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晋城市分公司无人智慧驿站智能设备零星购买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晋城市分公司无人智慧驿站智能设备零星购买项目
询比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晋城市分公司无人智慧驿站智能设备零星购买项目,采购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晋城市分公司,采购代理为华安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拟按询比采购方式组织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晋城市分公司无人智慧驿站智能设备零星购买项目。
2.2采购编号:HAZB-FZ-HW-17261082
2.3采购内容:晋城市分公司寄递事业部运营管理部采购无人智慧驿站光觅智架、智邮云柜智能设备。
2.4预算金额:光觅智架6套约8.43万元,智邮云柜1套约2.34万元。总预算金额10.77万元。
2.5供货周期:单笔订单下达之日起15日内,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并完成安装调试。
2.6服务期限:1年。
2.7成交供应商数量:1家。
3.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常规资格条件
3.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单位。
3.2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管理团队和专业技术能力。
3.3供应商能够按照采购人要求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增值税普票。
3.4供应商在以往的经营过程中无安全事故的不良记录。
3.5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山西省邮政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规定期限及范围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代理机构评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响应。
3.7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3.8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且不得分包与转包。
(二)专业资格条件:供应商应为所投标设备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具备原厂对本项目授权资格)。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潜在供应商请于2026年10月30日至2026年11月2日上午08:3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在“行微云采”线上购买采购文件。
4.2获取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经办人身份证、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
4.3获取方式:微信小程序搜索“行微云采”,小程序内点击招标项目进入项目详情-“获取文件”-“提交信息”-“支付文件费”-“项目经理审核通过”-“获取文件”,文件费 500 元,售后不退。此方式文件费由小程序商户代收。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6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太原市并州北路6号物产大厦8层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未按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官网》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晋城市分公司
地址:晋城市城区泽州路1782号
联系人:马女士
采购代理机构:华安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长风街705号和信商座19层
联系人:黄娟、郭增林、程素萍
电话/传真:1399426184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