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吉林市分公司吉林地区法院集约2026-2028年政务派驻业务外包项目】招标公告

2026-07-10来源:采购平台

投标邀请

  荣晟招投标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 (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吉林市分公司吉林地区法院集约2026-2028年政务派驻业务外包项目项下的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对投标人在“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上传的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审查。

一、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吉林市分公司吉林地区法院集约2026-2028年政务派驻业务外包项目

二、项目编号:912201027952440161202607003

三、项目概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吉林市分公司吉林地区法院集约2026-2028年政务派驻业务外包项目

四、招标内容: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及要求

1.本项目采购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吉林市分公司吉林地区法院集约2026-2028年政务派驻业务外包服务,内容包含:

1)电子送达:24小时内接收、响应系统送达任务,并通过12368诉讼服务热线外呼电话联系当事人,与当事人确认送达地址并推介电子送达或转送其他送达方式。

2)邮寄送达:处理系统内的邮寄送达任务,负责集中打印文书、套打面单、邮件封装、确认交寄、回执登记扫描;根据工作需要,配合外出送达。

3)直接送达:综合送达平台系统将对“五日三投”后仍无法投递的邮件,交由法院授权邮政专职外勤送达人员,送达人员按址上门再次投递,送达人员在确认无法送达收件人后,按址张贴通知,通过手持终端扫描邮件号码并选择对应场景,按提示拍照、录制视频上传综合送达系统。邮政集约送达中心工作人员初审、复审,上传回执签收联,确认无误后,提交至法院办案系统。法院工作人员审核不通过,注明原因退回集约送达中心,邮政工作人员重新按流程再次送达。

4)公告送达:负责发布公告、沟通和确认缴款、结果登记扫描工作。

2.技术(服务)规范: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同时满足招标人要求的技术(服务)规范要求。(详见附件)

1)投标人须严格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所列的服务规范要求,结合国家现行有效、行业强制性及推荐性标准(若招标文件要求高于国家/行业标准的,以招标文件要求为准;若招标文件未明确但国家/行业有强制性标准的,须同时符合该强制性标准),对所有条款进行逐条书面明确响应,并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如资质证明等)作为支撑。

2)若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或后续核查发现,投标人的响应存在提供的证明材料虚假、无效或其他瑕疵,导致无法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采购人有权依据本招标文件约定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取消该投标人的中标资格(若已中标),且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因投标人存在上述情形给采购人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重新采购的费用增加、项目延误损失、第三方索赔等直接及间接损失),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若已签订合同,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投标人的违约责任。

3)采购人已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列明服务规范要求,投标人应自行对自身履约能力及响应内容的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进行核查。因投标人自身疏忽、误解或故意隐瞒导致的响应不符合要求,相关责任由投标人独立承担,与采购人无关。

3.中标供应商须在邮储银行开立对公账户,相关费用以此账户进行结算。同时中标供应商派驻的员工须使用邮储银行卡作为工资卡。

4.中标供应商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全额征税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5.本项目完成招标后,在合同履行期间如招标人通过流程优化、工艺改造等提高工效或因不可抗力、情势变更,致使合同履行的基础条件发生变化的,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管理制度规定前提下,经与中标供应商协商,如结算价款有压降(金额、结算标准、付款方式及条件),或合作条件、质量等合同条款有调整,需签订变更或补充协议。

6.外包项目描述

(1)电子送达:集约中心电子送达岗根据案件程序推送综合送达系统,及时追踪电子外呼情况,按要求进行移案。

①电子推送:电子送达岗根据案件程序制作应诉文书并推送。

②信息追踪:每日追踪电子送达信息,及时完成转邮寄送达或移案。

③移案登记:电子送达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电子送达回证,返回办案系统;电子送达不成功,将自动转线下邮寄送达;如有部分当事人已电子送达成功,则需通知当事人改期并打印送达报告书移交邮寄送达岗。

(2)邮寄送达服务:针对有特殊要求或电子送达等未果的送达任务,转入邮寄送达。由送达中心邮寄送达岗完成文书打印、封装、详情单匹配等工作,并做好邮件全程跟踪及回执、退件的收整。

①邮寄送达:邮寄送达岗接到送达任务后,先阅卷梳理邮寄地址,针对系统未录入的地址要完成补录;

②文印打单:按系统设计流程依次完成文书打印、面单套打、文书封装、寄件联上传等工作;

③信息跟踪:每日追踪邮寄送达信息,对接邮政客服进行催投;

④退件整理:接收回执,将退件和签收回执上传至送达系统;

⑤移案登记:邮寄送达成功后,打印送达报告,整理、检查纸质卷宗移交管理员,由管理员统一移送至法院审核岗;邮寄送达不成功,将送达结果登记在个人收案表,并将送达任务移交公告送达岗;如有部分当事人已邮寄送达成功,则需通知当事人改期并打印送达报告书移交公告送达岗。

(3)直接送达辅助

(4)公告送达辅助:电子送达和邮寄送达未果的送达任务,转入公告送达。由送达中心公告邮政送达岗完成委托/上门以及公告相关程序等工作。

7.外包内涵:

日常收寄:特快

收寄服务:打包封装、耗材

场地:场地使用免费。

8.其他要求

(1)甲方对乙方下发的邮政各项类指标操作,乙方必须完成甲方要求的相关操作及规定。

(2)甲方有权考核乙方的违约或违规行为。

(3)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合同中要求规定费用。

(4)甲方向乙方提供相关作业设备。

(二)采购内容及预算

总预算为315.216万元(含税),2026-2027年度预计外包费用157.608万元,2027-2028年度预计外包费用157.608万元,两年合计外包费用约315.216万元。其中邮政公司账157.608万元,速递账157.608万元。是财务预算内项目,资金由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市分公司、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吉林市分公司承担,含人员保险,按照件数据实结算。投标单位须报总价和单价,均不可超过最高限价,否则视为废标。该项目所有金额均为含税价格。预算限价表见下表。

 

注:由于项目的统筹安排,预算分类项目存在一定的不确定因素,本项目对投标人服务协议生效期限内任务的数量及金额不作任何承诺或保证,即我公司不保证有足够的任务以满足中标人。投标人在投标前对此应有足够的风险认识,一经投标,即视为投标人愿意无条件承担有关风险并放弃一切与此相关的求偿权利。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注:在合同有效期内发生政府主管部门、甲方上级邮政企业政策变化等情形,甲方可以提前 30 日通知中标公司解除合同并且免于向中标公司承担责任。

(三)标包划分

按照需求立项文件要求,本项目分为1包,中标供应商1家,备选供应商1家。

注:(1)投标人须以“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并以“包”为单位提供投标文件。(2)本项目总价和单价的最高限价详见预算限价表,投标人报价如高于最高限价,其投标将被否决。(3)实际采购数量以招标人订单数量为准,不承诺最低订单数量。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吉林省邮政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规定期限及范围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二)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三)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本项目严禁转包、违法分包,严禁各类形式的资质挂靠。

(五)明确出现【招投标法实施条例,属于投标人串通投标的情形】及【招投标法实施条例,采购管理办法,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的情形】应否决其投标。

   属于投标人串通投标的情形:

(1)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3)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中标。

(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5)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6)法律法规认定的其他属于相互串通投标的行为。

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的情形: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7)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经电子采购平台及工具等技术分析,出自同一投标人的电脑或附属设备、加密工具软件制作,或使用同一IP地址上传,或出自同一电子文档的。

(8)法律法规认定的其他视为相互串通投标的行为。

(六)递交投标(应答)文件的设备需为投标人自主可控的电脑终端设备,不得与其他潜在供应商使用同一台电脑递交投标(应答)文件。如开标/评审后发现不同投标(应答)人上传投标(应答)文件的网卡信息/MAC地址、CPU信息/CPUID信息同时完全一致的,对本项目该投标(应答)人投标(应答)的标包/标段予以否决。

(七)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或法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单位负责人(或法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含公告发布之日起,向前推180日历天),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相关信息或承诺书);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八)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单位或自然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能够按招标人要求提供发票。

注:投标人须按照“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一)办理CA证书

登录“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办理CA证书等。

流程:注册→登录→【CA办理】→查找对应项目→报名→填写相关信息→审核→下载招标文件。CA证书办理、“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操作相关事宜请下载“平台首页用户中心下载中心—下载: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操作手册-电子采购分册-投标人”,或可联系客服电话:400-709-1099,CA客服电话:400-788-8550 (周一~周五9:00-17:00)。

(二)获取招标文件

获取文件流程:进入平台—注册并办理CA—(审批通过)—选择参加投标的项目—购买招标文件—填写并上传订单信息(支付凭证)—(审批通过)—下载招标文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7月13日至2026年7月17日,每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按包报名,报名需要上传资料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资料均须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300元/包,投标人应将获取招标文件时的报名资料和支付凭证同步上传至“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对应的报名项目中,经审核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流程:300元/包。

缴纳方式:现金、银行电汇、网银转账均可(采用线下支付并上传缴费凭证方式缴纳)。汇入以下账户:

账户名称:荣晟招投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市大经路支行

账号:922002010011018894

供应商应将获取文件时的支付凭证同步上传至“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对应的报名项目中,经审核后即可下载采购文件。(注:1.供应商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报名资料审核并上传标书费转账凭证,否则将视为报名不成功。2.供应商须在“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完成“下载采购文件”的操作。)

注:投标人须在“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完成“下载招标文件”的操作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要求: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2026年08月03日上午09:30:00(北京时间)前,通过《中国邮政投标管家》工具结合CA证书,进行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的编制,并将加密后的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至“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本项目采用集中解密方式,到开标时间后,开标人员点击【批量集中解密】按钮,系统自动解密各投标人投标文件,无需投标人自行【手动解密】等操作。

(二)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投标人须于2026年08月03日上午09:30:00(北京时间)派代表当面将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至:荣晟招投标有限公司开标一室(长春市南湖大路998号金鼎大厦18楼)。(或投标人须于2026年08月03日上午09:30:00(北京时间)前将纸质版投标文件邮寄至荣晟招投标有限公司开标一室(长春市南湖大路998号金鼎大厦18楼),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成璐、13756465583。)。

(三)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与纸质版投标文件内容须相同。招标文件中要求的盖章、签字,在制作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时可以是有效的电子签章、电子签名,也可以是加盖公章、签字的纸质版扫描件。(电子签章后,文档不应再修改,否则电子签章、签字无效;如需修改,请修改后重新电子签章、签字)。

(1)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指:按招标文件要求通过《中国邮政投标管家》工具编制、加密、上传至“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的电子版投标文件。(2)纸质版投标文件指:纸质版投标文件应为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的打印版或加盖公章、签字的纸质版。(正本投标文件需加盖公章(鲜章)(3)纸质版投标文件应与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保持一致,如不一致以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4)选择以邮寄方式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需负责与联系人确认投标文件已被接收。

八、开标

(一)开标形式:本项目采用在“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线上解密开标,递交投标文件的设备需为投标人自主可控的电脑终端设备,不得与其他投标人使用同一台电脑递交投标文件。

(二)开标时间:2026年08月03日上午09:30:00(北京时间)。

(三)开标地点:本项目开标地点为: 荣晟招投标有限公司开标一室(长春市南湖大路998号金鼎大厦18楼)

(四)查看、确认开标结果:投标人须登录《中国邮政投标管家》进行开标结果的查看。并使用《中国邮政投标管家》工具结合CA证书进行开标结果的确认及签章。

九、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s://www.chinapost.com.cn)、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https://cg.11185.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cebpubservice.cn/)发布。

十、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

    址:长春市解放大路3088号

联 系 人:毕先生

联系电话:0431-82757535

 

招标代理机构:荣晟招投标有限公司   

    址:长春市南湖大路998号金鼎大厦18楼

联 系 人:成璐、胡海燕、王蕴青

    话:0431-81815311,13756465583

电子邮件:zc@rs-ztb.com

    名:荣晟招投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市大经路支行

    号:922002010011018894

 

 

政务派驻项目外包标段划分方案(2026-2027年度)

序号

标段名称

外包区域

件数

单价(元/件)

合计费用(元)

账套

标段1

电子送达

吉林地区各级人民法院

137,280.00

4.00

549,120.00

速递账

137,280.00

4.00

549,120.00

邮政公司账

标段1

邮寄送达

吉林地区各级人民法院

31,680.00

2.00

63,360.00

速递账

31,680.00

2.00

63,360.00

邮政公司账

标段1

直接送达

吉林地区各级人民法院

5,148.00

30.00

154,440.00

速递账

5,148.00

30.00

154,440.00

邮政公司账

标段1

公告送达

吉林地区各级人民法院

2,112.00

10.00

21,120.00

速递账

2,112.00

10.00

21,120.00

邮政公司账

...

 

 

 

 

-  

 

合计

-  

-  

352,440.00

 

1,576,080.00

 

政务派驻项目外包标段划分方案(2027-2028年度)

序号

标段名称

外包区域

件数

单价(元/件)

合计费用(元)

账套

标段1

电子送达

吉林地区各级人民法院

137,280.00

4.00

549,120.00

速递账

137,280.00

4.00

549,120.00

邮政公司账

标段1

邮寄送达

吉林地区各级人民法院

31,680.00

2.00

63,360.00

速递账

31,680.00

2.00

63,360.00

邮政公司账

标段1

直接送达

吉林地区各级人民法院

5,148.00

30.00

154,440.00

速递账

5,148.00

30.00

154,440.00

邮政公司账

标段1

公告送达

吉林地区各级人民法院

2,112.00

10.00

21,120.00

速递账

2,112.00

10.00

21,120.00

邮政公司账

...

 

 

 

 

 

 

合计

-  

-  

352,440.00

 

1,576,08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