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台州市分公司食堂食品食材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6-11-04来源:采购平台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台州市分公司食堂食品食材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浙江豪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台州市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台州市分公司食堂食品食材采购项目下的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对投标人在“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上传的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审查。

一、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台州市分公司食堂食品食材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TZPOST-HW-26008

三、项目概述:提供米、油、调味品、豆制品类、干货类、禽蛋类、面食类、肉类、水产类、蔬菜类等食品;供应商所供物品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要求,确保食材新鲜优质、品种齐全、来源可溯。

四、招标内容:

(一)采购内容

1.本项目共计1个标包,中标一至二个供应商。本项目总预估采购金额98万元(含税)。

2.费用由台州市分公司承担,由台州市分公司按实际订单量据实结算。

3.标包划分,本项目分为1包。

标包号

服务序号

标包名称

采购内容

服务内容及要求

预估采购含税金额

(万元)

价格分权重

1

1-1

食堂食材采购

(含配送)

荤菜采购

1.负责食堂荤、素菜采购(含肉类、畜蛋类、禽类、水产类、豆制品、面食类、蔬菜类、干货类等);

2.供应商在指定时间内准时配送至指定地点。

3.具体采购内容、服务场所等要求见技术规范书。

4.具体金额以实际配送内容结算为准。

55

56.12%

1-2

素菜采购

43

43.88%

4.服务期限:一年。

5.配送地址: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台州市分公司位于台州市椒江区中山西路292号、邮区中心食堂位于浙江省临海市沿江镇下湾村288号,具体以招标方订货单为准。

6.报价:

6.1投标报价均按折扣率报价,投标人须充分考虑实际服务内容和需求,针对自身实际情况,核算所需的成本及合理的利润,自行报价。

6.2价格包括但不限于用于所应答服务的材料费、配送费、税费、人工费以及相关的管理费、规费、利润、风险等一切费用,若供应商报价不符合报价要求,将否决其报价。

6.3本次公开招标项目的报价内容为折扣率,即供应商在公开招标文件规定的基准价基础上,结合自身企业经营情况填报的折扣让利。折扣率以百分比(%)进行表述,折扣率百分比数值越小,则报价越低(如:折扣率70%的报价低于折扣率80%,结算时按照实际价格乘以投标人所报折扣率)。

7、食材基准价的定价原则

7.1在合同履行期间采购方将按照招标需求明确的食材质量、等级、计量单位的标准,通过确定采价的方式确定基准价。

7.2公开招标需求中未罗列的食材或未明确质量、等级、计量单位标准的食材,则由采购方在《食材配送通知单》中书面明确。

7.3采价地点:包括台州市区范围内主要的大型综合菜市场等地点。具体采价地点如下:

序号

食材类别

主要采价地点

备用采价地点

1

各种米、油、调味品、肉类、水产、豆制品、干货、面食、禽蛋、蔬菜等;

地点一:大润发超市(市府大道东段666号)

地点二:台州联华超市(椒江东商务区)

花园菜场

备注:合同执行期间,如采价地点关闭、搬迁,则以搬迁的新地址或同类别的超市、菜场为“采价地点”列表中的采价或备用采价地点

备注:

①采价的食材,采购方从以上二家主要采价地点及备用采价地点作为食材采价地点。

②含各种米、油、调味品、肉类、水产、豆制品、干货、面食、禽蛋、蔬菜等采价标准:以地点一采价地点所采价格(含促销价、不含精品食材价)为基准价,若地点一无法采价,则以地点二采价地点所采价格为基准价。如二家主要采价地点均不能采到价格,则以备用采价地点采集到的价格为基准价。

7.3.1、采价方式:采价工作由采购方的询价小组负责,所形成的当月结算基准价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入围人。

每月采价一次。询价小组根据“先供货后结算”的原则,在每月的月中前后进行询价,以询价获得的食材价款为结算基准价。

7.3.2价格差异的调整原则:供应商需经常关注台州超市、农贸市场方面各类食材的销售情况,对采购方的采购计划及《食材配送通知单》进行分析。如采购计划中出现非应季商品或高价商品时,供应商应当及时提醒采购方。由于供应商原因致使某类食材无法通过市场询价的方式确定结算基准价的,询价小组将按照有利于采购方的调整原则确定其结算基准价,并要求供应商无条件予以接受。

8、预包装食品类应当采集相同品牌、等级、规格的商品零售价。如出现配送食材与采价商品的包装规格不同时,应当按照所采价的商品零售价换算成单位规格的单价后再测算结算基准价;如出现配送食材与采价商品的等级不同时,应当以低于配送食材等级的商品零售价确定其结算基准价。

9、非预包装类食品或散装食品类原则上采集相同产地、等级、规格的商品零售价。如出现配送食材与采价商品的产地不同时,应当按照低于产地的商品零售价确定其结算基准价;其他原则同上。

10、结算基准价×中标折扣率×实际采购数量=食材货款。食材货款包括商品价款,包装、运输、搬运、贮存、调换费用,管理费,人工费,保险,税金,利润等一切费用,即中标人按采购方要求将食材送达指定库房内的包干价。

11、中标折扣率按照中标人在应答书中针对各类食材分别填报的折扣率执行。食材的分类标准详见投标书格式中的《开标一览表》。

12、应答报价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或替代方案将导致应答无效。

13、需求单位: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台州市分公司、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市分公司。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浙江省邮政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规定期限及范围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二)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三)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单位或个体工商户。

(四)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投标。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

(六)供应商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七)投标人必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八)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九)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截止开标时间的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十)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浙江省邮政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规定期限及范围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注:投标人须按照“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一)办理CA证书

登录“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办理CA证书等。

流程:注册→登录→【CA办理】→查找对应项目→报名→填写相关信息→审核→下载招标文件。CA证书办理、“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操作相关事宜请下载“平台首页—用户中心—下载中心—下载: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操作手册-电子采购分册-投标人”,或可联系客服电话:400-709-1099,CA客服电话:400-788-8550 (周一~周五9:00-17:00)。

(二)获取招标文件

获取文件流程:进入平台—注册并办理CA—(审批通过)—选择参加投标的项目—购买招标文件—填写并上传订单信息(支付凭证)—(审批通过)—下载招标文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11月4日至2026年11月11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3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按包报名,报名需要上传资料营业执照副本、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自拟)、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资料均须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包0元,投标人应将获取招标文件时的报名资料和支付凭证同步上传至“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对应的报名项目中,经审核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仅对获取招标文件时上传的资料进行符合性检查,材料真实、有效性由本项目评标委员会在评审阶段审核。

注:投标人须在“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完成“下载招标文件”的操作。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要求: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2026年11月26日09:30:00(北京时间)前,通过《中国邮政投标管家》工具结合CA证书,进行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的编制,并将加密后的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至“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本项目采用集中解密方式,到开标时间后,开标人员点击【批量集中解密】按钮,系统自动解密各投标人投标文件,无需投标人自行【手动解密】等操作。

(二)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投标人须于2026年11月26日09:30:00(北京时间)前派代表当面将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至: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中山西路292号大楼7楼会议室。

(三)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与纸质版投标文件内容须相同。招标文件中要求的盖章、签字,在制作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时可以是有效的电子签章、电子签名,也可以是加盖公章、签字的纸质版扫描件。(电子签章后,文档不应再修改,否则电子签章、签字无效;如需修改,请修改后重新电子签章、签字)。

注:(1)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指:按招标文件要求通过《中国邮政投标管家》工具编制、加密、上传至“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的电子版投标文件。(2)纸质版投标文件指:纸质版投标文件应为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的打印版或加盖公章、签字的纸质版。(正本投标文件需加盖公章(鲜章))(3)纸质版投标文件应与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保持一致,如不一致以纸质版投标文件为准。

八、开标:

(一)开标形式:本项目采用在“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线上解密开标,递交投标文件的设备需为投标人自主可控的电脑终端设备,不得与其他投标人使用同一台电脑递交投标文件。

(二)开标时间:2026年11月26日09:30:00(北京时间)。

(三)开标地点:本项目开标地点为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中山西路292号大楼7楼会议室。

(四)查看、确认开标结果:投标人须登录《中国邮政投标管家》进行开标结果的查看。并使用《中国邮政投标管家》工具结合CA证书进行开标结果的确认及签章。

九、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s://www.chinapost.com.cn)、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https://cg.11185.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台州市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浙江豪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点:杭州市拱墅区大关路179号远洋国际中心A座17楼1706室

联系人:赵浩东、宋清雨、曹剑斌、陈敏娇

联系电话:0571-56329673

邮箱:157576365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