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包头市分公司设备维保项目招标公告

2026-10-15来源:采购平台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包头市分公司设备维保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ZB2026091204)

项目所在地: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昆都仑区

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包头市分公司设备维保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自筹资

金:25.944万元,招标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包头市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范围

规模:详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计算机等办公设备维保服务;空调等电器设备维保安装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计算机等办公设备维保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

3.2 投标人须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产品和服务的供应商或其他组织;

3.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项目专业技术能力以及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

3.4 投标人近三年内(2023年-至今)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3.5 投标人没有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查询的相关证明截图。

3.6 投标人没有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的相关证明截图。

3.7 投标人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记录截图。

3.8 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9 投标人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3.10 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3.11 投标人与其他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监事、股东等有交叉或存在互相任职关系的,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2 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3 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以及内蒙古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3.1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人。;

【2】空调等电器设备维保安装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

3.2 投标人须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产品和服务的供应商或其他组织;

3.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项目专业技术能力以及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

3.4 投标人近三年内(2023年-至今)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3.5 投标人没有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查询的相关证明截图。

3.6 投标人没有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的相关证明截图。

3.7 投标人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记录截图。

3.8 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9 投标人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3.10 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3.11 投标人与其他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监事、股东等有交叉或存在互相任职关系的,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2 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3 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以及内蒙古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3.1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人。;本项目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否。

四、招标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10-15 09:00:00到2026-10-22 17:00:00。

获取方式: 邮箱获取。

五、投标文件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26-11-05 09:30:00。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包头市九原区建华路6号华诚中心北楼2303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2026-11-05 09:30:00。

开标地点:包头市九原区建华路6号华诚中心北楼2303室。

七、其他

本招标项目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包头市分公司设备维保项目 ,招标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包头市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7.1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包头市分公司设备维保项目

招标编号:ZB2026091204

7.2项目概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包头市分公司设备维保,框架协议,合同有效期1年。

包1:计算机等办公设备维保服务,年预算约10.212万元。

包2:空调等电器设备维保安装服务,年预算约为15.732万元。

中标供应商数量:计算机等办公设备维保服务供应商入围采购项目按照排名顺序确定2名中选供应商。空调等电器设备维保安装服务供应商入围采购项目按照排名顺序确定2名中选供应商。

7.3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10月15日09时00分00秒至2026年10月22日17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按照要求提交报名材料(详见投标人资格条件)。

报名时请将以下资料的盖章版扫描件发至邮箱18004727322@163.com邮件名称标注项目名称、单位名称。

(1)投标人资格条件所要求的证明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

(2)文件款汇款证明,须加盖单位公章。

(3)联系人姓名、电话和邮箱,须加盖单位公章。

2、本次公开谈判文件售价为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标书款汇款账号如下:

户名: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包头市分公司

帐号:642506909

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分行


公告发布媒介:中国邮政官网(http://www.chinapost.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内蒙古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nmgztb.com.cn/);

八、监督部门

本项目监督部门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包头市分公司。

九、联系人

招标人: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包头市分公司

地址:包头市昆区阿尔丁大街11号街坊包头市邮政分公司

联系人:马玉君

电话:0472-2120000

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包头市九原区建华路6号华诚中心北楼2303室

联系人:薛勇、张哲

电话: 18004727322

邮件:18004727322@163.com

 

 

招标人或其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