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南京市分公司快递包裹部宝供仓集配中心库内货架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3-07-14来源:中国邮政网

  江苏同达通信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南京市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南京市分公司快递包裹部宝供仓集配中心库内货架采购项目”以公开竞争性磋商方式对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供应商进行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并参与公开竞争性磋商。

  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南京市分公司快递包裹部宝供仓集配中心库内货架采购项目

  1、采购编号:JSNJCG-444

  2、采购内容及预算

  2.1 采购内容:

  为最大限度利用宝供仓库的垂直空间,在满足客户需要的前提下,提升库容利用率,扩大仓集配模式规模,需要投入货架、托盘等相关生产设备。

  2.2 项目预算:34.0198万元。

  产品清单:

  产品名称

  规格

  数量

  单位

  单价限价

 
 

  货架主架

  L2400(中)*W1000*H6850

  三层横梁  四层货物

  8

  组

  2600

  货架副架

  L2400(中)*W1000*H6850

  三层横梁  四层货物

  68

  组

  1991

  端头防撞栏

  H500*L1000*φ60*3

  16

  块

  128

  背靠背连接件

  L300*J50*30*2.0+法兰板

  60

  根

  24

  塑料托盘(六钢管)

  1200*1000

  950

  块

  190

  2.3 交货时间:

  (1)货架交货时间为中标通知书下达之日起10日内全部安装完成。

  (2)塑料托盘交货时间为中标通知书下达之日起10日内全部交付。

  2.4 本项目设有单价最高限价,投标人投标报价超过单价最高限价均为无效报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2.5 本项目不设置分包。

  (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

  3、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方可进行下一步的技术评审及商务竞标,其响应文件不退还。

  4、响应供应商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须承诺能够自行开具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提供证明材料加盖公章或承诺书)

  3)投标人须具备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能力,能够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提出的相关重要技术要求和服务标准。(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4)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无重大事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查询地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招标人将进行核实,以招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核实信息为准)

  5)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地址:http://www.creditchina.gov.cn/。(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招标人将进行核实,以招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核实信息为准)

  6)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采购活动。(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7)投标人在近三年内参与南京邮政招标项目中无以下记录:因自身原因放弃采购项目中标的、因自身原因违约或中止合同的。(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8)投标人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9)本项目不接受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限制范围内的投标人参加。(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允许转包、分包。(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11)资格项:投标人须提供自2020年7月1日以来承接过合同额在20万元及以上供货服务项目的成功案例。(提供业绩合同、结算发票;时间以合同为准,金额以结算发票为准;合同需体现相关内容,无相关内容的不予通过。证明资料需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12)投标人应为拟投标产品的原厂制造商或代理商。如为代理商须提供原厂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代理商不能同时接受同一项目中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原厂制造商的授权;原厂制造商不得与其唯一授权代理商参与同一个标的投标或者授权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代理商参与投标。(提供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注:1、响应供应商须按照“第四章 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2、供应商必须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并进行登记备案,否则无资格参加本项目。

  5、磋商文件的获取方式:

  5.1、购买/发放磋商文件时间:2023年7月14日-2023年7月17日17:30前,工作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2:00-5:30;

  5.2、购买/发放磋商文件地点:线上;

  5.3、购买/发放招标文件联系人及电话:曹榕,025-83408513;

  5.4、响应供应商若电汇购买磋商文件,按附件格式填写《磋商文件领取确认表》,加盖公章连同电汇底单及第5.6条资料一并传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tdzb1106@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收到后将电子版磋商文件发至《磋商文件领取确认表》所填写E-mail中;

  5.5、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如需其他发票,请在购买磋商文件时提前告知。)

  5.6、领取磋商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证件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1套: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三证合一)、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其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6、响应文件的递交:

  6.1、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同评审时间):2023年7月21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6.2、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南京市玄武区龙蟠路121号C415会议室;

  6.3、联系人及电话:杨鹏(15651887762);邵平安(025-83631444,13851992096)。

  6.4、响应文件应按采购文件的要求由供应商授权代表递交至递交地点,响应文件中应附有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报价保证金;

  6.5、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7、磋商将于响应文件递交后进行,供应商应派授权代表及相关人员按代理机构安排的具体时间参与磋商。代理机构只接受供应商在磋商当日递交的响应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邮政官方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南京市分公司

  地址:南京市玄武区龙蟠路121号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同达通信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南京市山西路8号金山大厦A座1107室

  邮编:210009

  联系人:杨鹏

  电话:025-83631444

  银行信息(适用于购买采购文件、递交保证金等):

  开户名称: 江苏同达通信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 光大银行南京湖北路支行

  账    号:76580188005860461

  联 行 号:303301001301

  汇款备注:XXXXX 项目标书费(磋商保证金)

  附:

  磋商文件领取确认表

  项目名称:                            采购编号:               

  1、供应商单位名称:                

  2、联系人姓名:                  

  3、手机号码:                    

  4、地址:                        

  5、邮箱:                        

  6、开票信息:

  单位名称:

  税    号:

  开户银行:

  银行行号:

  账    号:

  单位名称:

  日期: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同达通信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日期:2023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