线缆。

  (七)服务地址:衢州市衢江区兴业大道1号。

  (八)需求单位: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衢州市分公司。

  2、供应商资格条件: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采购文件第三章“评分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应答将被否决。

  一、供应商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在的企业,或有总公司法人授权的分公司。

  二、供应商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须涵盖本次采购内容。

  三、供应商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四、供应商必须具备本项目类似经验业绩,提供至少一份2020年1月1日以来签订的类似项目合同业绩,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合同关键页至少包括合同签订时间、合同签章页、合同标的或服务内容)。

  五、摄像机、录像机产品必须获得原厂家授权,并提供盖章证明文件。摄像机、硬盘录像机必须出具公安部安全与警用电子产品质量检测中心检验报告。

  六、供应商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七、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 gov .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八、被列入浙江省邮政分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黑名单的供应商,禁止参加本项目。

  九、本项目不接受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为近亲属关系),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本项目的应答。

  十、供应商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十一、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并且不得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

  3、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3.1 凡有意参加磋商者,请于2023年7月17日9时00分至2023年7月20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登录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s://zjzt.chinaccsscm.cn,在线获取电子采购文件,已在该系统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请直接登录系统(入口为“供应商登录”)找到对应的采购项目购买并下载采购文件,未在该系统注册的潜在供应商请先注册(入口为“用户注册”-“供应商注册”,机构类型选择“其他组织”,税号填写完整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获取登录账号后登录系统进行文件下载)。注册免费,登录系统后可下载操作手册。如遇问题,可电话咨询朱强,电话:15325818207。

  3.2 采购文件售价按500元/本收取,采购文件售后不退(建议通过系统使用支付宝缴纳采购文件费用)。

  注:采购代理机构仅对注册时上传的资料进行符合性检查,材料真实、有效性由本项目磋商小组在评审阶段审核。

  3.3 注册成功的供应商,请务必在采购文件售卖截止时间前,登录系统选择项目、购买采购文件,购买时间截止后,供应商将不能购买,即不能参加此次磋商活动,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3.4 购买采购文件统一开具浙江电子增值税普通发票,供应商购买采购文件后,由采购代理机构确认生成电子发票,生成后发票下载链接将推送至供应商所留的联系人邮箱及手机(短信形式),请各供应商注意查收。

  4、应答文件的递交:

  4.1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7月25日13时30分

  4.2 递交地点:衢州市柯城区三衢路518号衢州市邮政公司6楼会议室。

  4.3 应答文件应按采购文件的要求由供应商授权代表递交至递交地点,应答文件中应附有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报价保证金(如有);

  4.4 逾期或未密封的应答文件恕不接受。

  4.5 磋商将于应答文件递交后进行,供应商应派授权代表及相关人员按代理机构安排的具体时间参与磋商。

  5、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官网、浙江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告发布。

  6、其他事项:

  本采购项目监督机关为中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衢州市分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举报电话:0570-3044101。

  7、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衢州市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

  地    址:衢州市柯城区三衢路518号

  地    址:杭州市河东路215号

  联 系 人:徐老师

  邮    编:310000

  电    话:0570-3046848

  项目负责人:朱强

  电子邮件:/

  项目联系人:朱强

 

  电    话:15325818207

 

  电子邮件:zhuqiang.gyl@chinaccs.cn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杭州天水支行  

 

  账    号:3110830019310009211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衢州市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

  2023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