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2026年宣传物料设计和制作项目】变更公告

2026-10-27来源:采购平台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2026年宣传物料设计和制作项目变更公告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2026年宣传物料设计和制作项目

项目编号:GDSZ-2026-0035/ZJZB-2026-23196  

 

二、变更信息

(一)询比公告变更内容

1、原公告

“(一)线上电子版响应文件递交要求:

1、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9日上午9:30:00(北京时间)前,通过《中国邮政投标管家》工具结合CA证书,进行线上电子版响应文件的编制,并将加密后的线上电子版响应文件递交至“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递交响应文件的设备须为供应商自主可控的电脑终端设备,不得与其他供应商使用同一台电脑递交响应文件。

2、供应商须在2026年10月29日上午09:00-09:30(北京时间)完成线上电子版响应文件“签到”流程,请供应商合理安排时间,提前做好准备,按时通过《中国邮政投标管家》工具结合CA证书完成“签到”。”

 

变更为

“(一)线上电子版响应文件递交要求:

1、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2026年11月2日上午10:30:00(北京时间)前,通过《中国邮政投标管家》工具结合CA证书,进行线上电子版响应文件的编制,并将加密后的线上电子版响应文件递交至“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递交响应文件的设备须为供应商自主可控的电脑终端设备,不得与其他供应商使用同一台电脑递交响应文件。

2、供应商须在2026年11月2日上午10:00-10:30(北京时间)完成线上电子版响应文件“签到”流程,请供应商合理安排时间,提前做好准备,按时通过《中国邮政投标管家》工具结合CA证书完成“签到”。”

 

2、原公告

“纸质版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供应商须于2026年10月29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前将纸质版响应文件递交至:深圳市福田区滨河大道9023号国通大厦2楼会议室。”

 

变更为

“纸质版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供应商须于2026年11月2日上午10:30(北京时间)前将纸质版响应文件递交至:深圳市福田区滨河大道9023号国通大厦2楼会议室。”

 

3、原公告

“(二)唱价时间:2026年10月29日上午9:30:00(北京时间)。线上电子版响应文件须进行远程解密,供应商须自行考虑互联网网络及运行环境不畅、介质损坏等因素造成的风险。供应商须在2026年10月29日上午10:30(北京时间)前完成线上电子版响应文件解密流程,否则其响应将被拒绝。”

 

变更为

“(二)唱价时间:2026年11月2日上午10:30:00(北京时间)。线上电子版响应文件须进行远程解密,供应商须自行考虑互联网网络及运行环境不畅、介质损坏等因素造成的风险。供应商须在2026年11月2日上午11:30(北京时间)前完成线上电子版响应文件解密流程,否则其响应将被拒绝。”

 

(二)采购文件变更内容

1、对采购文件附件2:《报价一览表及分项报价表》中《分项报价表(物料制作类)》的备注条款作出如下调整:原“备注:1、以上报价为全包价(即包含设计、制作、运输配送及税费等所有相关费用)。在合同期内,供货价格不因市场价格变化而调整。”变更为“备注:1、以上报价为全包价(即包含制作、运输配送及税费等所有相关费用)。在合同期内,供货价格不因市场价格变化而调整。”

2、对采购文件附件2:《报价一览表及分项报价表》中《分项报价表(平面设计类)》的备注条款作出如下调整:原“备注:1、以上报价为全包价(即包含设计、制作、运输配送及税费等所有相关费用)。在合同期内,供货价格不因市场价格变化而调整。”变更为“备注:1、以上报价为全包价(即包含设计及税费等所有相关费用)。在合同期内,供货价格不因市场价格变化而调整。”

 

三、其他内容不变。

 

四、本公告为采购文件的法定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公告内容与此前发布的询比公告或采购文件约定不一致的,一律以本公告最新载明内容为准。

 

五、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捷通信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广州市较场西路21号

项目负责人: 何燕霞

电    话:13535056650

电子邮件:heyanxia.gyl@chinaccs.cn

采 购 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

详细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滨河大道9023号国通大厦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

代理机构:中捷通信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