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区内邮路运输业务外包服务项目补充公告
漳州区内邮路运输业务外包服务项目补充公告
1、项目名称:漳州区内邮路运输业务外包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FJZT-2026-12897
3、补充内容:
第六章 技术(服务)规范:
四、车型及价格换算要求
1.车型折算系数以8吨车型为基准,其他车型折算系数具体如下表:
车型 | 3吨及以下 | 5吨 | 8吨 | 12吨 | 20吨 | 30吨 | 40吨 |
折算系数 | 0.6 | 0.8 | 1 | 1.2 | 1.65 | 1.97 | 2.07 |
2.邮路单程改往返价格换算规则:往返价格=单程价格×1.4。
3.现有固定邮路基础上临时增加接卸点,每个点增20元,封顶3个接卸点。
4.油价-运费联动机制
以发标当日发改委执行的0号柴油价格(元/升)为基准油价,计为A;以结算周期内的加权平均油价为实际油价,假定为B;实际油价=(∑Bi)/D,其中Bi为该地区结算周期内每日油价,i=1,...,D。D为结算周期总天数。0号柴油标准品价格以“发改委公布的油价调整通知的附表中”价格为准。
油价变动率R=(B-A)÷A*100%,当R≥5%或R≤-10%时,视为变动超过阈值,结算运费应考虑油价变动因素。
实际运费=协议运费*(1+R*30%),协议运费为中标单价乘以对应趟次计算出的一个结算周期内总运费,实际运费为甲方实际应支付给乙方的运费。
5.里程-运费联动机制
因始发地、目的地调整导致运输距离增加或减少超过10公里时,调整后邮路结算价将根据调整后里程进行结算,即调整后单趟运价=同区域中标线路公里单价(保留小数点后4位)*调整后实际里程。
6.若在合同有效期内出现未详细约定价格的运输线路,将按照就近原则,选取临近线路作参照,按里程-运费联动机制计算新增邮路运价
7.运能保障:采购外包运输要求所有车辆以燃油车为主,在保证使用前提下鼓励使用新能源车辆。中标商应保障合同期内的所有用车需求,如无法保障,则甲方有权向社会车企叫车,费用从中标商运费用中扣回。
4、本补充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若本补充公告与原采购公告及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补充公告为准。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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