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抚州市分公司委托,对其所需的货物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抚州市分公司食堂食材供应配送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JXTCFZ2021150119
一、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采购概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抚州市分公司拟选取2家供应商为抚州市分公司提供食堂食材供应配送服务,采购人根据在与两家供货单位在合作过程中的配送时效、食材质量、食材价格、售后服务等因素确定两家供货单位每日的供货数量(供货数量以采购人的需求为准)。年度预算金额约为60万元。
供应商负责按时、按需配送总行机关食堂所需食材,保障食材的食品安全、品质、价格,配送的所有食材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为保证对采购人提出的临时性配送要求能及时响应,每日配备驻点人员不得少于2人;商城物品配送,接单后将货品按下单人清分好,次日准点送至采购人规定地点发放,货品价格不得高于食堂食材配送价格,每15天确认一次食材价格。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单位。提供:?
①投标人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投标代理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投标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2.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并承诺就本项目服务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近半年任一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保的凭证或相关部门证明材料及承诺书)。
3.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项目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投标供应商声明函或投标截止日前本单位信用中国(http:// 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信用信息截图)。
4.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供货能力及售后服务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具备必需的供货能力及售后服务能力书面承诺函加盖公章)。
5.投标人须具有本单位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投标单位食品经营许可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6.投标人承诺,采购人在使用投标人提供的食材及食材配送服务时,不存在任何不合法的情形。如果采购人因使用投标人提供的食材及食材配送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依法承担全部责任(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承诺函原价)。
7.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审查方式,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中标后不得转包或分包。
8.限制投标情形: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投标人出具无限制投标情形承诺书或提供本单位控股管理关系申报表)。
三、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和期限、地点、方式
磋商文件获取方式:请于2021年11月19日至2021年11月26日,每天(法定节假日、休息日除外) 8:30~12:00,14:00~17:30时(北京时间)到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抚州分公司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每份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购买文件时需提供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加盖公章)。
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为2021年12月7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五、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磋商地点在抚州市赣东大道中阳广场2幢9楼(开标厅)。
六、磋商保证金
磋商保证金缴纳方式、户名、开户行、账号及金额详见磋商文件。
七、采购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收费标准详见磋商文件 。
八、发布媒体:本项目磋商公告在中国邮政官方网站(网址:www.chinapost.com.cn)、精彩纵横-电子招标投标与采购平台(网址:http://www.jczh100.com)上发布。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抚州市分公司
采购人地址: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金巢大道409号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8870942028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省政府大院北二路92号(咨询大厦)
抚州分公司:江西省抚州市赣东大道中阳广场2号楼9-3室、9-4室
联系人:潘欣、邓文玺
联系电话:0794-8335930
电子函件:jzfz@jxzxtz.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