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镇江市分公司2026年中宝仓储项目租赁托盘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镇江市分公司2026年中宝仓储项目租赁托盘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中通服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镇江市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镇江市分公司2026年中宝仓储项目租赁托盘服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镇江市分公司2026年中宝仓储项目租赁托盘服务项目
1、招标编号:SJY-20260629-03
2、项目概述:镇江市分公司2026年中宝仓储项目租赁托盘服务。
3.1.采购内容主要为镇江市分公司2026年中宝仓储项目租赁ECR木托盘服务,预估数量7000个,合同期一年,以实际租赁时间、数量据实结算。租赁ECR木托盘服务,采购数量、规格配置如下:
品名 | 尺寸(长宽高)mm | 单位 | 最高含税单价限价 (元/天) | 预估数量(个) | 小计 (万元) |
ECR木托盘 | 1000*1200*(150--160) | 个 | 0.09 | 7000 | 23 |
3.2.项目预算为23万元,以实际租赁时间、数量据实结算。合同期一年。项目单价设置最高限价0.09元/天,单价超过最高限价按无效响应处理。报价应包括产品原材料、加工、包装、运输、保险、售后服务、增值税专用发票等为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3.3.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4、投标人资格条件:
4.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2投标人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13%。(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4.3投标人须具备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能力,能够满足本次项目招标文件中提出的相关重要技术要求和服务标准(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4.4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江苏省邮政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规定期限及范围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网站截图、承诺书并加盖公章,招标人将进行抽查核实,以招标人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核实信息为准)
4.5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4.6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无重大事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查询地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提供网站截图、承诺书并加盖公章,招标人将进行抽查核实,以招标人核实信息为准)。
4.7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分包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4.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得分包、转包(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4.9投标人自2023年6月1日以来须具有类似托盘租赁服务项目业绩。((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合同关键页必须体现:服务内容、签章页、签订日期。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提供的以上材料均需清晰可辨,否则将不予认可,合同原件备查)。
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5.1获取时间:2026年7月1日09时00分至2026年7月7日17时30分;
5.2纸质版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请投标人联系招标代理机构以获取纸质版招标文件。
5.3纸质版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份(公对公转账),售后不退。
开户名称:中通服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开户行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北支行
账号:12590209571000100007452
汇款备注:镇江邮政中宝仓储项目租赁托盘服务项目+标书费
注意:请投标人将该项目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手机)、联系邮箱、营业执照扫描件、标书费付款转账电子凭证发电子邮件至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邮箱(zhuxiaoqi_xm@cicdi.cn),并在邮件中注明“项目全称+公司全称+报名”,并联系招标代理机构以获取纸质版招标文件。标书费发票开具电子普通发票,开好后会发至各位联系人邮箱。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26年7月21日上午09:00分整。逾期送达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6.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镇江市分公司采购中心(中山西路65号邮政东办公楼3楼)。
7、开标:
7.1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26年7月21日上午09:00分整。
7.2开标地点: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镇江市分公司采购中心(中山西路65号邮政东办公楼3楼)。
7.3要求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现场参与开标。
8、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详见招标文件。
9、其他:
9.1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9.2供应商后期管理:本项目后期将根据招标人的实际需要,对投标人在履约期间的情况开展后评估,其后评估的结果将根据“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供应商管理办法”的分级标准对投标人进行分级,招标人根据分级结果对投标人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并可根据实际需要应用于下一轮的采购项目。
投标人根据后评估分为A、B、C、D 四个级别。
A级供应商:为在合作中表现较为突出的供应商,可作为此类产品合作的标杆企业。
B级供应商:为在合作中总体状况良好的供应商,不存在影响整体销售、服务的明显问题。
C级供应商:为在合作中表现一般的供应商,存在部分问题。
D级供应商:为表现较差的供应商。
10、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邮政官方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江苏招标采购服务平台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镇江市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通服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楠溪江东街58号
联系人:朱晓琦、郑春雅、徐敏、胡洋
电话:18021521325
12、 银行信息(适用于购买采购文件、递交保证金等):
开户名称:中通服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开户行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北支行
账号:12590209571000100007452
汇款备注:
镇江邮政中宝仓储项目租赁托盘服务项目+保证金
附件:
招标文件领取确认表 | |||
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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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单位全称 | 本项目联系人姓名 | 本项目联系人电话 | 本项目联系人邮箱(投标期间联系人电话保持畅通,并且及时关注此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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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否 需要发票(如需开票请把以下信息填写完整) | |||
1、开票资料信息: 标书费及中标/成交服务费发票:开票所需信息,请确保其正确性,如因填写错误导致无法认证等后果,概不处理退票。 2、开票类型:标书费:电子发票; 招标服务费:普票/专票 | |||
单位名称 | 纳税人识别号 | 注册地址 | □普票□专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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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开户银行名称 | 开户银行账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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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书费电子发票收件邮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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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将以下相关证明材料附于本表后,文件名命名为“XXX公司招标文件领取确认表(项目名称)”: 1、招标文件领取确认表加盖公章;2、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复印件加盖公章;3、法人代表身份复印件加盖公章;4、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其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 1、应保证提供的本项目联系人联系方式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招标/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等)能及时通知投标单位,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招标人/采购人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2、本表为代理机构为投标单位开具购买招标/采购文件发票时所需信息。如因投标单位提供税务信息错误而导致的开票错误一律不予退票。 3、请务必在招标/采购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将《招标文件领取确认表》(盖章扫描件)上传至报名系统(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邮件名及文件名命名为“XXX公司招标文件领取确认表(项目名称)”) 4、因增值税发票开出抵扣有效期为6个月,请务必收到邮件通知后及时领取,因投标单位未及时领取发票而产生的退票一律不予退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