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镇江市分公司及县域公司物业服务、食堂服务和食堂食材采购配送项目(分包一至分包五,分包十至分包十三)招标公告

2026-06-15来源:采购平台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镇江市分公司及县域公司物业服务、食堂服务和食堂食材采购配送项目(分包一至分包五,分包十至分包十三)招标公告

中通服网盈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镇江市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镇江市分公司及县域公司物业服务、食堂服务和食堂食材采购配送项目(分包一至分包五,分包十至分包十三)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镇江市分公司及县域公司物业服务、食堂服务和食堂食材采购配送项目(分包一至分包五,分包十至分包十三)

二、项目编号:WY-20260615-003

三、项目概述:本次采购内容主要为镇江市分公司及县域公司物业服务、食堂服务和食堂食材配送项目,本项目服务期为24个月。项目总预算为1549.82万元(含税),其中物业服务590.56万元(含税),食堂服务260.66万元(含税),食材配送698.60万元(含税)。

四、招标内容:

1.物业服务项目采购内容主要为镇江市分公司及县域公司物业服务,服务范围为:分包1为镇江市分公司指挥中心、分包2为镇江市分公司邮件处理中心、分包3为镇江市分公司邮政大厦、丁卯、解放路、和平路物业服务外包项目、分包4为丹阳市分公司、分包5为句容市分公司;

食堂配送项目采购内容主要为镇江市分公司及县域公司菜品配送服务,配送食材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种类:米、面、油、肉、蔬菜、水产品、冷冻食品(点心类)、干货、调料品、水果、奶制品等。服务范围为:分包10为镇江市分公司、分包11为丹阳市分公司、分包12为句容市分公司、分包13为扬中市分公司。

2.分包1-分包5相关内容详见下表,投标人单价投标报价金额保留小数点后4位,例如88.8888元,第四位小数点往后无论大小一律舍去。各分包设有相应单价最高投标限价,投标人的含税单价投标报价不允许超过含税单价最高投标限价,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如各分包投标人单价投标报价存在异常低价情况,则由评标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审查程序。

分包名称

服务内容

服务期限         (月)

预算限额       (万元)

含税单价最高投标限价  (元/㎡·月)

预估服务面积(平方米)

分包1:镇江市分公司邮政指挥中心物业服务外包项目

物业服务

24

149.53

2.3411

26613.38

分包2:镇江市分公司邮件处理中心物业服务外包项目

物业服务

24

152.67

1.4023

45364.25

分包3:镇江市分公司邮政大厦、丁卯、解放路、和平路物业服务外包项目

物业服务

24

138.55

2.0044

28802.36

分包4:丹阳市分公司物业外包项目

物业服务

24

84.7

1.6287

21667

分包5:句容市分公司物业外包项目

物业服务

24

65.11

2.4331

11150

分包10-分包13相关内容详见下表,以每月1日的镇江市民生价格信息公布(https://fdc.my0511.com/html/wjj/)的大型农贸市场价格为基准价,如遇官网上没有的食材,参考各分包三家本地在营电商或者各分包三家大型在营超市非特价标价,取平均数作为该品种的基准价,各分包单位每月确定的基准价必须通过双方签字确定。最终结算价格以双方确定的市场基准价为基础,再乘以报价折扣系数(不高于80%)作为结算价格。

投标人针对食材结算基准价报总折扣,报价折扣系数保留小数点后2位,例如66.66%,第二位小数点往后无论大小一律舍去。报价折扣系数不得超过80%,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当月菜品结算价=当月结算基准价*报价折扣系数,月度审核后结算。如各分包投标人报价折扣系数存在异常低价情况,则由评标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审查程序。

分包名称

服务内容

服务期限         (月)

预算限额(万元)

分包10:镇江邮政分公司职工食堂菜品采购项目

食材配送

24

352.37

分包11:丹阳邮政分公司职工食堂菜品采购项目

食材配送

24

115.62

分包12:句容邮政分公司职工食堂菜品采购项目

食材配送

24

107.48

分包13:扬中邮政分公司职工食堂菜品采购项目

食材配送

24

123.13

3.本项目依据服务范围、服务内容划分分包,共13个分包。每个标包确定1名中标供应商和1名备选供应商,可以兼投兼中兼备。

注:(1)投标人须以“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并以“包”为单位提供投标文件。(2)实际采购数量以招标人订单数量为准,不承诺最低订单数量。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分包一至分包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须能够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票面税率为6%(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3)投标人须具备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能力,能够满足本次项目招标文件中提出的相关重要技术要求和服务标准。(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4)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江苏省邮政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规定期限及范围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网站截图、承诺书并加盖公章,招标人将进行抽查核实,以招标人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核实信息为准)

(5)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6)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无重大事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查询地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提供承诺书,招标人将进行核实,以招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核实信息为准)

(7)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投标。(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8)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9)投标人需提供自2023年6月1日以来类似物业服务业绩且单个合同金额在20万元及以上。(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合同关键页必须体现:服务内容、服务金额、签章页、签订日期。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如提供框架合同的,则必须同时提供相对应的结算凭证(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时间以结算凭证日期为准。提供的以上材料均需清晰可辨,否则将不予认可,合同原件备查)

(10)投标人须在镇江全区范围内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提供营业执照或租房协议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承诺中标后一个月内设立固定的经营场所(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如中标后与承诺不符,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分包十至分包十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须为一般纳税人,投标人能够自行开具符合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3)投标人须具备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能力,能够满足本次项目招标文件中提出的相关重要技术要求和服务标准。(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4)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江苏省邮政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规定期限及范围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网站截图、承诺书并加盖公章,招标人将进行抽查核实,以招标人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核实信息为准)

(5)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6)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无重大事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查询地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提供承诺书,招标人将进行核实,以招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核实信息为准)

(7)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投标。(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8)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9)投标人应符合国家食品卫生许可相关管理规定,具有相关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10)投标人需提供自2023年6月1日以来类似食堂菜品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业绩,其中分包10需提供的食堂菜品采购及配送服务业绩且单个合同金额在50万元及以上,分包11-13需提供的食堂菜品采购及配送服务业绩且单个合同金额在20万元及以上。(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合同关键页必须体现:服务内容、服务金额、签章页、签订日期。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如提供框架合同的,则必须同时提供相对应的结算凭证(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时间以结算凭证日期为准。提供的以上材料均需清晰可辨,否则将不予认可,合同原件备查)

(11)投标人须在镇江全区范围内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提供营业执照或租房协议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承诺中标后一个月内设立固定的经营场所(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如中标后与承诺不符,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注: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按照“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06月16日08时30分至2026年06月22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8:30-11:30,14:00-17:30)

6.2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请有意向且具备资格条件的报名单位联系到(链接:https://pan.quark.cn/s/ec41ad3253e1)下载《报名材料》,填写相关信息后打印、盖公章并扫描,将扫描件发送至联系人邮箱(gujiangyuejswy@chinaccs.cn)中,发送成功后务必电话联系(联系人:顾工,电话:18015268780)确认邮件收取成功。招标代理机构确认报名材料内容齐全后,向报名单位邮件发送招标文件。

注:以上报名材料需加盖公章的文件,不能以“业务章”、“专用章”等代替;如确需要替代的,应提供公章对“业务章”、“专用章”的授权说明,授权格式自拟。

6.3平台服务费:500元/分包,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售后不退。平台服务费用交纳采用银行电汇、网上银行汇款方式投标人因未按本公告要求,而导致投标失败的,本项费用不予退还

汇款账户信息:

户名:中通服网盈科技有限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北支行

账号:75594024621070100006201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7.1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为:2026年07月06日上午09时0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镇江市分公司采购中心(中山西路65号邮政东办公楼3楼)

7.2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人/招标人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

7.3出现以下情形时,招标人/招标人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八、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邮政官方网站(www.chinapost.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江苏招标采购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jszbcg.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发布。

九、其他

本项目后期将根据采购人的实际需要,对供应商在履约期间的情况开展后评估,其后评估的结果将根据“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供应商管理办法”的分级标准对供应商进行分级,采购人根据分级结果对供应商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并可根据实际需要应用于下一轮的采购项目。

供应商根据后评估分为A、B、C、D 四个级别。

A级供应商:为在合作中表现较为突出的供应商,可作为此类产品合作的标杆企业。

B级供应商:为在合作中总体状况良好的供应商,不存在影响整体销售、服务的明显问题。

C级供应商:为在合作中表现一般的供应商,存在部分问题。

D级供应商:为表现较差的供应商。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镇江市分公司

代理机构:中通服网盈科技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江苏省镇江市南徐路23-1号 

项目联系人:顾江悦、张镇宁、杭秋宏、丁玉俊、姚静

    话:18015268780

户名:中通服网盈科技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北支行

    号:75594024621070100006201

电子邮件:gujiangyuejswy@chinaccs.cn

2026年0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