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分公司2026年5个直投中心快包业务分拣环节(带设备)外包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大连市分公司2026年5个直投中心快包业务分拣环节(带设备)外包采购项目投标邀请
国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 (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大连市分公司2026年5个直投中心快包业务分拣环节(带设备)外包采购项目项下的货物及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对投标人在“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上传的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审查。
一、项目名称:大连市分公司2026年5个直投中心快包业务分拣环节(带设备)外包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GZ260326FW0024-0040。
三、项目概述:大连市分公司5个直投中心快递包裹带设备分拣工作。使用范围:大连市分公司
四、招标内容:
1.本项目为大连市分公司5个直投中心快递包裹带设备分拣工作服务外包,主要工作内容:市趟车辆装卸、邮袋开拆、邮件供包、邮件翻面、异形件分拣码放、分拣机齐格、挂袋、邮袋整理/清退、作业现场卫生清理、辅助投递员装车。
2.总预算为3094.5万元,服务期限5年。费用由大连市分公司承担,按实际业务量及服务质量考核等情况据实结算。
3.(三)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分包。
(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技术(服务)规范》)。
注:(1)投标人须以“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并以“包”为单位提供投标文件。(2)投标人报价如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其投标将被否决。(3)实际采购数量以招标人订单数量为准,不承诺最低订单数量。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履行合同义务的单位。须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供应商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供应商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须作出承诺并提供近一年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或银行出具的近六个月资信证明(新成立企业按实际经营期限提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近一年纳税凭证(零纳税需税务部门盖章申报表,免税需提供免税证明)及社保缴费凭证。
5.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及招标主体(省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规定期限及范围内,提供相关网站证明截图。
6.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商业贿赂、弄虚作假等不良记录,无政府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处罚记录,无重大事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须提供承诺书,或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无行贿犯罪等记录截图。
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
8.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央国企除外),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9.须提供完整的组织架构、劳动用工制度及合同,配备安全管理岗位及人员,并承诺近三年没有拖欠工资、未按时缴纳社保等劳动合同纠纷。
10.投标人在中标地区须设有服务场所或承诺中标后一个月内在中标地区设立服务场所。
11.投标人须承诺按要求报送项目服务员工信息、合同签订及保险缴纳情况,满足穿透式监管要求。
12.项目服务人员应无当前未了结的违法犯罪案件,不得处于缓刑考验期内,无强制隔离戒毒、开除军籍等不良记录。供应商须提供书面承诺,并配合采购人核查服务人员背景信息。
13.设有最高限价的采购项目,供应商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14.供应商知悉并认可:如遇上级业务调整要求,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政策变更、更新自动化分拣设备、作业组织调整、内部处理流程调整、场地变更、投递区域调整、操作规范等重大调整,甲方有权提前30日通知乙方提前解除本合同,并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5.供应商须承诺在本合同签订后十个工作日内,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开立对公银行账户,并指定该账户为双方履行本合同进行业务款项结算的指定账户。
16.供应商须承诺中标后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区域,不得接受他人委托开展与本合同相同的业务活动。
17.供应商须承诺通过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对公账户,开立代发工资业务,用于支付外包作业人员的劳动报酬;供应商可在本合同签订后十个工作日内开通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对公账户,并通过该对公账户代发服务人员工资(由邮政企业引荐办理邮银协同对公开户与代发工资业务)。
18.供应商知悉并认可关于履约保证金缴纳、采购供应商黑名单处罚措施表、供应商后评估以及结果应用、第一第二中标人中标及中标后使用原则以及业务处理标准、考核标准、业务环节结算等内容。
19. 供应商须承诺外包费先支付外包人员薪酬,后自有使用。
20.外包人员要求
(1)基本身份条件:须为具有合法劳动能力的自然人,无犯罪记录,个人征信良好,履历中无违法违纪、受处分等不良记录。
(2)年龄范围:男性员工年龄要求处于18至60周岁之间,女性员工年龄要求处于18至50周岁之间。
(3)身体状况:身体健康,无心脏、脑部等不适宜从事户外奔波及高强度体力劳动的疾病,可适应户外工作节奏及相应劳动强度。
(4)学历水平:要求初中及以上学历。
(5)技能条件:若工作需驾驶车辆,需具备对应的机动车驾驶证。此外,需具备基本沟通能力,能妥善处理投递业务问题,部分招聘提及需熟练使用智能手机或基础电脑操作技能等。
21.供应商须具有稳定的人员储备能力,承诺项目切换前要保证满足生产需要的人员数量,为此采购项目配备投递人员不少于68人,并提供不少于承诺数量的从事本项目的员工劳动合同或劳动合同备案表以及自2025年起在大连本地连续缴纳社会保险6个月及以上的缴费证明。
22.投标人须承诺与项目服务人员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承担保险责任和安全生产事故损害赔偿责任,按照劳动法律法规对选派服务人员承担用人单位的责任和义务。
23.投标人须承诺在合同签订后30日内向招标人提供选派员工的身份证明(员工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如不是当地的身份证(以签发机关为准)还需要提供本地居住证明(三年以上)复印件、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备案表、社保缴纳凭证、已生效的投保保单等以供查验审。并且承诺保证签订外包合同后,上述人员可随时从事外包项目。
24.供应商须承诺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人员缴纳雇主责任险,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不低于50万元/人,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不低于5万元/人。
25.供应商须提供2023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起至今独立承担过的一个累计结算人民币500万元及以上的内部处理业务外包服务项目业绩证明。投标时须提供加盖公章的合同复印件及对应金额的发票复印件等证明材料(原件备查)。
26.供应商必须具有与承包业务相关的质量控制办法和应急处理预案(旺季生产、人员批量更迭、病事假增补)。并承诺中标后积极与甲方取得联系,并在中标后20天内向甲方提供中标区域内,作业生产运行方案、应急预案。
27.供应商须承诺,中标后按照合同年均金额的5%缴纳履约保证金。
28.投标人须承诺并认可本项目为供应商自带设备采购项目,在中标后2个月内完成设备搭建工作,并可组织生产作业(招标人不负责任何与直投中心建设相关的费用)。
29.投标人须承诺并认可本项目合同期履行完毕,自动分拣设备归采购方所有。
30.供应商须承诺知悉本项目合同履行期间内结算周期最长期限90天,且资金垫付能力可达到每月100万元及以上。
注:投标人须按照“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一)办理CA证书
登录“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办理CA证书等。
流程:注册→登录→【CA办理】→查找对应项目→报名→填写相关信息→审核→下载招标文件。CA证书办理、“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操作相关事宜请下载“平台首页—用户中心—下载中心—下载: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操作手册-电子采购分册-投标人”,或可联系客服电话:400-709-1099,CA客服电话:400-788-8550 (周一~周五9:00-17:00)。
(二)获取招标文件
获取文件流程:进入平台—注册并办理CA—(审批通过)—选择参加投标的项目—购买招标文件—填写并上传订单信息(支付凭证)—(审批通过)—下载招标文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08月10日至2026年08月17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按包报名,报名需要上传资料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资料均须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包300元,投标人应将获取招标文件时的报名资料和支付凭证同步上传至“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对应的报名项目中,经审核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流程:线上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将报名费线下公对公转至代理公司账户中,并将付款凭证线上上传。
注:投标人须在“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完成“下载招标文件”的操作。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要求: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2026年08月31日上午09:30:00(北京时间)前,通过《中国邮政投标管家》工具结合CA证书,进行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的编制,并将加密后的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至“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
本项目采用集中解密方式,到开标时间后,开标人员点击【批量集中解密】按钮,系统自动解密各投标人投标文件,无需投标人自行【手动解密】等操作。
(二)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投标人须于2026年08月31日上午08:30:00 -09:30:00(北京时间)派代表当面将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至:国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市大东区轩兴二路10号10门)。
(三)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与纸质版投标文件内容须相同。招标文件中要求的盖章、签字,在制作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时可以是有效的电子签章、电子签名,也可以是加盖公章、签字的纸质版扫描件。(电子签章后,文档不应再修改,否则电子签章、签字无效;如需修改,请修改后重新电子签章、签字)。
注:(1)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指:按招标文件要求通过《中国邮政投标管家》工具编制、加密、上传至“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的电子版投标文件。(2)纸质版投标文件指:纸质版投标文件应为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的打印版或加盖公章、签字的纸质版。(正本投标文件需加盖公章(鲜章))(3)纸质版投标文件应与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保持一致,如不一致以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八、开标:
(一)开标形式:本项目采用在“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线上解密开标,递交投标文件的设备需为投标人自主可控的电脑终端设备,不得与其他投标人使用同一台电脑递交投标文件。
(二)开标时间:2026年08月31日上午09:30:00(北京时间)。
(三)开标地点:本项目开标地点为国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市大东区轩兴二路10号10门)。
(四)查看、确认开标结果:投标人须登录《中国邮政投标管家》进行开标结果的查看。并使用《中国邮政投标管家》工具结合CA证书进行开标结果的确认及签章。
九、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s://www.chinapost.com.cn)、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https://cg.11185.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s://ctbpsp.com/#/bulletinList)及东北新闻网(https://zfcg.nen.com.cn/)发布。
十、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
代理机构:国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沈阳市大东区轩兴二路10号10门
邮 编:110045
项目联系人:杨海宁、郑晨
电 话:17640273835
电子邮件:zbb@gzxmgl.com
户 名:国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
开户银行:浙商银行沈阳分行
账 号:221000001012010041106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