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政农品网点展示车》 询比公告
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邮政农品网点展示车》项下的货物及服务进行国内公开询比。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并参与询比。
一、项目名称:《邮政农品网点展示车》。
二、项目编号:FJTH-21820260914。
三、项目概述:本次《邮政农品网点展示车》,车身尺寸宽1.4米高2米深0.8米。数量100辆、使用范围:9市公司共100个网点,其他详见第六章。
四、采购内容:
合同包 | 采购内容 | 含税总预算 | 数量 (台/套) | 投标保证金 |
1 | 《邮政农品网点展示车》 | 22.50万元 | 100 | 2250元 |
(详见采购文件第六章《技术(服务)规范》)。
注:(1)供应商须以“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响应,并以“包”为单位提供响应文件。(2)本项目包1的计时单价最高限价详见下表,供应商报价如高于单价最高限价,其投标将被否决(注本项目涉及价格均为含税价格)。(3)本项目实际采购数量以采购人订单数量为准,不承诺最低订单数量。
序号 | 采购内容 | 单价最高限价 (元) | 数量 (台/套) | 最高限价合计 (元) |
展示车 | 2250.00 | 100 | 225000.00 |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单位。本项目允许法人的分支机构参加,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并提供相关证明,供应商须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均须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分支机构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公司(总公司)授于该分支机构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授权文件;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三)财务状况报告证明材料:供应商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者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四)依法缴纳企业税收证明材料:供应商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企业缴纳税收凭据复印件。若是依法免税或暂缓纳税的供应商,则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暂缓纳税。(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五)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供应商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截止时间的当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六)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福建省邮政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规定期限及范围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失信查询结果以招标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在评审期间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七)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八)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声明。
(九)提供资格承诺函、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承诺与声明、采购供应商承诺函。
(十)与邮政无投资关系;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十一)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投标。
(十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
(十三)能提供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注:供应商须按照“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响应将被否决。
六、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的响应者,请于2026年9月14日至2026年9月18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期间,通过以下任意方式获取采购文件:
(1)发送邮件至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邮箱:fjthzb@163.com;
(2)现场领取,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营迹路69号恒力创富中心西塔8楼。
采购文件工本费:电子版0元,售出后不予退还,费用可通过银行转账或现场缴纳两种方式支付。
供应商须按包报名,报名需要上传资料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资料均须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
七、响应文件的递交:
供应商须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本项目接受现场递交、邮寄及达达/同城快送方式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9月21日15:00(北京时间),以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签收时间为准;建议邮寄/快送提前半天安排寄送,避免因物流延误错过签收。
(2)接收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营迹路69号恒力创富中心西塔8楼,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
(3)联系人及电话:王慈/刘国星 15980631928。
(4)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纸质版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八、唱价:
(一)唱价形式:线下唱价。
(二)唱价时间:2026年9月21日15:00(北京时间)。
(三)唱价地点:本项目唱价地点为: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营迹路69号恒力创富中心西塔8楼开标厅。
九、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询比公告及相关信息(包括采购文件若有修改、补充),我司将通过以下媒介发布通知,请潜在供应商随时关注相关媒介,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1)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http://www.chinapost.com.cn)
(2)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
十、联系方式:
(1)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营迹路69号恒力创富中心西塔8楼
项目负责人:王慈/刘国星/黄佩芳/王秀熔
联系电话: 0591-87878462-817/807
电子邮箱:fjthzb@163.com
(2)采购人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温泉街道得贵路26号邮政广场
联 系 人:许丽敏
联系电话:0591-83352905
附1:获取采购文件、缴纳投标保证金、招标代理服务费的银行账户信息账户:
银行账户 |
开户名称: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邮政储蓄银行福建省分行 |
银行账号:9350 0201 0030 2167 06 |
特别提示 |
1、请供应商务必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报名获取采购文件款项/投标保证金/招标代理服务费汇入对应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款项汇错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请供应商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务必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编号:***的报名获取采购文件款项/投标保证金/招标代理服务费”。 |
十一、其他事项:
(1)开具发票事宜:供应商获取询比文件(若为个人转账,则发票抬头只能开具个人名字)或缴纳代理服务费(只能公对公转账),开具发票须提供与供应商公章一致的单位名称和纳税人识别号(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发票抬头为个人或政府部门等无税号单位除外。转账当月请联系招标代理机构前台(0591-87878462-800)办理,若因未及时提供或提供错误信息造成的开票问题,招标代理机构概不承担责任(不提供换票或补票等服务)。
(2)关于供应商名称:递交响应文件时供应商的单位名称应与获取询比文件(报名)登记的单位名称完全一致。投标保证金出账账户名称应与供应商名称一致。除能提供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单位名称变更证明外,否则招标代理机构拒绝名称不符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