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2027—2031年纸质账单管理服务采购项目公开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6-11-04来源: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2027—2031年纸质账单管理服务采购项目公开竞争性磋商公告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委托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就2027—2031年纸质账单管理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GW2026-QY314)采用公开竞争性磋商形式进行采购,本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资金已落实,具备竞争性磋商条件,现邀请有意向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磋商对象(以下简称磋商对象)参加竞争性磋商。

1.采购内容、规模和范围:采购内容为纸质账单的制作、寄送和回收。上述服务在总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业务外包目录(2025年修订版)》(行工作通知〔2025〕74号)内。实施地点:厦门市。

2.磋商对象资格要求

2.1.磋商对象基本资格要求

2.1.1磋商对象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中国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依法登记注册证明复印件。若磋商对象为分支机构的,还应提供其上级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其上级公司的磋商授权。磋商对象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2.1.2磋商对象不应存在资不抵债的情形。须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磋商对象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磋商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磋商对象,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磋商对象,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磋商对象(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磋商对象、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磋商对象、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磋商对象),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

2.1.3磋商对象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磋商项目响应。

2.1.4磋商对象须就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事项提供承诺函。(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适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除外)

2.1.5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

2.1.6本次磋商不接受代理商。

2.1.7磋商对象承诺仅为实现本项目任务和目标而使用从采购人获得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商业、市场、科技、人事、经营管理等由采购人所拥有或控制的,并且尚未对外公开发表,或尚未以其他方式成为业内众所周知的信息,以及采购人承担保密义务的第三方或客户的信息(以下简称“采购人相关信息”)。磋商对象应保证对采购人相关信息严格保密,采取必要措施保障所处理的采购人相关信息的安全,不为任何其他目的使用采购人相关信息,不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采购人相关信息,不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采购人相关信息。若因磋商对象造成采购人相关信息的泄露、篡改、丢失,由磋商对象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因此给采购人造成的一切损失。须提供承诺函。

2.1.8磋商对象拟为本项目提供的货物及服务均须符合国家、采购人规定的资格条件和相关要求。保证其响应文件中的全部内容均为真实、有效的。须提供承诺函。

2.1.9磋商对象全权代表若不是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原件,并提供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2.1.10磋商对象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承诺函。

2.2.磋商对象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须提供承诺函。

2.2.1磋商对象处于被责令停业停产或破产状态的;

2.2.2磋商对象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2.2.3磋商对象被列入采购人供应商管理黑名单,其响应的产品或服务在黑名单规定的品目、地域和时间等相关禁入措施范围内的;

2.2.4磋商对象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2.5磋商对象近三年内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2.2.6磋商对象与邮储银行或邮政集团在既往同类别合同履约过程中存在重大纠纷或问题,已进入仲裁或司法程序,未妥善解决的;

2.2.7磋商对象在近三年内有违背社会责任事件被官方媒体曝光且造成恶劣影响的。

2.3.磋商对象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须提供承诺函。

2.4.磋商对象应遵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磋商对象,其响应将被否决。

4.获取磋商文件

4.1注册登记

凡有意参加磋商者,须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邮银易采平台(以下简称邮银易采,https://cg.psbc.com/)申请注册,并在注册成功后登录账号,选本项目点“立即参与”。

4.2购买文件

凡有意参加磋商者,请派人员于2026年11月5日至2026年11月9日,8: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向采购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磋商文件。

磋商文件每套售价0元。

磋商文件款请汇款至采购代理机构帐户(请备注项目简称和公司简称,接受个人汇款,若文件售价为0元的,则无需汇款),帐号信息见7.联系方式。并将以下资料打包压缩上传至邮银易采(https://cg.psbc.com/)(无需现场报名),同时发送一份至xmgwcgzy@163.com,并致电招标代理机构:0592-2230888/程小姐确认。

[1] 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

[2] 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

[3] 磋商文件款汇款证明扫描件(若文件售价为0元的,则无需提供);

[4] 税务信息表(扫描件和可编辑的电子版如word或excel)

格式如下:

序号

类别

信息

1

购买文件单位名称

购买文件单位全称

2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应与营业执照上的社会统一信用代码保持一致

3

纳税人识别号

应与税务登记证(一般纳税人证明)上的税务登记证号(纳税人识别号)保持一致,如完成三证合一,应与社会统一信用代码保持一致

4

注册地址、邮政编码及电话

请在注册地址、邮政编码、和电话之间添加两个空格

5

开户银行及银行账号

请在开户行、户名和银行账号之间添加两个空格

6

联系人

购买单位本项目负责人姓名

购买单位本项目负责人手机

购买单位本项目负责人邮箱

7

开票类型

□增值税专用发票

□增值税普通发票

□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请在选项前进行勾选“√”)

注:未正确填写税务信息表将有可能导致发票信息错误,退还保证金汇款错误,造成的损失将由未正确填写税务信息表的磋商对象承担。

4.3获取文件

采购代理机构负责人将在收到上述材料并审核无误后,潜在磋商对象即可在邮银易采获取电子版磋商文件。只有在磋商文件获取期通过邮银易采平台成功下载磋商文件的潜在磋商对象才能参加磋商,请潜在磋商对象及时在邮银易采平台下载电子版磋商文件。因潜在磋商对象原因造成注册、审核延迟或潜在磋商对象在磋商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未下载磋商文件导致无法参与磋商的,其后果由潜在磋商对象自行承担。(具体获取方式可详见邮银易采-帮助中心-供应商操作手册。)

注:邮银易采平台下载磋商文件为供应商必要操作步骤,否则将无法在采购平台参与线上投标。供应商须在购买文件时间截止前(供应商须充分考虑注册平台申请后台审核、获取文件流程相关审核、磋商文件下载等流程所需的时间和不可预见因素)在邮银易采平台注册并下载磋商文件,否则视为未成功购买磋商文件。

 

5.响应文件的递交

通过邮银易采递交(递交状态显示为“递交成功”),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11月12日8时45分(北京时间)。逾期提交的响应文件,系统将不予接收。

响应文件须使用CA证书进行加密后递交。CA证书具体办理流程参见邮银易采首页上方“CA办理”专区。本项目响应文件的制作(包括签章、加密等)、网上递交、解密、确认报价、磋商文件澄清确认、评标澄清问题答复等环节均需要使用CA证书。请潜在磋商对象在注册时同步申请办理,以免影响正常投标。由于未及时办理CA证书影响投标的,后果由磋商对象自行承担。

 

6.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邮银易采平台(https://cg.psbc.com/);

中国金融集中采购网(www.cfcpn.com);

中国邮政官方网站(www.chinapost.com.cn)。

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7.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

采购代理机构: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湖滨南路81号光大银行大厦10楼

采购活动相关事宜联系方式如下

序号

职务分工

联系人

职责范围

联系电话

1

项目经办

黄龙华

傅  璐

黄丽萍

负责磋商文件的咨询、答疑等工作

0592-2279310

0592-2226739

0592-2233021

2

总台

程小姐

负责获取磋商文件咨询,服务费收取等工作

0592-2230888

3

财务

魏小姐

负责保证金收退等咨询工作

0592-2279303

公司传真:0592-2225703

项目联系邮箱:xmgwcgzy@163.com

监督投诉联系方式:0592-2230189

采购代理银行信息

  费用类型

账户详情

磋商保证金、采购代理服务费

收款人全称

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思明区富山支行

账 号

935027013003609999

邮银易采技术支持:400-6158711或邮银易采-帮助中心-供应商操作手册。

CFCA证书技术支持:400-8809888或其官网。

采购代理机构: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

2026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