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邮政食堂食材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6-10-27来源:采购平台

黑龙江省邮政食堂食材采购项目(齐齐哈尔)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委托,就黑龙江省邮政食堂食材采购项目(齐齐哈尔)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自动生成

项目名称:黑龙江省邮政食堂食材采购项目(齐齐哈尔)

项目概述:为加强全省食堂食材供应标准管控,确保各单位食材供应标准化、采购流程规范化、质量管控统一化,切实保障全省邮政系统职工食堂食品安全与供应稳定,拟组织采购黑龙江省邮政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项目采购预算:141.4万元

采购需求:

标段

序号

单位名称

采购内容

预算金额

(万元)

中标原则

1

齐齐哈尔本部

生鲜蔬菜类、豆制品类、禽蛋类

33

各一名,四个标段内不得兼中。优先确定综合得分最高的标段为其中标标段

2

齐齐哈尔本部

生鲜肉类、熟食制品类

25

3

齐齐哈尔本部

冻货、粮油类

25

4

齐齐哈尔本部

调料类(干货、预包装食品)、粮油主食类(除大米、豆油、色拉油、面粉)

32

5

富裕县分公司

全品类

26.4

一名

服务期限:采购结果确认决策程序后,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发出中标通知书后30日内,由各使用单位作为合同主办部门发起合同审批。合同有限期截止至2028年6月30日。

交付方式:按照甲方指定地点及服务内容完成相应工作。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形式:电汇(不接受个人电汇)

一标段投标保证金2015元;

二标段投标保证金2016元;

三标段投标保证金2017元;

四标段投标保证金2018元;

五标段投标保证金2019元;

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同投标有效期。

投标保证金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形式缴付至招标代理。电汇时须在留言处注明“(简要项目名称+包号)保证金”字样。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截止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保证金递交到以下账户:

户名: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账号:562010100100913721

开户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营业部

开户行行号:309261000028

注意事项:

1、汇款后各投标单位应及时关注银行有无退票等情况,以免因为未到账影响投标。

2、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以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到账时间为准。

3、保证金付款凭证附投标文件中。

4、未按上述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将导致否决投标。

5、中标人签订合同后与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业务负责人员联系;

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1)如投标人有弄虚作假行为或隐瞒违法违纪被限制投标等情况、一经查实除否决投标外,将上报行政主管部门,接受行政处罚,同时不予与退还投标保证金,并承担其法律责任;

(2)不按招标文件规定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单位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前两项供应商提供查询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第三项供应商提供承诺并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2.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供应商须提供承诺并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3.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组织或个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4.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投标;(供应商须提供承诺并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供应商须提供承诺并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6.供应商须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供应商须提供承诺并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7.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须提供承诺并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8.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须提供承诺并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9.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须提供承诺并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10.供应商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供应商须提供承诺并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11.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商业贿赂、弄虚作假等不良记录,无政府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处罚记录,无重大事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供应商须提供承诺或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无行贿犯罪等记录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承诺格式自拟)

1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须提供承诺并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13.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供应商须提供有效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注:投标人须按照“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三、获取招标文件

获取文件流程:进入平台—注册并办理CA—(审批通过)—选择参加投标的项目—购买招标文件—填写并上传订单信息(支付凭证)—(审批通过)—下载招标文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10月27日至2026年11月2日,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下同),通过“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按包报名,报名需要上传招标公告“四、投标人资格条件”中资料(加盖公章后整体扫描为一个pdf格式上传)。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包300元,投标人应将获取招标文件时的报名资料和支付凭证同步上传至“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对应的报名项目中,经审核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注:投标人须在“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完成“下载招标文件”的操作。

招标文件费用支付账号:

收款人:周丹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齐齐哈尔市浏园支行

6217992610167523646

四、投标文件提交

(一)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要求: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通过《中国邮政投标管家》工具结合CA证书,进行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的编制,并将加密后的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至“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本项目采用集中解密方式,到开标时间后,开标人员点击【批量集中解密】按钮,系统自动解密各投标人投标文件,无需投标人自行【手动解密】等操作。

(二)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投标人须于2026年11月1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派代表当面将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至:齐齐哈尔市龙沙区新明大街32号。

(三)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与纸质版投标文件内容须相同。招标文件中要求的盖章、签字,在制作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时可以是有效的电子签章、电子签名,也可以是加盖公章、签字的纸质版扫描件。(电子签章后,文档不应再修改,否则电子签章、签字无效;如需修改,请修改后重新电子签章、签字)。

注:(1)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指:按招标文件要求通过《中国邮政投标管家》工具编制、加密、上传至“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的电子版投标文件。

(2)纸质版投标文件指:纸质版投标文件应为电子版投标文件加盖公章、签字的纸质版。(正本投标文件需加盖公章(鲜章))

(3)纸质版投标文件应与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保持一致,如不一致以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五、开启

(一)开标形式:本项目采用在“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线上解密开标,递交投标文件的设备需为投标人自主可控的电脑终端设备,不得与其他投标人使用同一台电脑递交投标文件。

(二)开标时间:2026年11月1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三)开标地点:本项目开标地点为齐齐哈尔市龙沙区新明大街32号。

(四)查看、确认开标结果:投标人须登录《中国邮政投标管家》进行开标结果的查看。并使用《中国邮政投标管家》工具结合CA证书进行开标结果的确认及签章。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官网、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七、其他补充事宜: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

联系方式:1307962998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齐齐哈尔市龙沙区新明大街32号

联系方式:138036138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女士

电   话:138036138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