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行潜江市人民法院“一案一账户管理系统”运营维护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前公示

2026-09-11来源: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行潜江市人民法院“一案一账户管理系统”运营维护服务项目已获得批准,项目资金来自分行自筹,资金已落实,即将对该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

一、采购项目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行潜江市人民法院“一案一账户管理系统”运营维护服务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HZTD-ZX-2026148

三、采购人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行

四、拟采购内容:

采购内容为潜江市人民法院“一案一账户管理系统”运营维护服务项目,主要包括“一案一账户管理系统”日常运行保障运维、账户系统运维、卷宗流转智能管控运维、档案归档长效运维等配套服务。

五、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为严格落实国家电子诉讼档案管理、双套制归档及司法系统 “一案一户、一案一档”刚性建设要求,潜江市人民法院正式启动“一案一户”管理系统专项建设项目。该项目需依托法院专用业务场景,实现案卷数字化管理、线上流转、档案归集及账户资金结算、业务数据对接等一体化服务。根据潜江市人民法院出具的《情况说明》,目前汉江辖区法院“一案一账户管理系统”项目开发建设、系统部署和后期日常维护服务均由武汉楚源数智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提供。为保障项目建设按照时间节点推进,根据“一案一户、一案一档”的管理要求,经过研究,潜江市人民法院决定由武汉楚源数智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独家承担潜江市人民法院“一案一账户管理系统”运营维护服务相关工作。

本项目符合《根据《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单一来源采购实施办法》(2021年第二次修订版)第二章第四条“(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3.属于政府、行政部门指定供应商的采购(包含扶贫产品);或虽未指定供应商,但是指定的产品(品牌、型号、性能指标等)、特定服务等经论证仅唯一供应商可提供的采购”情形 。

因此,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与武汉楚源数智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进行谈判。

六、拟定的单一来源谈判对象:武汉楚源数智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七、公示期限:

本项目公示期为2026911日至2026914日。有关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202691417时(北京时间)之前以实名书面纸质(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现场一次性反馈。

八、本公示只在中国邮政集团官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邮银易采平台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进行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九、采购人的联系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

采购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行

  址:武汉市江汉区云霞路183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华中天地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傲、叶松、陈浩

代理机构地址:武汉市江岸区石桥一路18号创立方产业园9号楼3

联系电话:027-87320512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行

湖北华中天地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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