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淮安市分公司涟水县和金湖县分公司车辆定点维修供应商采购项目(标包2第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1-11-22来源:中国邮政网

  江苏同达通信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淮安市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淮安市分公司涟水县和金湖县分公司车辆定点维修供应商采购项目(标包2第二次)”以公开竞争性磋商方式对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与服务的供应商进行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并参与公开竞争性磋商。

  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淮安市分公司涟水县和金湖县分公司车辆定点维修供应商采购项目(标包2第二次)

  1、    采购编号:JSHACG-2021-070

  2、    采购内容及预算

  2.1、本项目采购内容为涟水县分公司和金湖县分公司车辆定点维修厂家服务,年度费用预算为62万元(含税),其中涟水县分公司预算30万元、金湖县分公司预算32万元。

  2.2、本项目服务期限为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3年3月31日。

  2.3、本项目设置两个标包,分别为标包1:涟水县分公司车辆定点维修;标包2:金湖县分公司车辆定点维修。本次重新采购其中的标包2:金湖县分公司车辆定点维修。

  2.4、每个标包由1名供应商成交,一个供应商可报名多个标包,但最多只能成交1个标包,最终采购人按各标包得分排名确定成交供应商。如同一供应商在多个标包中排名均最高,则优先分配预算金额较大的标包。

  2.5、本项目设有最高限价,供应商报价超过最高限价均为无效报价,其响应将被否决,最高限价详见磋商文件。

  (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

  3、    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方可进行下一步的技术评审及商务竞标,其响应文件不退还。

  4、    响应供应商资格条件:

  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社会组织、企业或者民办非企业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磋商代理机构。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汽车修理、维修或机动车修理、维修。若供应商已完成“三证合一”工作,只需提供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新版营业执照。(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备查)

  2)供应商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3)供应商须是以维修实体店模式对外经营的企业,提供有经营场所或维修场所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后期标书中体现);供应商应具有三级及以上维修资质,并提供证明材料。(提供证明材料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4)供应商须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已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复印件或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5)供应商在服务区域须有固定场所,须提供经营地点房屋产权证书或租赁协议等其他可以证明的材料扫描件加盖公章,有效期至2023年4月30日及以后。(提供证明材料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6)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失信人、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黑名单中。(提供相关网站截图)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9)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3)被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应答资格的;

  (4)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骗取中标、中选、成交情形的;

  (6)在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投标人资格的;

  (7)在最近五年内参与的采购活动中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8)在与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

  (9)相关产品在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注:1、响应供应商须按照“第四章 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2、供应商必须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并进行登记备案,否则无资格参加本项目。

  5、    磋商文件的获取方式:

  5.1、购买/发放磋商文件时间:2021年11月22日-2021年11月25日17:30前,工作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2:00-5:30;

  5.2、购买/发放磋商文件地点:南京市鼓楼区山西路8号金山大厦A座1107室;

  5.3、购买/发放磋商文件联系人及电话:刘倩倩,025-83408513;

  5.4、响应供应商若电汇购买磋商文件,按附件格式填写《磋商文件领取确认表》,加盖公章连同电汇底单及第5.6条资料一并传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tdzb1106@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收到后将电子版磋商文件发至《磋商文件领取确认表》所填写E-mail中;

  5.5、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5.6、领取磋商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证件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1套: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三证合一)、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其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6、    响应文件的递交:

  6.1、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同评审时间):2021年12月2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6.2、递交响应文件地点:淮安市淮海南路130号邮政大厦七楼708会议室;

  6.3、联系人及电话:张程(18551804760);邵平安(025-83631444,13851992096)。

  6.4、响应文件应按采购文件的要求由供应商授权代表递交至递交地点,响应文件中应附有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报价保证金;(如受疫情影响,则另行通知)

  6.5、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7、    磋商将于响应文件递交后进行,供应商应派授权代表及相关人员按代理机构安排的具体时间参与磋商。代理机构只接受供应商在磋商当日递交的响应文件。

  8、    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磋商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中国邮政官方网站上发布。

  9、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淮安市分公司

  地址:淮安市淮海南路130号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同达通信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南京市山西路8号金山大厦A座1107室

  邮编:210009

  联系人:张程

  电话:025-83631444

  银行信息(适用于购买采购文件、递交保证金等):

  开户名称: 江苏同达通信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 光大银行南京湖北路支行

  账    号:76580188005860461

  联 行 号:303301001301

  汇款备注:XXXXX 项目标书费(磋商保证金)

  附:

  磋商文件领取确认表

  项目名称:                            采购编号:                

  1、供应商单位名称:                 

  2、联系人姓名:                   

  3、手机号码:                     

  4、地址:                         

  5、邮箱:                         

  6、开票信息:

  单位名称: 

  税    号:

  开户银行: 

  银行行号:

  账    号:

  单位名称:

  日    期: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同达通信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日期:2021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