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相机及配套设备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2026-10-14来源:采购平台

询比邀请

 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 (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相机及配套设备采购项目(二次)进行国内公开询比。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并参与询比。本项目采用电子化采购,对供应商在“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上传的电子版响应文件进行审查。

一、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相机及配套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二、项目编号:91230199799290028F202610001-01。

三、采购内容:本项目费用预算为8万元(含税)(最高限价),是财务预算内项目,资金由省分公司自付(列邮政公司账),投标单位需报总价,所有报价包含设备本体、包装、运输、上门交货调试、操作培训、税金等全部费用,总报价不得超过项目总最高限价,否则视为废标。该项目所有金额均为含税价格。

预算包含相机主机、全部镜头、存储卡、摄影包、电池、三脚架等全部设备的设备货款、包装、运输、上门调试、培训、税金等全部费用。

序号

设备名称

单位

数量

备注

1

数码微单相机主机

台

1

全新国行正品,原厂全套配件

2

中焦镜头

支

1

原厂全新

3

广角镜头

支

1

原厂全新

4

长焦镜头

支

1

原厂全新

5

高速储存卡

张

2

原厂或一线专业摄影存储品牌

6

专业摄影包

个

1

适配全套设备

7

原厂电池

块

3

原厂正品

8

专业三脚架

套

1

满足新闻活动拍摄稳定性要求

注:1.全部设备必须为中国大陆正规全新国行版本,可享受厂家官方全国联保,投标人需承诺设备非翻新、非水货、非拆机配件。

报价为全包价,包含设备、运输、送货上门、开箱检验、设备调试、基础操作培训、税费等全部成本,甲方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供货周期:合同生效后,乙方须在15个自然日内完成全部设备供货、现场调试交付。

质保服务期限:整机及镜头按照原厂官方标准质保执行;配套配件质保不低于原厂标准。

在合同有效期内发生政府主管部门、甲方上级邮政企业政策变化等情形,甲方可以提前 30 日通知中标公司解除合同并且免于向中标公司承担责任。

四、采购项目基本情况及要求: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及要求

1.本项目为采购数码微单相机主机及全套配套摄影设备,包含:数码微单相机、中焦镜头、广角镜头、长焦镜头、储存卡、摄影包、电池、三脚架等配套设备。

2.技术(服务)规范: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同时满足采购人要求的技术(服务)规范要求。

1)投标人须严格按照本项目询比文件所列的服务规范要求,结合国家现行有效、行业强制性及推荐性标准(若采购文件要求高于国家/行业标准的,以询比文件要求为准;若询比文件未明确但国家/行业有强制性标准的,须同时符合该强制性标准),对所有条款进行逐条书面明确响应,并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如资质证明等)作为支撑。

2)若经评审小组评审或后续核查发现,投标人的响应存在提供的证明材料虚假、无效或其他瑕疵,导致无法满足询比文件要求的,采购人有权依据本询比文件约定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取消该投标人的成交资格(若已成交),且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因投标人存在上述情形给采购人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重新采购的费用增加、项目延误损失、第三方索赔等直接及间接损失),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若已签订合同,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投标人的违约责任。

3)采购人已在询比文件中明确列明服务规范要求,投标人应自行对自身履约能力及响应内容的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进行核查。因投标人自身疏忽、误解或故意隐瞒导致的响应不符合要求,相关责任由投标人独立承担,与采购人无关。

3.中标供应商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4.本项目完成招标后,在合同履行期间如采购人通过流程优化、工艺改造等提高工效或因不可抗力、情势变更,致使合同履行的基础条件发生变化的,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管理制度规定前提下,经与中标供应商协商,如结算价款有压降(金额、结算标准、付款方式及条件),或合作条件、质量等合同条款有调整,需签订变更或补充协议。

5.供应商须提供全新正品行货设备,提供原厂正规供货渠道证明,设备必须为未拆封全新产品,所有设备可享受厂家官方质保服务,交货时随货提供完整产品合格证、说明书、原厂保修卡。设备运抵指定地点后完成交货、开箱清点、设备调试,完成功能测试,交付可直接投入使用;运输费、包装费、装卸费、送货上门调试费、税金等全部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到货设备型号、规格与采购需求不一致、存在磕碰划痕、翻新机、故障机,甲方有权拒绝接收。

6.乙方负责将全部设备送货至长春市内甲方指定办公地点,完成设备开箱清点、功能调试,对使用人员开展基础操作培训。设备出现硬件故障,乙方须按原厂质保政策提供售后支持,接到甲方报修后,按厂家售后流程提供维修、检测服务。

7.具体要求见《技术规范书》。

(二)标包划分

按照需求立项文件要求,本项目分为1包,中标1家供应商。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吉林省邮政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规定期限及范围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二)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三)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本项目严禁转包、违法分包,严禁各类形式的资质挂靠。

(五)明确出现【招投标法实施条例,属于投标人串通投标的情形】及【招投标法实施条例,采购管理办法,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的情形】应否决其投标。

   属于投标人串通投标的情形:

(1)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3)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中标。

(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5)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6)法律法规认定的其他属于相互串通投标的行为。

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的情形: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7)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经电子采购平台及工具等技术分析,出自同一投标人的电脑或附属设备、加密工具软件制作,或使用同一IP地址上传,或出自同一电子文档的。

(8)法律法规认定的其他视为相互串通投标的行为。

(六)递交投标(应答)文件的设备需为投标人自主可控的电脑终端设备,不得与其他潜在供应商使用同一台电脑递交投标(应答)文件。如开标/评审后发现不同投标(应答)人上传投标(应答)文件的网卡信息/MAC地址、CPU信息/CPUID信息同时完全一致的,对本项目该投标(应答)人投标(应答)的标包/标段予以否决。

(七)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或法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单位负责人(或法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含公告发布之日起,向前推180日历天),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相关信息或承诺书);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八)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单位,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能够按采购人要求提供发票。

注:供应商须按照“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响应将被否决。

六、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一)办理CA证书

登录“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办理CA证书等。

流程:注册→登录→【CA办理】→查找对应项目→报名→填写相关信息→审核→下载采购文件。CA证书办理、“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操作相关事宜请下载“平台首页—用户中心—下载中心—下载: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操作手册-电子采购分册-供应商”,或可联系客服电话:400-709-1099,CA客服电话:400-788-8550 (周一~周五9:00-17:00)。

(二)获取采购文件

获取文件流程:进入平台—注册并办理CA—(审批通过)—选择参加的项目—购买采购文件—填写并上传订单信息(支付凭证)—(审批通过)—下载采购文件。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请于2026年10月15日至2026年10月19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3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须按包报名,报名需要上传资料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资料均须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采购文件费用为300元/套,供应商应将获取采购文件时的报名资料和支付凭证同步上传至“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对应的报名项目中,经审核后即可下载采购文件。

缴纳方式:现金、银行电汇、网银转账均可(采用线下支付并上传缴费凭证方式缴纳)。汇入以下账户:

账户名称: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长春市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市浦东路支行

账号:922010013000508202

注:供应商须在“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完成“下载采购文件”的操作。

七、响应文件的递交:

(一)线上电子版响应文件递交要求:

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3日下午13:30(北京时间)前,通过《中国邮政投标管家》工具结合CA证书,进行线上电子版响应文件的编制,并将加密后的线上电子版响应文件递交至“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本项目采用集中解密方式,到唱价时间后,工作人员点击【批量集中解密】按钮,系统自动解密各供应商响应文件,无需供应商自行【手动解密】等操作。

(二)纸质版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供应商须于投标人应在2026年10月23日下午13:30(北京时间)前现场递交至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室(长春市东南湖大路3030号)。(或供应商须于2026年10月23日下午13:30(北京时间)前将纸质版响应文件邮寄至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室(长春市东南湖大路3030号)(联系人:李鹤,联系方式:0431-82666668)。

(三)线上电子版响应文件与纸质版响应文件内容须相同。采购文件中要求的盖章、签字,在制作线上电子版响应文件时可以是有效的电子签章、电子签名,也可以是加盖公章、签字的纸质版扫描件。(电子签章后,文档不应再修改,否则电子签章、签字无效;如需修改,请修改后重新电子签章、签字)。

注:(1)线上电子版响应文件指:按采购文件要求通过《中国邮政投标管家》工具编制、加密、上传至“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的电子版响应文件。(2)纸质版响应文件指:纸质版响应文件应为线上电子版响应文件的打印版或加盖公章、签字的纸质版。(正本响应文件需加盖公章(鲜章))(3)纸质版响应文件应与线上电子版响应文件保持一致,如不一致以线上电子版响应文件为准。(4)选择以邮寄方式递交纸质版响应文件的,供应商需负责与联系人确认响应文件已被接收。

八、唱价:

(一)唱价形式:本项目采用在“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线上解密唱价,递交响应文件的设备需为供应商自主可控的电脑终端设备,不得与其他供应商使用同一台电脑递交响应文件。

(二)唱价时间:2026年10月23日下午13:30(北京时间)

(三)唱价地点:本项目唱价地点为 长春市二道区东南湖大路3030号,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一楼开标室 。

(四)查看、确认唱价结果:供应商须登录《中国邮政投标管家》进行唱价结果的查看。并使用《中国邮政投标管家》工具结合CA证书进行唱价结果的确认及签章。

九、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询比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s://www.chinapost.com.cn)、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https://cg.11185.cn)发布。

十、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

代理机构: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详细地址:长春市二道区东南湖大路3030号

邮    编:130000

项目联系人:李鹤

电    话:0431-82666668

电子邮件:zzgjgczx@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