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吉林市分公司五县(市)分公司职工食堂服务项目询比公告

2026-10-29来源:采购平台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吉林市分公司五县(市)分公司职工食堂服务项目询比公告

中创名建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吉林市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吉林市分公司五县(市)分公司职工食堂服务项目项下的服务进行国内公开询比。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并参与询比。

一、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吉林市分公司五县(市)分公司职工食堂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ZCMJZBYC2026-047。

三、采购项目基本情况及要求:

(一)本项目采购吉林市分公司舒兰、磐石、桦甸、蛟河、永吉五县(市)分公司职工食堂服务,在五县(市)分公司范围内服务。

(二)技术(服务)规范: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同时满足招标人要求的技术(服务)规范要求。

1)投标人须严格按照本项目询比文件所列的服务规范要求,结合国家现行有效、行业强制性及推荐性标准(若招标文件要求高于国家/行业标准的,以询比文件要求为准;若询比文件未明确但国家/行业有强制性标准的,须同时符合该强制性标准),对所有条款进行逐条书面明确响应,并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如资质证明等)作为支撑。

2)若经评审小组评审或后续核查发现,投标人的响应存在提供的证明材料虚假、无效或其他瑕疵,导致无法满足询比文件要求的,采购人有权依据本询比文件约定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取消该投标人的成交资格(若已成交),且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因投标人存在上述情形给采购人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重新采购的费用增加、项目延误损失、第三方索赔等直接及间接损失),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若已签订合同,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投标人的违约责任。

3)采购人已在询比文件中明确列明服务规范要求,投标人应自行对自身履约能力及响应内容的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进行核查。因投标人自身疏忽、误解或故意隐瞒导致的响应不符合要求,相关责任由投标人独立承担,与采购人无关。

(三)中标单位在合同签订之前需开立邮政储蓄银行账户,须使用本单位邮政储蓄银行账户进行合同签订、结算支付。

(四)中标单位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普通发票,邮政企业按照财务要求的必备材料转账付款。

(五)本项目完成采购后,在合同履行期间如采购人通过流程优化、工艺改造等提高工效或因不可抗力、情势变更,致使合同履行的基础条件发生变化的,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管理制度规定前提下,经与成交供应商协商,如结算价款有压降(金额、结算标准、付款方式及条件),或合作条件、质量等合同条款有调整,需签订变更或补充协议。

(六)预算分类项目存在一定的不确定因素,本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服务协议生效期限内任务的数量及金额不作任何承诺或保证,即招标人不保证有足够的任务以满足中标人。

(七)投标人一经中标,在签订合同后的履行期限内如中标方单方面发生违约行为致使项目中断、对邮政企业造成实际损失,则招标人有权扣缴本项目全部保证金,同时视损失程度保留招标方对中标方的追偿权利。

(八)服务内容:

吉林市分公司五县(市)分公司职工食堂的餐饮制作、餐饮服务、卫生安全及相关管理等工作内容采购,为食堂每日按时提供早、中餐制作,餐前准备及餐后清理等工作,同时不定期提供业务招待用餐、员工误餐实物性福利制作及采购等。

食堂就餐人数917人,最低配备14名工作人员,其中舒兰市分公司最低配备4名,食堂就餐人员与服务人员配置为55:1;磐石市分公司最低配备3名、食堂就餐人员与服务人员配置为73.33:1;桦甸市分公司最低配备3名、食堂就餐人员与服务人员配置为78:1;蛟河市分公司最低配备3名、食堂就餐人员与服务人员配置为51:1;永吉县分公司最低配备1名、食堂就餐人员与服务人员配置为90:1。

四、采购内容及预算:

(一)整体费用约为25.86万元(含税),以实际发生量进行最终结算。已通过吉林市分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核,纳入年度预算,列邮政公司账。根据整体费用按月进行结算;该费用不包含食材费用;采购人负责提供食堂工作所必要的场地、设备、器具以及能源基础设施;采购人承担食堂的采暖费、水、电、燃气、设备维修费、低值易耗和卫生费。投标单位需报总价和单价,均不可超过最高限价,否则视为废标。该项目所有金额均为含税价格。预算限价表见下表。

单位

模式

单价(元)

餐次

预算(元)

列支账套

舒兰市分公司

服务

2.740

24200

66308.00

全部进邮政公司账

磐石市分公司

服务

2.460

24200

59532.00

全部进邮政公司账

桦甸市分公司

服务

1.904

25740

49008.96

全部进邮政公司账

蛟河市分公司

服务

3.400

16830

57222.00

全部进邮政公司账

永吉县分公司

服务

2.680

9900

26532.00

全部进邮政公司账

合计

100870

258603.00

全部进邮政公司账

(二)服务期限:2026年12月27日—2027年5月26日

注:在合同有效期内发生政府主管部门、甲方上级邮政企业政策变化等情形,甲方可以提前30日通知中标公司解除合同并且免于向中标公司承担责任。

(三)标包划分:项目分为1包,中标1家供应商,备选供应商1家。

注:(1)供应商须以“标段”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响应,并以“标段”为单位提供响应文件。(2)本项目最高限价为258603元,投标单位需报总价和单价,均不可超过最高限价,报价如高于最高限价,其响应将被否决。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吉林省邮政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规定期限及范围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二)投标人应无以下限制投标情形:①与招标人和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或其他岗位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②投标人被列入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承诺书)

(三)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承诺书)

(四)本项目严禁转包、违法分包,严禁各类形式的资质挂靠。(承诺书)

(五)明确出现【招投标法实施条例,属于投标人串通投标的情形】及【招投标法实施条例,采购管理办法,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的情形】应否决其投标。

属于投标人串通投标的情形:

(1)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投标人之间约定成交人。

(3)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成交。

(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5)投标人之间为谋取成交或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6)法律法规认定的其他属于相互串通投标的行为。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7)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经电子采购平台及工具等技术分析,出自同一投标人的电脑或附属设备、加密工具软件制作,或使用同一IP地址上传,或出自同一电子文档的。

(8)法律法规认定的其他视为相互串通投标的行为。

(六)递交投标(应答)文件的设备需为投标人自主可控的电脑终端设备,不得与其他潜在供应商使用同一台电脑递交投标(应答)文件。如开标/评审后发现不同投标(应答)人上传投标(应答)文件的网卡信息/MAC地址、CPU信息/CPUID信息同时完全一致的,对本项目该投标(应答)人投标(应答)的标包/标段予以否决。

(七)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或法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单位负责人(或法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含公告发布之日起,向前推180日历天),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相关信息或承诺书);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八)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厨师、面点师、营养师需持证上岗,应具备相应职业资格证书;具有独立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九)投标人具备承包(代管)食堂(酒店)经验,提供一项自2023年1月1日起,类似服务项目业绩。即有固定场所餐饮服务经验(外卖、配送餐形式的服务单位除外),有一定规模,经营实力强,无食品卫生、违纪违规等不良记录。

注:供应商须按照“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响应将被否决。

六、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一)凡有意参加的企业请于2026年10月30日—2026年11月03日,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将报名资料发送至zcmjgc@126.com邮箱,并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进行确认。报名时须发送以下资料扫描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含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须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方式);

(3)“五.供应商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自拟)

以上材料加盖公章。

(二)售价:300元/套。售出不退。

七、响应文件的递交:

(一)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26年11月06日15时00分,地点为吉林市邮政分公司会议室(吉林市昌邑区松江东路2号);

(二)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询比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八、唱价:

(一)唱价时间:2026年11月06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二)唱价地点:本项目唱价地点为吉林市邮政分公司会议室(吉林市昌邑区松江东路2号)。

九、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询比公告同时在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s://www.chinapost.com.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发布。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吉林市分公司

地址:吉林市昌邑区松江东路2号

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0432-62489707

代理机构:中创名建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生态大街2888号GTC环球贸易中心A座803室

联系人:李忠秋

联系电话:15543976613、13353114014

电子邮件:zcmjgc@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