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扬州市分公司扬州邮件处理中心辅楼客梯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扬州市分公司扬州邮件处理中心辅楼客梯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江苏同达通信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扬州市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扬州市分公司扬州邮件处理中心辅楼客梯采购项目项下的货物及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扬州市分公司扬州邮件处理中心辅楼客梯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JSYZCG-20260710
三、招标内容:
3.1、本次采购内容为:辅楼无机房客梯1部,投标人负责设备的生产、运输、安装、调试及相关部门的检测验收等全部工作,负责根据本工程现场实际情况设计并给出详细图纸,经政府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并发放证书。电梯为1台无机房客梯,载重量不小于1000kg。本项目预算19万元,单价设置最高限价17.5万元/台,招标人预留金1.5万元,总计19万元(含税),超过最高限价做废标处理。
3.2、服务期限:40日历天。
3.3、项目预估金额:19万元(含税),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17.5万元/台,招标人预留金1.5万元,总计19万元(含税)。电梯设备采购与安装(1台),以上为固定总价,结算时不做调整,中标商家负责设备的生产、运输、安装、调试及相关部门的检测验收等全部工作,负责根据本工程现场实际情况设计并给出详细图纸,并经专业人员认可。
电梯类型 | 预估数量(台) | 含税投标单价限价(万元/台) | 含税投标单价 (万元/台) | 含税投标总价 (万元) |
客梯 | 1 | 1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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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留金(万元) | 1.5 | |||
3.4、产品免费质保期为48个月(自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3.5、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技术(服务)规范》)。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4.1、投标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2、投标人须为一般纳税人,能够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4.3、投标人须具备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能力,能够满足本次项目招标文件中提出的相关重要技术要求和服务标准。(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4.4、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无重大事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查询地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提供承诺书,采购人将进行核实,以采购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核实信息为准)。
4.5、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地址:http://www.creditchina.gov.cn/(提供承诺书,采购人将进行核实,以采购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核实信息为准)。
4.6、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分包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4.7、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4.8、本项目不接受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扬州市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限制范围内的投标人投标。(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4.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得分包、转包。(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4.10、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含明细表A级资质)及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A级资质。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的代理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A级资质(提供有效期内加盖公章的证书复印件)。
4.11、投标人投标产品的主机、控制柜、门机、安全钳、限速器等装置必须为投标电梯制造商原厂品牌(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4.12、如投标人为代理商,须提供设备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原厂授权书及质保函,一家设备制造商只能授权给一家代理商。制造厂商不得与其授权代理商同时参与投标。(提供原厂授权书及质保函并加盖公章。此项仅针对投标人为代理商须提供,如投标人为制造商无须提供此项)。
4.13、投标人在扬州市有维保机构,当前没有的可以承诺在中标后、签订合同前设立(需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注:
1.投标人须按照“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必须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并进行登记备案,否则无资格参加本项目。
五、样品的要求:
5.1、投标人须按在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后按相关要求内容执行。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6.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年07月11日-2026年07月17日17:30前,工作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2:00-5:30;
6.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线上;
6.3、投标人若须获取招标文件,按附件格式填写《招标文件领取确认表》(内容详见下方附件),加盖公章连同电汇底单及第6.5条资料一并传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tdzb1106@163.com,招标代理机构收到后将电子版招标文件发至《招标文件领取确认表》所填写E-mail中;
附件:
招标文件领取确认表
(如项目涉及分包要求,请填写对应分包)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1、投标单位名称:
2、联系人姓名:
3、手机号码:
4、地址:
5、邮箱:
6、开票信息:
单位名称:
税 号:
开户银行:
银行行号:
账 号:
单位名称:
日 期:
6.4、平台服务费: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提供电子版普通增值税发票)。
银行信息(适用于购买项目平台服务费、递交项目保证金等):
开户名称:江苏同达通信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光大银行南京湖北路支行
账 号:76580188005860461
6.5、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证件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1套: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三证合一)、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其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同评审时间):2026年07月3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7.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扬州市文汇西路209号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扬州市分公司办公楼202室;
7.3、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由投标人授权代表递交至递交地点,投标文件中应附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保证金;
7.4、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八、开标:
8.1、开标将于投标文件递交后进行,招标代理机构只接受投标人在开标当日递交的投标文件。
8.2、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8.3、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8.4、要求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现场参与开标。
九、供应商后期管理:
本项目后期将根据采购人的实际需要,对供应商在履约期间的情况开展后评估,其后评估的结果将根据“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供应商管理办法”的分级标准对供应商进行分级,采购人根据分级结果对供应商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并可根据实际需要应用于下一轮的采购项目。
供应商根据后评估分为A、B、C、D四个级别。
A级供应商:为在合作中表现较为突出的供应商,可作为此类产品合作的标杆企业。
B级供应商:为在合作中总体状况良好的供应商,不存在影响整体销售、服务的明显问题。
C级供应商:为在合作中表现一般的供应商,存在部分问题。
D级供应商:为表现较差的供应商。
十、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s://www.chinapost.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招标采购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其它媒介转载无效。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扬州市分公司
地址:扬州市邗江区文汇西路209号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同达通信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南京市山西路8号金山大厦A座11层
邮编:210009
邮箱:tdzb1106@163.com
项目联系人:杨鹏,15651887762,邵平安,13851992096
获取招标文件、开票及保证金相关事宜
联系人及电话:曹榕,025-83408513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同达通信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日期:2026年07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