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杭州市分公司 营业用电子秤、揽收用蓝牙秤采购项目(标包2) 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3-03-02来源:中国邮政网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杭州市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就营业用电子秤、揽收用蓝牙秤采购项目(标包2)进行竞争性磋商邀请采购。                 

  1.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营业用电子秤、揽收用蓝牙秤采购项目(第三次磋商)(标包2)

  2.项目编号:HZPOST-HW-2022112

  3.项目概述:本次采购主要为确保业务发展需要,满足寄递运管部需求。

  4.采购内容:货物需求一览表:

  本次招标共计1个合同包,标包中标一个供应商。为揽收用蓝牙秤采购预估额为(含税)20万元。

  标包号

  序号

  货物名称

  规格

  主要材质、规格参数数

  计量单位

  含税单价限价(元)

  价格分权重

  2

  2-1

  包裹揽收用蓝牙秤

  40KG

  具体见技术规范书

  台

  980

  80%

  2-2

  60KG

  具体见技术规范书

  台

  1250

  20%

  注:

  1)本项目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报价需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投标人报价如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2)预估合同期内采购额为预估,中标单位的采购额以实际采购为准。

  3)全年需求不仅限于以上产品。

  4)服务期限:2年,服务期限到期后实际执行金额未达到预算金额的,采购合同终止;在服务期限内,实际执行金额已达到预算金额的,采购合同终止;合同到期后如双方协商一致,可再续签一年。

  5)项目预估含税金额为20万元。

  6)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7)需求部门: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杭州市分公司、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分公司。

  8)合同签订主体: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杭州市分公司、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分公司。

  9)每月15日前双方核对上月订单数量,核对无误后,招标人在收到中标人开具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13%,合同履行期间如遇税率变动,合同不含税金额不变,双方根据新税率签订补充协议)45个自然日内,合同签订主体将相应费用打入中标人提供的对公账号。

  5.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在的企业,或有总公司法人授权的分公司。

  二、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三、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四、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五、被列入浙江省邮政分公司供应商黑名单的投标人,禁止参加本项目。

  六、本项目不接受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为近亲属关系),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七、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并且不得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

  九、投标人如为制造商应具备国家主管部门认定的产品研制、生产和销售资质;如为代理商应出具制造厂商提供的项目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加盖公章或投标专用章)。

  6.磋商文件的获取方式: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 年3月2日至2023年3月7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标书凭证以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发至招标人邮箱报名,确认无误后即可获取磋商文件。

  7.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提供材料:

  (1)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2)营业执照复印件,若为分公司投标还须提供经总公司法人代表签字的有效授权书及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如营业执照无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还需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网页查询结果的截屏打印件(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金等内容);对于已按“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需提供由工商部门颁发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税务登记证副本中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印一页的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如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且税务登记证副本未加盖相关戳印的,可提供在国税网站查找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查询地址和证明截图,或提供其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证明上如无税号,则需注明税号;

  (4)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并注明开户行联行号;

  (5)标书费已缴凭证;

  (6)供应商信息采集登记表(格式见附件一);

  (7)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格式见附件二);

  8.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前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杭州市分公司(杭州市上城区花园兜街221号1016会议室)。

  ★投标人须派代表当面递交投标文件。招标人不接受以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投标文件。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9.开标:

  开标时间:2023年3月10日 上午9:00  。

  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若法定代表人作为投标人代表参加开标会议的,须持个人身份证明原件;若委托代理人作为投标人代表参加开标会议的,则须有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及其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身份证明原件。

  10.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官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招标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杭州市分公司(杭州市上城区花园兜街221号1135室)

  联系人:俞先生

  联系人电话:0571-87182237;15925618810

  电子邮箱:yuweiqi@zj.chinapost.com.cn

  银行信息(购买标书):

  开户名称: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杭州众安支行;

  账号:1202021719900079291

  联行号:102331002173

  11.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杭州市分公司综合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