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福州市分公司InfoPrint 4100 TS2激光打印机维保服务询比采购公告

2026-09-02来源:采购平台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福州市分公司InfoPrint 4100 TS2激光打印机维保服务询比采购公告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福州市分公司 (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InfoPrint 4100 TS2激光打印机维保服务采购项目项下的服务进行国内公开询比。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并参与询比。

一、项目名称:InfoPrint 4100 TS2激光打印机维保服务

二、项目编号:GXCZ-C-26480028

三、项目概述:本项目为InfoPrint 4100 TS2激光打印机维保服务。

四、采购内容:对设备包括与设备有效运行有关的软件、硬件提供维护、维修服务,免费更换以上设备正常使用情况下损坏的零配件和易损件,不含打印耗材及GMC软件服务,采购预算及期限:12万元(含税),采购期限一年。

合同包

采购内容

技术服务规范

最高限价

(含税)

服务期限

询比保证金

1

InfoPrint 4100 TS2激光打印机维保服务

详见采购文件第六章

12万元

1年

2000元

 

注:(1)供应商须以“包”为单位(本项目共一个合同包)参加本项目的响应,并以“包”为单位(本项目共一个合同包)提供响应文件。(2)供应商报价如高于最高限价,其响应将被否决。(3)实际采购数量以采购人订单数量为准,不承诺最低订单数量。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供应商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并能够提供本项目所述内容。【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所有供应商须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均须加盖公章)】:

(1)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合法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响应的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

(3)财务状况报告证明材料:供应商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4年度或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者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依法缴纳企业税收证明材料:供应商须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企业缴纳税收凭据复印件。若是依法免税或暂缓纳税的投标人,则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暂缓纳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供应商须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截止时间的当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6)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福建省邮政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规定期限及范围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失信查询结果以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在评审期间现场查询结果为准。)(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截图,提供未列入黑名单承诺书,承诺书加盖供应商公章。)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的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

(8)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提供承诺函)

(9)能提供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函)

(10)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11)采购供应商承诺函。(按采购文件格式)

(12)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按采购文件格式)

(13)企业采购的承诺与声明。(按采购文件格式)

(1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至少提供1个同类项目业绩合同,合同签订日期应为2023年9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个月内。同类项目业绩指InfoPrint 4100 TS2激光打印机维保服务。

注:①提供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标的页、双方签字盖章页;

②提供至少一份与该合同对应的发票复印件及收款凭证。

(1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声明(按采购文件格式)

注:1.供应商须按照“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响应将被否决。

六、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6.1报名期限:自2026年9月2日起至2026年9月7日止,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6.2报名期限内,通过邮件购买采购文件的,须按照公告提供的账户名称、开户行、银行账号,电汇或转账相应的金额到本公司账户,报名需要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被授权人身份证、支付凭证、供应商报名表(详见附1)(以上资料均须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同时将电汇或转账底单及贵公司相关信息(含公司名称、公司电话、联系人、手机、传真、电子邮箱、公司地址、参与响应的项目名称及采购文件编号)填写清楚发邮件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gxzb_zhb@163.com),并打电话(18559850156)与项目经办人确认报名成功与否;直接至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办理的,须至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填写购买登记表。

6.3获取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东街8号利达大厦A座13层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

6.4采购文件售价:售价300元人民币;文件售后不退。供应商须在采购文件购买截止时间前以电汇或转账方式缴纳购买采购文件的费用并与采购代理机构确认,未缴费购买采购文件和未经报名确认的,均视为未报名,未报名将导致响应文件被拒收。

 

七、响应文件的递交

(一)纸质版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供应商须于2026年9月10日上午09:00 -09:30(北京时间)派代表当面将纸质版响应文件递交至:【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东街8号利达大厦A#楼13层开标室】。(或供应商须于2026年9月10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前将纸质版响应文件邮寄至【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东街8号利达大厦A#楼13层】,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黄工,18559850156)。

注:供应商须递交纸质版响应文件,本项目只接受响应人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的响应文件。选择以邮寄方式递交纸质版响应文件的,供应商需负责与联系人确认响应文件已被接收。

八、唱价

(一)唱价时间:2026年9月10日上午09:30:00(北京时间)。

(二)唱价地点:本项目唱价地点为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东街8号利达大厦A#楼13层国信招标会议室

九、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询比公告同时在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s://www.chinapost.com.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发布。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福州市分公司

详细地址:福州市晋安区斗门水头路10号邮政国际综合楼1209室

    编: 350013

项目联系人: 许先生

    话:0591-87579079

 

采购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东街8号利达大厦A#楼13层  

电子邮箱: gxzb_zhb@163.com 

电话:18559850156、0591-87701707

联系人:黄宏伟、余锦霞

购买文件汇款账户、询比保证金汇款账户、代理服务费汇款账户

账户名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支行

账号:935012013000243794

 

 


附1:供应商报名表

序号

类别

信息

1

供应商名称

 

2

供应商注册地址

 

3

供应商联系电话

 

4

供应商电子邮箱

 

5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如有)

 

6

组织机构代码(如有)

 

7

纳税人识别号

 

8

开户银行

 

9

银行账号

 

注:由于供应商提供报名信息、资料错误导致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