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宁德市分公司关于2026年物流业务合作供应商入围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宁德市分公司关于2026年物流业务合作供应商入围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福建盛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宁德市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2026年物流业务合作供应商入围采购项目项下的货物及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对投标人在“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上传的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审查。
一、项目名称:2026年物流业务合作供应商入围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91350102665086371J202607005
三、项目概述:本项目为2026年物流业务供应商入围采购项目,采购内容:物流业务供应商采购,主要目的是为了提高物流客户响应时间,满足客户个性化需求,进一步促进物流业务发展。本项目采购分两个阶段实施。第一阶段为供应商资格入围,由市分公司与入围供应商签订框架协议。框架协议期3年。第一阶段采购不涉及采购金额。第二阶段采购根据业务需求开展采购并据实结算。
四、招标内容:
合同包 | 服务项目 | 数量 | 投标保证金(元) |
1 | 整车运输业务库(服务规模型客户,项目每年合作规模预估0-500万之间) | 1项 | 本项目不要求 |
(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技术(服务)规范》)。
注:(1)投标人须以“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并以“包”为单位提供投标文件。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一般资格:
投标人应遵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相关条件,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近三年内与邮政企业合作过程中无违法或不良记录,未发生法律纠纷的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福建省邮政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规定期限及范围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本项目允许法人的分支机构参加投标,如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须提供其法人公司(总公司)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授权文件)
1.单位负责人授权书(若有):(1)“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2)投标人: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若有))
2.营业执照证明文件:(1)投标人应为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应商,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本项目允许法人的分支机构参加投标,如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须提供其法人公司(总公司)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授权文件)(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1)投标人须提供经审计的2025年度财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财务报表,或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4.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1)投标人提供的税收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3)“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税收。(4)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1)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4)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6.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行贿犯罪记录书面声明、与邮政企业合作过程中无违法或不良记录,未发生法律纠纷:(1)“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声明)(2)应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3)应提供近三年内与邮政企业合作过程中无违法或不良记录,未发生法律纠纷的声明。(4)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应为原件。
7.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
8.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承诺函)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投标。(须提供承诺函)
10.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须提供承诺函)
11.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服务能力的声明。
(二)特定资格:
1.投标人必须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提供有效复印件。
2.自营车辆:供应商应具备自营4.2米及以下车型5台或6.8米及以上车型车辆3台(包括母公司、子公司或控股企业的自营车辆),车龄5年以内,(提供车辆列表,注明车型、车辆所有人,并附车辆行驶证复印件。提供母公司、子公司或控股企业自营车辆的,还应提供该企业与供应商关联的相关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注:车龄从车辆登记证的“车辆登记日期”或车辆行驶证的“注册日期”起至投标截止时间。车龄5年(含5年)以上不计入车辆总数。
3.供应商提供的车辆手续齐全,符合国家相关规定。车况良好,符合防火、防盗、防腐、防潮的配备要求,能够保证物流或货物运输安全。车辆驾驶员依法取得与所驾车辆相适应的机动车驾驶证(提供承诺书)。
4.供应商需具备完善的管理制度及资源整合能力,可负责项目车辆调度及运行管理;需具备较强的运力资源整合和调配能力,能满足非常规、高峰、紧急情况的运能保障(提供承诺书)。
5.供应商应配备满足交通运输部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固定式部标协议的北斗/GPS设备(提供承诺书)
6.供应商须承诺对承担物流运输任务的车辆、人员及货物进行投保,单车货物保险累计赔付额(提供承诺书):大吨位车型(车厢长度9.6米以上)不得低于200万元,其他车型(车型长度9.6米及以下)不得低于150万元。
注:投标人须按照“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一)办理CA证书
登录“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办理CA证书等。
流程:注册→登录→【CA办理】→查找对应项目→报名→填写相关信息→审核→下载招标文件。CA证书办理、“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操作相关事宜请下载“平台首页—用户中心—下载中心—下载: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操作手册-电子采购分册-投标人”,或可联系客服电话:400-709-1099,CA客服电话:400-788-8550 (周一~周五9:00-17:00)。
(二)获取招标文件
获取文件流程:进入平台—注册并办理CA—(审批通过)—选择参加投标的项目—购买招标文件—填写并上传订单信息(支付凭证和报名资料)—(审批通过)—下载招标文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07月10日至2026年07月20日下午17时(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按包报名,报名需要上传资料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资料均须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招标文件费用为300元,投标人应将获取招标文件时的报名资料和支付凭证同步上传至“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对应的报名项目中,经审核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流程:支付至“投标邀请”中标明的采购代理机构指定银行账户
注:投标人须在“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完成“下载招标文件”的操作。
未在期限内按上述要求办理报名手续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投标将被拒绝。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中国邮政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cg.11185.cn)查询供应商负面行为信息,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投标报名将被拒绝。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要求: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2026年07月31日上午09:30:00(北京时间)前,通过《中国邮政投标管家》工具结合CA证书,进行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的编制,并将加密后的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至“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本项目采用集中解密方式,到开标时间后,开标人员点击【批量集中解密】按钮,系统自动解密各投标人投标文件,无需投标人自行【手动解密】等操作。
(二)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供应商须于2026年07月31日上午09:00:00-09:30:00(北京时间)派代表当面将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至: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富春东路1号中融中央首府6幢1901,或于2026年07月31日上午09:30:00(北京时间)前将纸质版投标文件邮寄至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富春东路1号中融中央首府6幢1901,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彭哲卿18649758602。)。
(三)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与纸质版投标文件内容须相同。招标文件中要求的盖章、签字,在制作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时可以是有效的电子签章、电子签名,也可以是加盖公章、签字的纸质版扫描件。(电子签章后,文档不应再修改,否则电子签章、签字无效;如需修改,请修改后重新电子签章、签字)。
注:(1)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指:按招标文件要求通过《中国邮政投标管家》工具编制、加密、上传至“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的电子版投标文件。(2)纸质版投标文件指:纸质版投标文件应为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的打印版或加盖公章、签字的纸质版。(正本投标文件需加盖公章(鲜章))(3)纸质版投标文件应与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保持一致,如不一致以纸质版投标文件为准。(4)选择以邮寄方式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需负责与联系人确认投标文件已被接收。(5)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和纸质版投标文件,投标将被拒绝(其投标将被否决)。
八、开标:
(一)开标形式:本项目采用在“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线上解密开标,递交投标文件的设备需为投标人自主可控的电脑终端设备,不得与其他投标人使用同一台电脑递交投标文件。如开标/评审后发现不同投标(应答)人上传投标(应答)文件的网卡信息/MAC地址、CPU信息/CPUID信息同时完全一致的,对本项目该投标(应答)人投标(应答)的标包/标段予以否决。
(二)开标时间:2026年07月31日09:30:00(北京时间)。
(三)开标地点:本项目开标地点为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富春东路1号中融中央首府6幢1901。
(四)查看、确认开标结果:投标人须登录《中国邮政投标管家》进行开标结果的查看。并使用《中国邮政投标管家》工具结合CA证书进行开标结果的确认及签章。
九、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s://www.chinapost.com.cn)、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https://cg.11185.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cebpubservice.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发布。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宁德市分公司
详细地址:福建省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塔山路2号
联系人:郑先生0593-2998980
代理机构:福建盛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福州市鼓楼区鼓东街道湖东路79号福建外运大厦7楼
邮编:350001
项目联系人:郑淑明、蓝斌、陈专、彭哲卿
电话:0591-83508520分机号8633
报名获取招标文件联系人:小彭
电话:0591-83508520分机号8633
缴交及退还投标保证金、缴纳中标服务费联系人:财务
电话:0591-83508520
电子信箱:fjsxzb@163.com
报名获取招标文件、缴纳投标保证金、中标服务费的银行账户信息:
银行账户 |
开户名称:福建盛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邮储银行福建省分行营业部 |
银行账号:9350 0301 0018 0789 03 |
特别提示 |
1、请供应商务必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报名/投标保证金/中标服务费汇入对应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款项汇错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请供应商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务必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包号)报名/投标保证金/中标服务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