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漳州邮政员工体检服务供应商增补入围采购项目】变更公告

2026-06-04来源:采购平台

泉州、漳州邮政员工体检服务供应商增补入围采购项目更正公告(二)

一、项目名称:泉州、漳州邮政员工体检服务供应商增补入围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GXTC-C-26480031

三、合同包:1,2

四、原公告发布媒体: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官网、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采购与招标网

五、变更内容:

1、招标文件第一章 投标邀请/五、投标人资格条件/“(一)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位;须提供:(1)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2)提供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承诺函并加盖公章。现修改为:(一)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位;须提供:(1)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2)提供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2、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人须知/五、开标与评标/27.投标的评价/(一)初步评审表/2.资格评审标准/评审因素“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及承诺函”招标文件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二部分:商务部分/初步审查及商务评分索引表/一、初步审查索引(建议与《初步评审表》一致)/序号10评审项“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及承诺函”现修改为:“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或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及承诺函

3、招标文件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二部分:商务部分/一、投标人资格条件投标材料/“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位;须提供:(1)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2)提供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承诺函详见第二部分 商务部分/一、投标人资格条件投标材料/5.承诺函(参考格式))。投标材料:(1)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现修改为:“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位;须提供:(1)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2)提供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承诺函详见第二部分 商务部分/一、投标人资格条件投标材料/5.承诺函(参考格式))。投标材料:(1)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4、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邀请/五、投标人资格条件/“(五)须持有有效期内的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提供《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现修改为:“须持有有效期内的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提供《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投标人为部队医院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按军队保密管理无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需同时提供真实性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

5、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人须知/五、开标与评标/27.投标的评价/(一)初步评审表/2.资格评审标准/评审因素“有效期内的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招标文件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二部分:商务部分/初步审查及商务评分索引表/一、初步审查索引(建议与《初步评审表》一致)/序号14评审项“有效期内的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现修改为:“有效期内的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投标人为部队医院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按军队保密管理无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需同时提供真实性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

6、招标文件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二部分:商务部分/一、投标人资格条件投标材料/“6.须持有有效期内的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提供《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投标材料:提供证书扫描件并加盖公章。”现修改为:“6.须持有有效期内的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提供《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投标人为部队医院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按军队保密管理无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需同时提供真实性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投标材料:提供证书扫描件并加盖公章或投标人为部队医院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按军队保密管理无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需同时提供真实性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

7、招标文件/第六章技术(服务)方案/一、采购内容/“*(五)包1的供应商在参检单位所在的市或县(区)至少要有一个服务网点,包2的供应商在参检单位所在的市至少要有一个服务网点。(地址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第二商务部分 (一、投标人资格条件投标材料)提供的复印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上的地址为准。)现修改为*(五)包1的供应商在参检单位所在的市或县(区)至少要有一个服务网点,包2的供应商在参检单位所在的市至少要有一个服务网点。(地址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格式/第二部分:商务部分 (一、投标人资格条件投标材料)提供的复印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上的地址为准,若投标人为部队医院的,按其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中的地址为准,若部队医院提供的证明材料中无法体现地址或按军队保密管理无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需提供相关服务网点真实性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

当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答疑纪要、澄清通知、更正公告等对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更正公告(二)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投标人请按上述要求执行。特此通知。

六、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东街8号利达大厦A#楼13层  

电子邮箱: 1014437863@qq.com

电话:0591-86295302、0591-87701707

联系人:余经理、王经理

 

招标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

详细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温泉街道得贵路26号福建邮政大厦

    编: 350000

项目联系人: 王老师

    话:0591-83300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