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锦州市分公司报刊分发业务外包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锦州市分公司报刊分发业务外包采购项目(二次)
投标邀请
(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锦州市分公司报刊分发业务外包采购项目(二次)项下的货物及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对投标人在“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上传的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审查。
一、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锦州市分公司报刊分发业务外包采购项目(二次)。
二、项目编号:91430000758005606Y202608001-01。
三、项目概述:包括接收印数通知单、预制票签与袋牌、检查报皮布、报刊分发、交运处理、报刊分堆及装运、数据发送与信息处理等全环节服务。中标2个供应商,当第一中标人不能履行合同时,由第二中标人接续履行。
四、招标内容:本项目为锦州市分公司采购报纸分发处理的全流程服务,服务期2年,采购结果一主一备。项目预算93.6万元,业务外包费用由锦州市分公司承担,按实际业务量及服务质量考核等情况据实结算。(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技术(服务)规范》)。
注:(1)投标人须以“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并以“包”为单位提供投标文件。
(2)本项目最高限价为0.013元/份。投标人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报价无效。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位。
2.投标人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3.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规定期限及范围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
5.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投标。
6.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7.供应商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须提供承诺书。
8.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须提供近一年纳税凭证(零纳税需税务部门盖章申报表,免税需提供免税证明)。
9.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商业贿赂、弄虚作假等不良记录,无政府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处罚记录,无重大事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须提供承诺书,或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无行贿犯罪等记录截图。
10.投标人须提供完整的劳动用工制度,配备安全管理岗位及人员,并承诺近三年没有拖欠工资、未按时缴纳社保等劳动合同纠纷。
11.投标人须承诺按要求报送项目服务员工信息、合同签订及保险缴纳情况,满足穿透式监管要求。
12.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在项目服务所在地(锦州市)设固定的办公场所。
13.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01月0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一个年累计结算人民币30万元以上的邮件处理相关行业业绩。
14.投标人须承诺与本项目服务人员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承担保险责任和安全生产事故损害赔偿责任,按照劳动法律法规对选派服务人员承担用人单位的责任和义务。
15.投标人须承诺外包费先支付外包人员薪酬,后允许自有使用。
16.投标人须具有合法的用工手续及稳定的人员储备能力,并承诺中标后,能为锦州报刊分发项目提供服务人员不少于7人,管理人员不少于1人,并满足实际作业人数。
17.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制定与承包业务相关的质量控制办法和应急处理预案(旺季生产、人员批量更迭、病事假增补)。
18.投标人须承诺本项目从业人员满足以下条件:
(1)项目服务人员应无当前未了结的违法犯罪案件,不得处于缓刑考验期内,无强制隔离戒毒、开除军籍等不良记录。供应商须提供书面承诺,并配合采购人核查服务人员背景信息;
(2)从事外包作业男性员工年龄在18岁-60岁,女性员工年龄在18岁-55岁之间,身体健康;
(3)初中及以上文化水平人员占作业人员总量60%以上,能够基本掌握计算机及手持PDA设备的使用和相关设备设施使用;
(4)到岗人员签到率100%,人员熟练度75%以上,人员固定率80%以上;
(5)各岗位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上岗证由外包公司负责发放,外包公司对员工培训需逐次进行记录,新入职员工通过业务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19.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按照年预算金额的5%缴纳履约保证金,并按要求缴纳至采购人指定账户。
20.投标人须承诺在本合同签订后十个工作日内,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开立对公银行账户,并指定该账户为双方履行本合同进行业务款项结算的指定账户。
21.投标人须承诺通过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对公账户,开立代发工资业务,用于支付外包作业人员的劳动报酬;投标人在本合同签订后十个工作日内开通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对公账户,并通过该对公账户代发服务人员工资(由邮政企业引荐办理邮银协同对公开户与代发工资业务)。
22.本项目与第一、第二中标人签订服务合同。当第一中标人不能履行合同时,由第二中标人接续履行合同。第二中标人合同有效期为自合同约定之日起2年;合同期内,第一中标人与招标人合同履约停止后,第二中标人接到招标人通知方能开始并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和招标人要求履行合同。第一中标人在本合同订立之日前7日,第二中标人自接到履约通知之日起30日内,按照约定缴纳履约保证金。投标人须承诺认可上述原则。
23.投标人须知悉并认可关于采购供应商黑名单处罚措施、项目过程评估及评估结果应用等内容。
24.投标人须承诺:如发生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政府主管部门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上级单位政策变化等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原因的情形,双方可协商对合同进行变更;影响到本合同执行的,招标人有权通知投标人解除合同并且免于向投标人承担违约责任。
注:投标人须按照“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一)办理CA证书
登录“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办理CA证书等。
流程:注册→登录→【CA办理】→查找对应项目→报名→填写相关信息→审核→下载招标文件。CA证书办理、“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操作相关事宜请下载“平台首页—用户中心—下载中心—下载: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操作手册-电子采购分册-投标人”,或可联系客服电话:400-709-1099,CA客服电话:400-788-8550 (周一~周五9:00-17:00)。
(二)获取招标文件
获取文件流程:进入平台—注册并办理CA—(审批通过)—选择参加投标的项目—购买招标文件—填写并上传订单信息(支付凭证)—(审批通过)—下载招标文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08月12日至2026年08月19日,每日上午0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按包报名,报名需要上传资料: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位。(提供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委托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
(3)提供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查询页面截图;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须提供近一年纳税凭证(零纳税需税务部门盖章申报表,免税需提供免税证明)(提供纳税凭证复印件);
(5)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01月0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一个年累计结算人民币30万元以上的邮件处理相关行业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及结算发票,结算发票应与“国家税务总局全国(或辽宁省税务局)增值税发票查询平台”查询结果一致并提供截图,否则视为无效发票))。
(以上资料均须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包300元,投标人应将获取招标文件时的报名资料和支付凭证同步上传至“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对应的报名项目中,经审核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注:投标人须在“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完成“下载招标文件”的操作。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要求: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2026年09月02日上午09:30:00(北京时间)前,通过《中国邮政投标管家》工具结合CA证书,进行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的编制,并将加密后的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至“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并在2026年09月02日上午09:00 -09:30(北京时间)完成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签到”流程。投标人未完成“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及“签到”流程,投标将被拒绝。请投标人准备签到、解密所需CA、电脑等必备设备,投标人应通过制作电子版投标文件的电脑解密电子版投标文件,保证网络畅通、运行环境良好、介质完好等,逾期递交的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以及不符合规定的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二)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投标人须于2026年09月02日上午09:00:00 -09:30:00(北京时间)派代表当面将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至: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会议室(沈阳市浑南新区浑南三路同方大厦A1507)。
(三)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与纸质版投标文件内容须相同。招标文件中要求的盖章、签字,在制作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时可以是有效的电子签章、电子签名,也可以是加盖公章、签字的纸质版扫描件。(电子签章后,文档不应再修改,否则电子签章、签字无效;如需修改,请修改后重新电子签章、签字)。
注:(1)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指:按招标文件要求通过《中国邮政投标管家》工具编制、加密、上传至“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的电子版投标文件。(2)纸质版投标文件指:纸质版投标文件应为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的打印版或加盖公章、签字的纸质版。(正本投标文件需加盖公章(鲜章))(3)纸质版投标文件应与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保持一致,如不一致以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4)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当面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采购人不接受以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投标文件。纸质版和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均须按时递交,纸质版或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逾期递交或者不符合规定的视为无效投标。代理机构只接受供应商在开标当日递交的投标文件。
八、开标:
(一)开标形式:本项目采用在“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线上解密开标,递交投标文件的设备需为投标人自主可控的电脑终端设备,不得与其他投标人使用同一台电脑递交投标文件。
(二)开标时间:2026年09月02日上午09:30:00(北京时间)。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须进行远程解密,投标人须自行考虑互联网网络及运行环境不畅、介质损坏等因素造成的风险。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解密流程,投标将被拒绝。
(三)开标地点: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会议室(沈阳市浑南新区浑南三路同方大厦A1507)
(四)查看、确认开标结果:投标人须登录《中国邮政投标管家》进行开标结果的查看。并使用《中国邮政投标管家》工具结合CA证书进行开标结果的确认及签章。
九、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在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实施,并将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邮政官方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东北新闻网、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发布招标公告。
十、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
代理机构: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沈阳市浑南新区浑南三路同方大厦A1507
邮 编:110000
项目联系人:姜廷、黄波、易波
电 话:024-81108270-302
电子邮件:zkgslngs@163.com
户 名: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南湖科技开发区支行
账 号:1249 0595 4110 4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