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托克托县分公司代理金融营业网点保安外包服务采购项目公开询比公告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托克托县分公司代理金融营业网点保安外包服务采购项目公开询比公告
内蒙古自治区机械设备成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托克托县分公司代理金融营业网点保安外包服务采购项目项下的货物及服务进行国内公开询比。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并参与询比。
一、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托克托县分公司代理金融营业网点保安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CT-ZB00384-2026
三、项目概述:为了满足监管部门要求,加强企业安全防控,保证各金融网点经营生产安全,提升全市/旗县金融网点厅堂安全防范能力,保证邮件生产安全,有效处置各类突发事件,计划采购托县分公司代理金融营业网点保安服务。
四、采购内容:托克托县分公司代理金融营业网点保安外包服务采购,年度预算为18万元,本次服务周期为1年,最终控制价采用总价控价,最高限价为18万元,托克托县分公司共有代理金融网点5个,每月每个网点保安服务费3000元。
包号 | 采购内容 | 中标供应商数量 | 备注 |
包1 | 托克托县分公司代理金融营业网点保安外包服务采购 | 1 |
|
(详见采购文件第六章《技术(服务)规范》)。
注:(1)供应商须以“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响应,并以“包”为单位提供响应文件。(2)本项目/包最高限价为18万元,供应商报价如高于最高限价,其响应将被否决。(3)实际采购数量以采购人订单数量为准,不承诺最低订单数量。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
2.供应商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它组织及个人,且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产品和服务的供应商。集团(或总公司)性质的供应商必须明确是集团(或总公司)自身作为响应人,还是集团(或总公司)的下属全资子公司作为响应人;
3.供应商提供有效期内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保安服务许可证复印件,同时要求许可证法人与营业执照法人为同一人。
4.供应商能开具符合财务报账要求的增值税发票有效证明文件;
5.供应商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所供货设备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6.供应商未被工商机构列到经营异常名录(提供工商部门官方网站查询的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证明截图(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7.投标人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罪”记录的查询记录截图;
8.供应商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无失信记录截图(http://www.creditchina.gov.cn/));
9.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10.供应商至少有6名员工(提供合同),并提供具备相关专业资质人员有效证件复印件(保安证);
11.供应商与邮政有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12.与其他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监事、股东等有交叉或存在互相任职关系的,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的投标;
1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磋商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磋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的磋商;
14.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以及内蒙古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15.本项目不接受分包、转包以及联合体形式的投标人。。
注:供应商须按照“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响应将被否决。
六、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1.获取公开询比采购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证明文件,只有经过采购代理机构初步审查的潜在供应商方能购买公开询比采购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对潜在供应商提供的证明材料只作初步审查,不作为最终审查;资格审查将在评审时由评审小组进行审查)。
1.1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1.2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1.3上述供应商资格条件中列明的全部资料;
1.4联系方式(包括申请人名称、联系人、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列于A4纸扫描件或可编辑Word版);
2.本项目实行纸质版和电子版招标文件同步发售。招标文件发放时间:2026年09月03日至2026年09月07日,9:00至17:00(北京时间)。凡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将要求的材料按顺序全部扫描成pdf格式,发送到15598164096@126.com邮箱,通过审核后采购代理机构将招标文件发送到投标人指定邮箱,纸质版文件邮寄至投标人指定地点或到现场领取(领取地点:内蒙古自治区机械设备成套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二部)。
3.3公开询比采购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文件费电汇至以下账户:
收款人:内蒙古自治区机械设备成套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营业部
账号:1540 0205 7353
行号:1041 9101 4056
支付完成后及时将电汇底单发送至以下邮箱15598164096@126.com,以便获取公开询比采购文件。
3.4上述是获取公开询比采购文件的唯一渠道,其他渠道的获取、支付均属无效,递交的询比响应文件将不予接收。
七、响应文件的递交: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9月17日9:30(北京时间);
响应地点:呼和浩特市如意开发区如意和大街伊泰华府世家2号商业楼内蒙古自治区机械设备成套有限责任公司六楼会议室;
开标时间:2026年09月17日9: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呼和浩特市如意开发区如意和大街伊泰华府世家2号商业楼内蒙古自治区机械设备成套有限责任公司六楼会议室;
八、唱价:
(一)唱价形式:本项目在开标现场拆封响应文件唱价;
(二)唱价时间:2026年09月17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
(三)唱价地点:呼和浩特市如意开发区如意和大街伊泰华府世家2号商业楼内蒙古自治区机械设备成套有限责任公司六楼会议室;
(四)查看、确认唱价结果:供应商须在开标现场对唱价结果进行确认及签字。
九、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询比公告同时在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s://www.chinapost.com.cn)、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nmgztb.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
十、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分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火车东站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大院
联 系 人:黄道尔计
联系方式:0471-6984029
(二)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及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内蒙古自治区机械设备成套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如意开发区如意和大街伊泰华府世家2号商业楼六楼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100114127026K
联系人:边海龙
电话:15598164096
电子邮件:15598164096@126.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