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郑州市分公司内部处理环节业务外包项目】招标公告

2026-07-17来源:采购平台

 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郑州市分公司内部处理环节业务外包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对投标人在“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上传的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审查。

一、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郑州市分公司内部处理环节业务外包项目

二、项目编号:03-06-04A-2026-D-F-E10427。

三、项目概述:郑州市分公司内部处理环节业务外包。

四、招标内容:郑州市北环处理中心内部处理环节包裹快递邮件全环节外包(除特安邮件等禁止外包类产品)。具体环节含卸车(含扫描、分剔)、设备分拣(含压道测试)、集包(含混合收寄)、人工处理、装车、邮件清场等

(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技术(服务)规范》)。

注:(1)投标人须以“标段”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并以“标段”为单位提供投标文件。

(2)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 综合费率(含税)100% ,投标人报价如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3)本项目实际采购数量以招标人订单数量为准,不承诺最低订单数量。

(4)服务质量:满足招标人要求 。

(5)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

(6)服务期限:自合同约定之日至2029年7月31日。

(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8)中标人数量:1家中标人+1家备选供应商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通用资格条件:

(一)主体资格: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履行合同义务的单位。须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增值税发票。

(二)财税状况:

3.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须作出承诺并提供近一年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或银行出具的近六个月资信证明(新成立企业按实际经营期限提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近一年纳税凭证(零纳税需税务部门盖章申报表,免税需提供免税证明)及社保缴费凭证。

(三)合规信用:

5.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及招标主体(省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规定期限及范围内,提供相关网站证明截图。

6.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商业贿赂、弄虚作假等不良记录,无政府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处罚记录,无重大事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须提供承诺书,或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无行贿犯罪等记录截图。

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

8.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央国企除外),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四)组织保障:

9.须提供完整的组织架构、劳动用工制度及合同,配备安全管理岗位及人员,并承诺近三年没有拖欠工资、未按时缴纳社保等劳动合同纠纷。

10.投标人在中标地区须设有服务场所或承诺中标后一个月内在中标地区设立服务场所。

11.投标人须承诺按要求报送项目服务员工信息、合同签订及保险缴纳情况,满足穿透式监管要求。             

12.项目服务人员应无当前未了结的违法犯罪案件,不得处于缓刑考验期内,无强制隔离戒毒、开除军籍等不良记录。投标人须提供书面承诺,并配合招标人核查服务人员背景信息。

(五)其他要求:

13.设有最高限价的采购项目,投标人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专项资格条件

14.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3年1月1日)来独立承担过的一个内部处理外包服务项目业绩证明,该项目在规模、合同金额(1000万元以上)、实施内容等方面应与所投标包相当。投标时须提供加盖公章的合同复印件及对应金额的发票复印件等证明材料(原件备查)。内部处理项目是指在邮件分拣处理中心(不含揽投部)进行的邮件或其他货物类的分拣/封发/装卸车等处理外包服务项目(不含纯粹的人员劳务派遣服务/物流运输/物流末端配送/仓储项目)

15.投标人须具有外包服务的履约能力,企业运作规范,能够独立承担用工风险,须具有有效期内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提供证明文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

1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含公告发布之日起,向前推180日历天),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相关信息)

注:投标人须按照“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一)办理CA证书

登录“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办理CA证书等。

流程:注册→登录→【CA办理】→查找对应项目→报名→填写相关信息→审核→下载招标文件。CA证书办理、“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操作相关事宜请下载“平台首页用户中心下载中心—下载: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操作手册-电子采购分册-投标人”,或可联系客服电话:400-709-1099,CA客服电话:400-788-8550 (周一~周五9:00-17:00)。

(二)获取招标文件

获取文件流程:进入平台—注册并办理CA—(审批通过)—选择参加投标的项目—购买招标文件—填写并上传订单信息(支付凭证)—(审批通过)—下载招标文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07月17日至2026年07月24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30分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按标段报名,报名需要上传资料:本公告“五、投标人资格条件”证明所需的营业执照、业绩合同等,报名登记表在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vxAtzuRJtlz1Gfob_41FYQ?pwd=fcft下载报名登记表,以上材料需加盖公章后彩色扫描上传《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https://cg.11185.cn。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已申请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注册登录“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chengezhao.com/),点击“商机发现”搜索该项目线上支付标书费(微信扫码、钱包支付等))。

注:投标人须在“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完成“下载招标文件”的操作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投标文件递交要求: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2026年08月11日上午09:30:00(北京时间)前,通过《中国邮政投标管家》工具结合CA证书,进行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的编制,并将加密后的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至“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本项目采用集中解密方式,到开标时间后,开标人员点击【批量集中解密】按钮,系统自动解密各投标人投标文件,无需投标人自行【手动解密】等操作。

(二)招标文件中要求的盖章、签字,在制作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时可以是有效的电子签章、电子签名,也可以是加盖公章、签字的纸质版扫描件。(电子签章后,文档不应再修改,否则电子签章、签字无效;如需修改,请修改后重新电子签章、签字)。

: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指:按招标文件要求通过《中国邮政投标管家》工具编制、加密、上传至“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的电子版投标文件。

八、开标

(一)开标形式:本项目采用在“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线上解密开标,递交投标文件的设备需为投标人自主可控的电脑终端设备,不得与其他投标人使用同一台电脑递交投标文件。

(二)开标时间:2026年08月11日上午09:30:00(北京时间)。

(三)开标地点:本项目开标地点为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

(四)查看、确认开标结果:投标人须登录《中国邮政投标管家》进行开标结果的查看。并使用《中国邮政投标管家》工具结合CA证书进行开标结果的确认及签章。

九、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发布。

十、联系方式

本公告发出后至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的期间,潜在供应商严禁与招标人进行私下接触,如需项目咨询请与代理公司联系。

招 标 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鑫苑路26号阳光大厦9楼

联系人:毛二辉、冯宏涛、何传华、高宁、晋金鑫

联系电话:18300691161、18703689645、13523507020、13526630671

电子邮箱:18300691161@139.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