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西藏自治区分公司法院电子送达项目(一包段)】采前公示

2026-09-23来源:采购平台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西藏自治区分公司法院电子送达项目(一包段)直接采购采前公示

西藏隆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西藏自治区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西藏自治区分公司法院电子送达项目项下的服务进行直接采购,现公示如下:

一、采购项目情况

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西藏自治区分公司法院电子送达项目

项目编号:91540192MACCYNJJ4U202609002

服务期限及预算:该项目服务期限3年,项目预算(含税)为115.2万元,最高报价限价(含税)为115.2万元,供应商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报价将被否决。该项目分为两个包段,一包段为法院集约化送达软件服务项目,采用直接采购方式;二包段为语音专线服务项目,采用公开询比采购方式,一包段具体内容及要求等详直接采购文件。

拟定唯一供应商名称及直接采购的原因:北京华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直接采购采购理由:因其系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全国法院“一张网”唯一承建方,拥有平台底层代码、数据接口及业务标准等专有独占技术,集约送达模块为平台原生内置功能,其他供应商无法实现底层数据打通与任务回执自动回传;且最高法电子送达、12368短信、公安协查等官方数据通道均仅适配北京华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标准,无其他授权对接路径;同时,涉密数据运行于法院内网闭环,华宇系统已通过最高法专项安全测评,满足保密准入要求,而市面同类产品仅支持单一送达功能,无法实现平台原生对接、多渠道送达、数据协查及跨院办理的全链条闭环,故不存在合规可用的替代供应商。该项目采用直接采购方式采购。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该项目要求供应商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如企业是 “三证合一” 的新营业执照,则提供 “三证合一” 的营业执照即可);能够开具正规的增值税发票;国家企业信息网、裁判文书网、信用中国及征信平台无不良信息记录;无欠薪信访等不良行为记录。

2.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该项目的投标: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3.供应商未被中国邮政企业列入采购供应商黑名单管理准入限制范围。

三、异议的受理方式

该项目公示期自2026年9月24日至9月28日,公告期间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一)办理CA证书

登录“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https://cg.11185.cn)办理CA证书等。

流程:注册→登录→【CA办理】→查找对应项目→报名→填写相关信息→审核→下载文件。CA证书办理、“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操作相关事宜请下载并参阅“平台首页—用户中心—下载中心—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操作手册-电子采购分册-供应商”,或可联系客服电话400-898-8881 (周一~周五9:00-17:00)。

(二)获取采购文件

获取文件流程:进入平台→注册并办理CA→(审批通过)→选择接受邀请的项目→购买采购文件→填写并上传订单信息(支付凭证)→(审批通过)→下载采购文件(具体参照平台页面右下角“投标人操作指南”)。

五、响应文件递交时间

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0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前,通过《中国邮政投标管家》工具结合CA证书,进行线上电子版响应文件的编制,并将加密后的线上电子版响应文件递交至“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本项目采用集中解密方式,到开标时间后,开标人员点击【批量集中解密】按钮,系统自动解密各供应商响应文件,无需供应商自行【手动解密】等操作。

(二)纸质版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供应商须于2026年10月10日上午09:30前(北京时间)派代表当面将纸质版响应文件递交至:夺底路39号中国银行退休基地19栋。

(三)线上电子版响应文件与纸质版响应文件内容须相同。采购文件中要求的盖章、签字,在制作线上电子版响应文件时可以是有效的电子签章、电子签名,也可以是加盖公章、签字的纸质版扫描件。

六、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西藏自治区分公司

联系电话:0891-6241229

代理机构:西藏隆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夺底路39号中国银行退休基地19栋

联 系 人:苏凤丽 199623055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