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市分行国商百货卫星广场店LED大屏广告投放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前公示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市分行国商百货卫星广场店LED大屏广告投放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前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单位: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市分行;
采购项目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市分行国商百货卫星广场店LED大屏广告投放项目;
采购内容:国商百货卫星广场店LED大屏广告投放,媒体规格19.2m(长)*10.24m(高),投放时长8个月,采购估算金额为34万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根据《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单一来源采购实施办法(2021年第二次修订版)》第四条第一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工程和服务采购项目,按照采购管理内控审批权限规定完成方案审批后,可实行单一来源采购”第(一)项“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第2目“基于市场环境,只能与唯一媒体、赞助及会展服务商等开展合作”之规定,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二、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
名称:长春市有戏影视制作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博才路与学苑街交汇处栖乐荟文创中心5层B5-019-0001号商铺。
三、公示的期限
2026年9月1日至2026年9月3日;
异议的受理方式:其他能够提供并且愿意提供本公告拟采购服务的供应商,必须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申请或异议。申请或异议中随时能够证明拟提供服务符合本公告要求的相关具体资料,并确保采购代理机构能够在公示期满后1个工作日内收到。超过规定期限提交的申请或异议,将不予接收;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采购部门按经审批的采购方案内容执行;公示期满有异议的,采购部门将在公示期满后7日内,根据异议内容组织相关部门进行研究论证并形成结论,并将结论意见书面告知提出异议的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论证后认为异议不成立的,维持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异议成立的,采购部门应根据会议意见重新制定采购方案并履行后续采购程序。
四、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公示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邮银易采平台(https://cg.psbc.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bulletin.cebpubservice.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金融集中采购网(www.cfcpn.com)、中国邮政官方网站(www.chinapost.com.cn)上发布。
五、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市分行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前进大街758号
联系人:张晓贺
联系方式:0431-82005018
采购代理机构:中广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新城吾悦广场C座21楼
联系人:金锋、路建、刘健
联系方式:1779009735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