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坝县各莫镇邮政所重建项目】变更公告
阿坝县各莫镇邮政所重建项目
更正公告(01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本项目招标文件部分内容进行更正,具体内容如下:
一、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更正为:“
一、采购项目
(一)项目名称:阿坝县各莫镇邮政所重建项目。
(二)采购需求:采购1个项目施工供应商。
二、采购依据
(一)关于同意阿坝县各莫镇邮政所重建项目立项的批复(川邮分企发函【2025】64 号)
(二)阿坝县各莫镇邮政所重建项目施工采购》采购需求书(SQ20260615000014)
三、采购预算
根据关于同意阿坝县各莫镇邮政所重建项目立项的批复(川邮分企发函【2025】64号),项目预算为项目总预算 683994.57 元,项目控制价为项目总预算 683994.57元。
四、项目内容
(一)工程名称:阿坝县各莫镇邮政所重建项目。
(二)施工地点:阿坝县各莫镇俄修村。
(三)施工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及招标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
(四)施工期限:360 日历天。
五、签约及付款
本合同采用集团公司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标准合同文本。
(一) 由阿坝州邮政分公司作为合同主办部门发起合同审批和签订,并负责对工程项目进行管理。
(二) 成交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成交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成交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三)履约保证金:
1. 履约担保的方式以下列形式提交:现金或者支票、银行保函或专业担保公司保函或保险合同等方式。
以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提交的保函或保险条款应该明确、无条件、不可撤销地将下列情形列为赔付事由:
(1)投标人存在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以他人名义投标等骗取中标的行为。
(2)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围标、陪标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3)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4)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拒绝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5)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以上内容须在签订合同时以承诺函的方式作为合同附件提交。
2. 履约担保的金额:签约合同价(扣除招标暂定部分)的 10%。
3.履约担保的期限及退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备案后,承包人将竣工结算资料送交发包人,并出具承包人已结清材料款及民工工资的承诺函,发包人在 28 个自然日内无息退还。
(四)工期:360 日历天。
(五)工程质量:
1.工程质量必须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现行有效的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以及施工图纸、招标文件、说明文件的要求。
2.本工程要达到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工程施工质量达到国家合格验收标准。
(六)发票类型:增值税专用发票。
(七)付款进度:
1. 预付款
(1)预付款的金额或比例为:签约合同价(扣除招标暂定部分)的 20%(该费用包含政府相关部门规定应预付的安全文明施工费)。
(2)预付款支付期限:发包人在收到预付款担保、请款申请资料及足额增值税专票(税率 9%,若国家核定的税率发生变动将同步进行调整)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承包人支付预付款。
(3)预付款扣回的方式:预付款在工程进度款付至签约合同价(扣除招标暂定部分)的 40%、70%时分两次平均扣回 。
2.进度款
(1)基础工程验收合格后,支付至签约合同价(扣除招标暂定部分)的 10%;主体结构工程验收后,支付至签约合同价(扣除招标暂定部分)的 40%;安装工程完成后,支付至签约合同价(扣除招标暂定部分)的 70%;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签约合同价的 80%;工程结算审计后支付至审定金额的 97%,剩余 3%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缺陷责任期满后支付剩余款项(不计利息)。
(2)承包人应按发包人要求交付相应的合法有效的发票。合同纳税义务发生时若国家增值税税率发生调整,不含税价款不变,增值税和合同含税价款根据国家税率变动相应调整。
(3)质量保证金:审定金额的 3%,质量缺陷责任期满后支付,不计利息。
(八)审计费:结算价款以审计部门(及其委托的第三方审核单位)审定结果为准。承包人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报送结算资料,严禁虚报。经审计部门(及其委托的第三方审核单位)审核后,审减金额占报送金额比例(即审减率)在 5%(含)以内部分的审计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审减金额占报送金额比例(即审减率)在 5%以上部分的审计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审计费率按国家及工程所在省级单位规定标准执行,另有约定的除外。
(九)在协议(或合同)履行过程中,卖方(或乙方)不得签订虚假合同(包括但不限于补充协议和订单)、虚开发票或其他财务凭证、协助虚列成本费用套取资金、进行商业贿赂或类似违法违规不当行为。一经发现此类行为,买方(或甲方)有权:(1)解除部分或全部协议(包括协议项下订单),并要求卖方(或乙方)赔偿全部损失;(2)将卖方(或乙方)纳入买方(或甲方)供应商“黑名单”统一管理,视其不当行为对邮政企业权益的损害程度,对卖方(或乙方)实施全面业务禁入措施,在一定年限内或者永久不得参与买方(或甲方)及其各级机构的招投标等经济业务往来。
(十)黑名单制度。若发现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其列入黑名单:提供虚假材料参加邮政企业采购活动谋取中标、成交的;投标后无正当理由要求撤回标书,递交竞争性谈判文件后,无正当理由撤回,影响采购工作正常进行的;与需求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在采购过程中存在有违商业规则的活动;中标、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采购合同的;在合同有效期内无正当理由拒不供货或单方要求涨价的;故意提供假冒伪劣产品或走私物品的;发生转包或违法分包的行为;绝提供售后服务,给需求人造成损害的;恶意投诉,给需求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造成损害的;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其他有违诚实信用的行为。
对列入黑名单的供应商,将视其不当行为对邮政企业利益的损害程度,对该供应商及其所注册设立的与其现有经营业务相似的其他法人或组织在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各级机构采取 1-10 年直至永久的业务全面禁入措施,不得参与邮政系统招投标等经济业务往来。”
二、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五)投标人资格、资质性其他类似效力要求承诺及声明函中
(七)满足下列企业及项目经理资质要求:更正为“企业及人员资质要求:(1)企业资质要求: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具有建筑工程类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
(九)满足下列企业及项目经理业绩要求:更正为“企业业绩及人员业绩要求:
(1)企业业绩:近三年已完成不少于 1 个类似项目。须提供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成不少于1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单项合同投资金额不低于65 万元及以上或单体建筑面积不低于160平方米的建筑工程施工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
(2)项目经理业绩:近三年已完成不少于1个类似项目。须提供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成不少于1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单项合同投资金额不低于65万元及以上或单体建筑面积不低于160平方米的建筑工程施工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 ”
招标文件中如有与内容与以上不一致,以补遗文件为准。
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雄烽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6年7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