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福建省邮电印务有限公司废纸料、废PS版出售项目 公开询比公告
2026年福建省邮电印务有限公司废纸料、废PS版出售项目公开询比公告
福建省邮电印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出售人)现就本单位废纸料、废旧PS版出售项目项下的货物进行国内公开询比。现邀请合格的收购方提交响应文件并参与询比。
一、项目名称:废纸料、废旧PS版出售
二、项目编号:FJYDYW2026010
三、出售内容
| 合同包 | 品目 | 货物名称 | 数量(吨) | 最低限价(元/吨) | 最低总价(万元) | 询比保证金(元) |
| 1 | 1-1 | 废纸料 | 200 | 920 | 18.4 | 4200 |
| 1-2 | 废旧PS版 | 2 | 14000 | 2.8 | ||
备注:(1)收购方须以“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报价,并以“包”为单位提供响应文件。 (2)本项目包1设有单价最低限价和总价最低限价,收购方报价如低于最低限价,其响应将被否决。 (3)响应人应对货物所涉及的有关项目的所有费用进行报价,包括但不限于:所涉及的车辆、运输、人员、打包、装卸、场地清理、税费等有关项目的全部伴随服务的费用。 | ||||||
(详见出售文件第六章《技术(服务)规范》)。
四、收购方主要资格条件:
(一)收购方须为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合伙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具有本项目经营范围。不接受自然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及无回收资质主体参与。
(二)收货方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收货方,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福建省邮政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规定期限及范围内的收货方,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出售活动;(失信查询结果以出售人在评审期间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三)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出售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四)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收货方,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报价。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
注:收购方须按照“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响应将被否决。
五、出售文件的获取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期限:自2026年08月19日起至2026年08月24日,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期限内,潜在收购方需将公告信息中报名登记表填写完整后加盖公章(备注:个体工商户有公章的加盖公章,无公章需加盖经营者指印),扫描发送到263984636@qq.com邮箱(邮件标题为“福建省邮电印务有限公司废纸料、废旧PS版出售项目报名”),逾期不再受理。出售人审核后于一个工作日内将电子版出售文件发放至报名收购方邮箱。
六、响应文件的递交
(一)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8月28日下午15:00。
(二)递交地点: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康山路16号,福建省邮电印务有限公司采购中心。
(三)递交方式:响应文件应以特快专递或其它方式确保在规定时间内送达指定地点,邮寄和周转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延迟、错漏、丢失由响应人负责,出售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同时不做任何解释。
七、开标
(一)开标时间:2026年8月28 日下午15:00。
(二)开标地点: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康山路16号。
(三)开标方式:本项目为非现场开标,响应人无需到场,但需保持手机畅通。
八、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询比公告同时在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官网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
九、联系方式:
出售人:福建省邮电印务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福州市晋安区康山路16号
邮 编:350011
项目联系人:林经理
电 话:0591-87333210
户 名:福建省邮电印务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市晋安区支行
银行帐号:935014013001096666
附件:收购方报名表(需加盖单位公章或个体工商户指印)
| 序号 | 类别 | 信息 |
| 1 | 收购方名称 | (填写完整的单位全称,必须与出售文件上的名称一致) |
| 2 | 收购方注册地址 | |
| 3 | 收购方联系电话 | |
| 4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如有) | |
| 5 | 组织机构代码(如有) | |
| 6 | 纳税人识别号(如有) | |
| 7 | 开户银行 | |
| 8 | 银行账号 | |
| 注:由于收购方提供的报名材料、信息等错误导致的损失由收购方自行承担。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