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分公司邮政大院采暖管道维修改造工程公开谈判采购公告
2026/7/ 10 16:01 内蒙古公示公告发布工具
包头市分公司邮政大院采暖管道维修改造工程公开谈判采购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91150291790178929Q202607001)
项目所在地: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昆都仑区
一、招标条件
本包头市分公司邮政大院采暖管道维修改造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业自有成
本:49.765648万元,招标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包头市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方式为其他。
二、项目概况和范围
规模:包头市分公司邮政大院采暖管道维修改造工程;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包头市分公司邮政大院采暖管道维修改造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包头市分公司邮政大院采暖管道维修改造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供应商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
3.2供应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具备完成相应招标项目的能力,并在人员、设施设备、资金、资格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付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3.3供应商具有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
“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相关文件规定,持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的供应商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前已换领资质证书的,提供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需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在本单位注册,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如项目经理为一级注册建造师,应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 号]文件要求提供电子注册证书,①电子证书使用时限为 180 天,但使用时限距注册专业有效期或建造师满 65 周岁不足 180 天的,使用时限截止日期以注册专业有效期截止日期或建造师满 65 周岁当日为准。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需重新下载电子证书并再次确认使用时限。②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如项目经理为二级注册建造师,应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二级建造师延续注册和规范电子证书使用有关工作的通知》[内建行函
〔2022〕508 号]文件要求提供电子注册证书,①2023 年 1 月 1 日起,无个人签名、不显示注册有效期的证书失效。②打印电子证书后,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证书无效,内蒙古自治区以外的二级建造师不做要求。
3.5供应商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提供体现“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有效的证明文件;
3.6供应商2023年1月1日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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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8供应商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
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3.9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3.10供应商与其他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监事、股东等有交叉或存在互相任职关系的,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2供应商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时间为发布公告之日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3.13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时间为发布公告之日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3.14供应商近三年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法定代表人及单位无行贿犯罪行为,查询时间为发布公告之日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3.15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未被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未被列入企业异常经营名录;
3.16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及内蒙古邮政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
3.1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本项目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否。
四、招标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07-10 9:00:00到2026-07-16 17:00:00。
获取方式:《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https://cg.11185.cn)在线获取。
五、投标文件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26-07-21 09:30:00。
递交方式: 电子文件上传递交,《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https://cg.11185.cn)及包头市青山区万达广场写字楼A座1607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2026-07-21 09:30:00。
开标地点:包头市青山区万达广场写字楼A座1607室。
七、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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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附件;
公告发布媒介: 中国邮政官网(http://www.chinapost.com.cn)、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
(https://cg.11185.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www.cebpubservice.com)、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zbgg.nmgztb.com.cn)
八、监督部门
本项目监督部门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包头市分公司。
九、联系人
招标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包头市分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昆都仑区阿尔丁大街11号街坊沼潭火车站对面
联系人:马玉君
电话:0472-2120000
招标代理机构:正源信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0472-5199096
联系人:李娟娟
电话:0472-5199096
招标人或其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代理机构:: (盖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