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山顶总部办公区104、108会议室LED屏项目询比公告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山顶总部办公区104、108会议室LED屏项目询比公告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山顶总部办公区104、108会议室LED屏,询比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本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询比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响应。
1、采购内容
1.1购置会议室LED屏设备二套
1.2技术参数:详见《采购及安装项目技术规范书》,应按照《采购及安装项目技术规范书》中的“3.2”技术要求,将所有非*号标注条款存在负偏离之处逐一列出;如无负偏离则无需填写,但应按要求盖章或签字。一旦存在负偏离条款,视为无效应答。推荐品牌及带★条款为加分项。
1.3项目总限价为限价15.5万元,超过限价视为无效.
2、参选人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合法成立并存续,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若为代理商投标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若为原厂投标则不需提供(投标人提供书面承诺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二)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规定期限及范围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供应商须提供承诺函,同时还需提供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截图,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截图,承诺函与截图均需加盖供应商公章)。
(三)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合同项下的询比采购活动。(提供控股管理关系申报表加盖投标人公章)。
(四)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提供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五)列入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无资格参与本次询比(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七)投标人须按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承诺函并按要求盖章(签字)
3、询比文件的获取
3.1报名时间:2026年8月25日-2026年8月28日12:00。
3.2报名方式:参选人需在报名期内将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报名登记表(见下表)扫描件发送至340519629@qq.com(邮件标题为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报名成功后,询比人将在报名截止当日17点前统一将询比文件发送至参选人邮箱。
3.3在报名期内成功递交了报名登记表扫描件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才被接受。
4、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仅在中国邮政官方网站(www.chinapost.com.cn),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5、联系方式
询比人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63887059
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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