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2026年法院E键送达打印机租赁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6-08-18来源:采购平台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2026年法院E键送达打印机租赁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浙江豪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2026年法院E键送达打印机租赁采购项目项下的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对投标人在“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上传的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审查。

一、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2026年法院E键送达打印机租赁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ZJPOST-FW-26061。

三、项目概述:本项目为宁波公司与法院合作的“E键送达”项目,需租赁专用全新高速彩色打印设备与项目配套,包括但不限于设备采购、安装调试、维保、耗材供应(含纸张)等。

四、招标内容:

(一)采购内容

1. 本项目共计1个标包,中标1名供应商。本项目总预估采购金额432万元(含税)服务期限三年。省分公司下发合同文本和评标结果后,由各合同签约主体自行负责与中标供应商签署合同并进行结算。

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3.标包划分,本项目分为1包。

标包号

采购内容

服务内容(技术规格)

需求数量

采购限价

服务法院

权重

1-1

法院E键达打印机租赁:
总印量89万面(全年打印量)(含)以下

高速彩色复合机(机器性能要求:打印类型:激光/喷墨。55张以上/分钟,双面输稿,双面复印、打印,双纸盒加手送、带装订器装订功能),A4、A3打印用纸不得低于80克/平方米,由打印机供应商配送至指定工作场所

4台

含纸

黑白0.05元/面,

彩色 0.15元/面

镇海、象山、奉化、宁海

黑白3.68%

彩色16.46%

1-2

法院E键达打印机租赁:
总印量89万面(全年打印量)以上

12台

含纸8000元/台/月

中院、高新、海事、鄞州、江北、海曙、北仑、慈溪、余姚

79.86%

注:1)具体采购数量以订单为准,采购人不作承诺;

2)总印量89万面(全年打印量)(含)以下的服务法院即(镇海、象山、奉化、宁海法院)4台机器,项目三年服务费采用‘封顶包干’模式,最高支付限额为人民币87万元(其中镇海法院21万元,象山法院21万元,奉化法院24万元,宁海法院21万元)。投标人须承诺:在服务周期内,若设备实际印量超出89万面,或产生其他任何导致服务成本增加的不可预见因素,中标人仍须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服务标准(包括响应时效、耗材更换、设备维修等)无条件提供服务,直至服务周期届满。超出部分的服务费用及风险由中标人自行承担,采购人不再另行结算或支付任何费用。

含纸上表中所涉及的配套设备技术参数要求详见技术服务规范书。

1.报价:本项目报价包括但不限于用于本项目的增值税发票税费、人工费、材料费、维护费、运输配送以及相关的管理费、规费、利润、风险等一切费用。投标人需综合考虑,若投标人报价不符合报价要求,将否决其报价。具体采购金额及数量以实际订单量为准,采购人不做承诺(报价要求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预估三年总印量:黑白2500万面,彩色3500万面。具体印量以实际使用为准。

2.合同期限:合同周期3年,半年对服务商进行一次考评,不合格自动终止合同。合同预算金额以采购预估额为准,甲方基于预算管控要求,可提前7日书面通知乙方后,甲方无责提前终止合同。

3.项目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4.技术要求:

1)所响应的高速彩色复合机须为设备制造商官方在华正式发售的量产机型,上市时间不少于 6 个月,国内具备原厂直属售后体系与备件仓,非定制改装、非停产、非专供小众型号,机器必须是原厂全新未拆封、未使用,不接受二手机、原厂翻新机。中标后,响应产品必须原厂包装送到用户处,经双方共同检验后再拆封安装。

2)响应人须提供所投产品有效期内的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3C认证)证书扫描件,证书须由国家认监委指定的认证机构出具,所投产品型号须与证书载明型号完全一致。

3)响应人须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制造商或其在华官方总代理商 / 全资子公司出具的以下证明文件(加盖出具单位公章):项目所在地官方授权维修服务网点证明:明确属地设有品牌官方认可的维修站点,可提供所投机型原厂标准维修、技术支持与上门服务;原厂正品保障承诺函:承诺本项目全周期供应的所有耗材、零配件均为原厂原装全新正品,支持品牌官方渠道验真,享受原厂统一质保服务。

4)为满足部分年印量200万以上的点位需求及偏远距离法院维修时限要求,提高打印高峰期的输出效率,需免费提供与响应机型同款原厂包装新机作为备用机,数量8套。具体为(中院、鄞州、海曙、海事、象山、宁海、慈溪、余姚法院)备用机需在相应点位同步安装到位。

5)机器性能要求:打印类型:激光/喷墨。55张以上/分钟,双面输稿,双面复印、打印,双纸盒加手送、带鞍式装订器装订功能,A4、A3打印用纸不得低于80克/平方米,由打印机供应商配送至指定工作场所

5.服务要求:合同期内,供应商要对招标人打印服务制定相应方案,定期进行巡检、预防性维修,确保设备处于正常可使用状态。机器遇有故障时,提供免费上门维修,半小时内响应,2小时内到达指定地点维修,4小时内解决问题,如果6小时内不能按要求解决的应提供与响应机型同款原厂包装新机作为周转机。合同期内,设备、耗材、零配件、装订针、维修维护(含软件)均由供应商提供。所有耗材及零配件均要求必须为机器原厂原装正品。供应商送交到采购人的打印设备不能有任何质量问题。若验收时发现有不合格的打印设备,以及与响应文件中打印设备参数不符的打印设备,一律予以退换,不能以已安装为理由拒绝,由此造成的损失及费用全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需求单位: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及下属县区分公司)。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浙江省邮政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规定期限及范围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二)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三)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在的企业,或有总公司法人授权的分公司。

(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五)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以来具有打印机租赁服务项目(提供合同、发票证明,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原件备查)。

(六)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截至开标时间的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七)本项目不接受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为近亲属关系),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并且不得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

(九)本项目不接受宁波市邮政分公司及下属单位、宁波市速递物流分公司及下属单位的宁波供应商参与投标。

注:投标人须按照“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一)办理CA证书

登录“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办理CA证书等。

流程:注册→登录→【CA办理】→查找对应项目→报名→填写相关信息→审核→下载招标文件。CA证书办理、“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操作相关事宜请下载“平台首页用户中心下载中心—下载: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操作手册-电子采购分册-投标人”,或可联系客服电话:400-709-1099,CA客服电话:400-788-8550 (周一~周五9:00-17:00)。

(二)获取招标文件

获取文件流程:进入平台—注册并办理CA—(审批通过)—选择参加投标的项目—购买招标文件—填写并上传订单信息(支付凭证)—(审批通过)—下载招标文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8月18日至2026年8月24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3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按包报名,报名需要上传资料营业执照副本、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自拟)、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资料均须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包0元,投标人应将获取招标文件时的报名资料和支付凭证同步上传至“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对应的报名项目中,经审核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仅对获取招标文件时上传的资料进行符合性检查,材料真实、有效性由本项目评标委员会在评审阶段审核。

注:投标人须在“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完成“下载招标文件”的操作。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要求: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2026年9月9日09:30:00(北京时间)前,通过《中国邮政投标管家》工具结合CA证书,进行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的编制,并将加密后的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至“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本项目采用集中解密方式,到开标时间后,开标人员点击【批量集中解密】按钮,系统自动解密各投标人投标文件,无需投标人自行【手动解密】等操作。

(二)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投标人须于2026年9月9日09:30:00(北京时间)前派代表当面将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至:宁波市海曙区中山西路496号邮政大厦1105室。

(三)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与纸质版投标文件内容须相同。招标文件中要求的盖章、签字,在制作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时可以是有效的电子签章、电子签名,也可以是加盖公章、签字的纸质版扫描件。(电子签章后,文档不应再修改,否则电子签章、签字无效;如需修改,请修改后重新电子签章、签字)。

:(1)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指:按招标文件要求通过《中国邮政投标管家》工具编制、加密、上传至“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的电子版投标文件。(2)纸质版投标文件指:纸质版投标文件应为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的打印版或加盖公章、签字的纸质版。(正本投标文件需加盖公章(鲜章))(3)纸质版投标文件应与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保持一致,如不一致以纸质版投标文件为准。

八、开标

(一)开标形式:本项目采用在“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线上解密开标,递交投标文件的设备需为投标人自主可控的电脑终端设备,不得与其他投标人使用同一台电脑递交投标文件。

(二)开标时间:2026年9月9日09:30:00(北京时间)。

(三)开标地点:本项目开标地点为 宁波市海曙区中山西路496号邮政大厦1105室。

(四)查看、确认开标结果:投标人须登录《中国邮政投标管家》进行开标结果的查看。并使用《中国邮政投标管家》工具结合CA证书进行开标结果的确认及签章。

九、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s://www.chinapost.com.cn)、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https://cg.11185.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浙江豪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点:杭州市拱墅区大关路179号远洋国际中心A座17楼1706室

联系人:陶传林、赵浩东、曹剑斌、陈敏娇

联系电话:0571-56329673

邮箱:938203826@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