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吉林市分公司台席服务流程优化项目】招标公告

2026-10-28来源:采购平台

投标邀请

中创名建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吉林市分公司台席服务流程优化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对投标人在“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上传的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审查。

一、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吉林市分公司台席服务流程优化项目。

二、项目编号:91510000740048907J202610006。

三、采购项目基本情况及要求:

(一)本项目采购吉林地区台席服务流程优化项目,范围为涉及9个县(市、区)132个邮政营业网点133个台席。

服务项目:出售邮资票品及邮政出售品、收寄国内函件、收寄国内包裹、收寄义务兵免费信件和盲人读物、办理邮政汇兑(便民汇款)、收寄特快专递、标准快递邮件、办理报刊订阅业务、办理代收代缴类业务、办理分销业务、集邮与文化传媒业务、窗口投交邮件、撤回和更改、查验赔偿、业务档案、办理邮政代办的其它业务。

基本环节:邮政营业网点提供的邮政服务及日常操作行为。主要包括:营业前准备、窗口收寄、邮件封发、交接等。

模式:营业外包使用邮政企业提供的邮政营业网点为营业环节外包实施工作场所,使用邮政企业提供的设施设备、营业生产系统、用品用具、业务单式等。

(二)技术(服务)规范: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同时满足招标人要求的技术(服务)规范要求。(详见附件)

1)投标人须严格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所列的服务规范要求,结合国家现行有效、行业强制性及推荐性标准(若招标文件要求高于国家/行业标准的,以招标文件要求为准;若招标文件未明确但国家/行业有强制性标准的,须同时符合该强制性标准),对所有条款进行逐条书面明确响应,并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如资质证明等)作为支撑。

2)若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或后续核查发现,投标人的响应存在提供的证明材料虚假、无效或其他瑕疵,导致无法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采购人有权依据本招标文件约定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取消该投标人的中标资格(若已中标),且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因投标人存在上述情形给采购人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重新采购的费用增加、项目延误损失、第三方索赔等直接及间接损失),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若已签订合同,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投标人的违约责任。

3)采购人已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列明服务规范要求,投标人应自行对自身履约能力及响应内容的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进行核查。因投标人自身疏忽、误解或故意隐瞒导致的响应不符合要求,相关责任由投标人独立承担,与采购人无关。

(三)中标供应商须在邮储银行开立对公账户,相关费用以此账户进行结算。同时中标供应商派驻的员工须使用邮储银行卡作为工资卡。

(四)中标供应商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全额征税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五)本项目完成招标后,在合同履行期间如招标人通过流程优化、工艺改造等提高工效或因不可抗力、情势变更,致使合同履行的基础条件发生变化的,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管理制度规定前提下,经与中标供应商协商,如结算价款有压降(金额、结算标准、付款方式及条件),或合作条件、质量等合同条款有调整,需签订变更或补充协议。

(六)由于项目的统筹安排,预算分类项目存在一定的不确定因素,本项目对投标人服务协议生效期限内任务的数量及金额不作任何承诺或保证,即我公司不保证有足够的任务以满足中标人。投标人在投标前对此应有足够的风险认识,一经投标,即视为投标人愿意无条件承担有关风险并放弃一切与此相关的求偿权利。

(七)营业环节外包费用分两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按单台席小时服务单价测算服务工时费用,此部分费用包含经办的服务项目如下:出售邮资票品及邮政出售品、收寄国内函件、收寄国内包裹、收寄义务兵免费信件和盲人读物、办理邮政汇兑(便民汇款)、收寄标准快递邮件、办理报刊订阅业务、办理代收代缴类业务、集邮与文化传媒业务、窗口投交邮件、撤回和更改、查验赔偿、业务档案、办理邮政代办的其它业务。

第二部分按纳入计件范围业务种类的计提比例测算外包费用。纳入办理计件范围的业务主要指竞争性业务,此部分包含:国内特快专递、分销(农产品、消费品)、增值(营销转介会员服务-普惠保险)、自提业务。

(八)合同以单价进行签订,根据实际业务发生量据实结算。

(九)因不可预见性或政策性原因,造成原外包台席无法满足业务需求时,超出约定金额上限但未达到10%的,应经合同主办部门及同级财务部门前置审批通过后执行补充协议审批流程(新增预算,严格按照同级总经理办公会决策办法执行),新增需求内容,执行原项目中标结果。

四、采购内容及预算:

(一)总预算为851.469万元(含税),费用由台席所属县分公司与外包单位结算,具体费用情况还需依据年度外包台席实际运行据实结算。已通过本级总经理办公会审核,纳入年度预算。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员工资、保险、服装费等一切费用均由外包公司负责。

供应商应依法足额支付工资、缴纳社保,不得克扣、拖欠。此要求为实质性条款,违反者视为违约,采购人有权追究违约责任、终止合同。

单个台席外包费用:工时费用+计件费用。外包台席数量及费用按照实际发生台席数量及费用结算。该项目所有金额均为含税价格。

本项目以折扣系数进行报价,报价区间为0%~95%,折扣不得超过95%且只允许有一个折扣报价,报价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及以后直接舍去,不四舍五入,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投标折扣不可偏离报价区间,否则视为废标。预算限价表见附件3:2027年度营业环节业务处理外包预算表;附件4:营业网点明细及营业工时明细表。

(二)服务期限:自合同约定的起始时间起一年

注:在合同有效期内发生政府主管部门、甲方上级邮政企业政策变化等情形,甲方可以提前30日通知中标公司解除合同并且免于向中标公司承担责任。

(三)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1包,中标1家供应商,备选供应商1家。

注:(1)投标人须以“标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并以“标包”为单位提供投标文件。(2)本项目最高限价为95%,不可超过最高限价,否则视为废标。(3)实际采购数量以招标人订单数量为准,不承诺最低订单数量。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吉林省邮政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规定期限及范围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二)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三)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本项目严禁转包、违法分包,严禁各类形式的资质挂靠。

(五)明确出现【招投标法实施条例,属于投标人串通投标的情形】及【招投标法实施条例,采购管理办法,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的情形】应否决其投标。

属于投标人串通投标的情形:

(1)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3)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中标。

(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5)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6)法律法规认定的其他属于相互串通投标的行为。

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的情形: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7)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经电子采购平台及工具等技术分析,出自同一投标人的电脑或附属设备、加密工具软件制作,或使用同一IP地址上传,或出自同一电子文档的。

(8)法律法规认定的其他视为相互串通投标的行为。

(六)递交投标(应答)文件的设备需为投标人自主可控的电脑终端设备,不得与其他潜在供应商使用同一台电脑递交投标(应答)文件。如开标/评审后发现不同投标(应答)人上传投标(应答)文件的网卡信息/MAC地址、CPU信息/CPUID信息同时完全一致的,对本项目该投标(应答)人投标(应答)的标包/标段予以否决。

(七)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或法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单位负责人(或法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含公告发布之日起,向前推180日历天),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相关信息或承诺书);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八)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单位或自然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能够按招标人要求提供发票。

注:投标人须按照“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一)办理CA证书

登录“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办理CA证书等。

流程:注册→登录→【CA办理】→查找对应项目→报名→填写相关信息→审核→下载招标文件。CA证书办理、“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操作相关事宜请下载“平台首页—用户中心—下载中心—下载: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操作手册-电子采购分册-投标人”,或可联系客服电话:400-709-1099,CA客服电话:400-788-8550 (周一~周五9:00-17:00)。

(二)获取招标文件

获取文件流程:进入平台—注册并办理CA—(审批通过)—选择参加投标的项目—购买招标文件—填写并上传订单信息(支付凭证)—(审批通过)—下载招标文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10月29日至2026年11月04日,每日上午8时至12时,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按包报名,报名需要上传资料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五、供应商资格条件”承诺函(以上资料均须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扫描)。招标文件费用为每标段500元/套,投标人应将获取招标文件时的报名资料和支付凭证同步上传至“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对应的报名项目中,经审核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注:投标人须在“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完成“下载招标文件”的操作。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要求: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9日13:00(北京时间)前,通过《中国邮政投标管家》工具结合CA证书,进行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的编制,并将加密后的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至“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本项目采用集中解密方式,到开标时间后,开标人员点击【批量集中解密】按钮,系统自动解密各投标人投标文件,无需投标人自行【手动解密】等操作。

(二)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投标人须于2026年11月19日13:00(北京时间)派授权委托人当面将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至:中创名建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开标室(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生态大街2888号GTC环球贸易中心A座803室)。(或投标人须于2026年11月19日13:00(北京时间)前将纸质版投标文件邮寄至中创名建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开标室(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生态大街2888号GTC环球贸易中心A座803室),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李忠秋、15543976613。)。

(三)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与纸质版投标文件内容须相同。招标文件中要求的盖章、签字,在制作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时可以是有效的电子签章、电子签名,也可以是加盖公章、签字的纸质版扫描件。(电子签章后,文档不应再修改,否则电子签章、签字无效;如需修改,请修改后重新电子签章、签字)。

注:(1)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指:按招标文件要求通过《中国邮政投标管家》工具编制、加密、上传至“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的电子版投标文件。(2)纸质版投标文件指:纸质版投标文件应为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的打印版或加盖公章、签字的纸质版。(正本投标文件需加盖公章(鲜章))(3)纸质版投标文件应与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保持一致,如不一致以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4)选择以邮寄方式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需负责与联系人确认投标文件已被接收。

八、开标:

(一)开标形式:本项目采用在“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线上解密开标,递交投标文件的设备需为投标人自主可控的电脑终端设备,不得与其他投标人使用同一台电脑递交投标文件。

(二)开标时间:2026年11月19日13:00(北京时间)。

(三)开标地点:本项目开标地点为中创名建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开标室(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生态大街2888号GTC环球贸易中心A座803室)。

(四)查看、确认开标结果:投标人须登录《中国邮政投标管家》进行开标结果的查看。并使用《中国邮政投标管家》工具结合CA证书进行开标结果的确认及签章。

九、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s://www.chinapost.com.cn)、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https://cg.11185.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cebpubservice.cn)发布。

十、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

地    址:长春市解放大路3088号

联 系 人:毕先生

联系电话:0431-82757535

代理机构:中创名建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生态大街2888号GTC环球贸易中心A座803室

联 系 人:李忠秋

联系电话:15543976613、13353114014

电子邮件:zcmjgc@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