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恩施市州分公司二干邮路运输服务临时外包项目】招标公告

2026-06-02来源:采购平台

荆州、恩施市州分公司二干邮路运输服务临时外包项目询比公告

  湖北邮电规划设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  (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荆州、恩施市州分公司二干邮路运输服务临时外包项目进行国内公开询比。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并参与询比。本项目采用电子化采购,对供应商在“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上传的电子版响应文件进行审查。(适用于委托代理机构项目

一、项目名称:荆州、恩施市州分公司二干邮路运输服务临时外包项目

二、项目编号:HBSJ-DWZB-2026049(91420103725794127U202606001)

三、采购内容:采购内容为荆州、恩施二干邮路运输外包服务,线路共计11条,其中荆州7条,恩施4条,总预算444.4836 万元(不含税)。采购结果有效期为2026年7月1日至2026年9月30日。资金来源为荆州、恩施市州分公司成本,按实际发生业务据实结算。

四、标包划分

本项目共分为1个包:

数量

邮路组开单位

线路
名称

单程
/往返

正班/加车/临时

基准车型

单价限价
(/)

线路预算小计(万元)(不含税)

预算总计(万元)(不含税)

1

恩施

恩施-荆州

单程

加车

12

2100

28.81

188.6502

2

恩施-荆州

往返

正班

30

4791

47.91

3

恩施-武汉

单程

加车

12

2809

91.75

4

恩施-武汉

往返

临时

30

6725

20.18

5

 

 

 

荆州

 

洪湖-武汉

单程

加车

12

1172

19.55

 

255.8334

 

 

 

 

6

荆州-恩施

单程

加车

12

2180

51.99

7

荆州-荆门

单程

加车

12

1061

21.41

8

荆州-武汉

单程

加车

30

1716

91.20

9

荆州-武汉

往返

正班

30

2788

27.88

10

荆州-襄阳

单程

加车

12

1549

15.49

11

荆州-宜昌

单程

加车

30

1321

28.31

合计:

444.4836

444.4836

本项目拟将总预算金额及各邮路单价限价同时设置为最高限价,报价超过任一限价的,都将被废标。以上限价将在采购公告及采购文件中公布。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通用资格条件:

(一)主体资格: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履行合同义务的单位。须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供应商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发票。

(二)财税状况:

3.供应商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须作出承诺并提供近一年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或银行出具的近六个月资信证明(新成立企业按实际经营期限提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近一年纳税凭证(零纳税需税务部门盖章申报表,免税需提供免税证明)及社保缴费凭证。(注:完税证明(如有)至少包含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

(三)合规信用:

5.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及招标主体(省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规定期限及范围内,提供相关网站证明截图。

6.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商业贿赂、弄虚作假等不良记录,无政府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处罚记录,无重大事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须提供承诺书,或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无行贿犯罪等记录截图。

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带设备外包项目情况除外),不得分包、转包。

8.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央国企除外),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四)组织保障:

9.须提供完整的组织架构、劳动用工制度及合同,配备安全管理岗位及人员,并承诺近三年没有拖欠工资、未按时缴纳社保等劳动合同纠纷。(提供组织架构说明和劳动用工制度,以及任意一份劳务合同)

10.供应商须承诺按要求报送项目服务员工信息、合同签订及保险缴纳情况,满足穿透式监管要求。             

11.项目服务人员应无当前未了结的违法犯罪案件,不得处于缓刑考验期内,无强制隔离戒毒、开除军籍等不良记录。供应商须提供书面承诺,并配合采购人核查服务人员背景信息。

12.设有最高限价的采购项目,供应商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本项目供应商除具备通用资格条件外,另需满足特设资格条件:

    (一)证件要求:

供应商须具备国家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含普通货物道路运输),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二)自有车辆要求:

供应商自有车辆数量须10台,其中12吨车须3台,30吨车须3台;车辆均为整体厢式货车或甩挂车头,不含栏板车、半挂车厢。

(三)保险要求:

供应商所提供车辆的单台车辆驾乘险投保额不低于100万元,货物险投保额不低于300万元。

(四)业绩要求:

供应商须提供自2023年1月1日至本项目发布公告之日起的1个邮政、快递或物流行业委托运输业绩,单个业绩年度或连续12个月以内累计结算金额须达100万元。

(五)自有车辆标准:

供应商须按要求提供自有车辆证明材料,所提供车辆使用年限须在5年以内、年检合格且排放符合国标。供应商须提供自有车辆清单及对应的车辆行驶证、车辆合格证、年检证明、保险单等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1、自有车辆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供应商所有车辆(所提供车辆行驶证的所有人名称须与供应商一致);

(2)供应商的分公司、子公司、控股公司所有车辆(此种情形,供应商提供证明材料须证明其分公司、子公司、控股公司与供应商的所属关系,且提供证明材料须证明车辆属于相关分公司、子公司、控股公司所有);

(3)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企业所拥有的车辆(此种情形,供应商提供证明材料须证明相关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且提供证明材料须证明车辆属于相关企业所有);

2、车辆吨位以车辆行驶证的核定载质量准牵引总质量信息为准,12吨位车型的核定载质量分别不低于12000KG ;30吨位车型的核定载质量准牵引总质量分别不低于30000KG。

3、车辆使用年限以车辆行驶证的注册日期至开标当天的区间时间为准,应在5年以内。

4、车辆排放标准以车辆合格证的排放标准信息为准,符合国五及以上标准。

5、车辆年检结果以交管12123APP机动车检验合格截图或者车辆行驶证的年检信息为准,检验有效期须覆盖开标当天日期。

6、车辆驾乘险及货物险标准以保险资料信息为准,保险内的车辆信息须所提供车辆保持一致。若货物险保险单未明确载明所保障的车辆信息,则货运险保单的投保人必须与所提供自有车辆的行驶证的所有人信息一致。

 

七、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一)办理CA证书

登录“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办理CA证书等。

流程:注册→登录→【CA办理】→查找对应项目→报名→填写相关信息→审核→下载采购文件。CA证书办理、“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操作相关事宜请下载“平台首页用户中心下载中心—下载: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操作手册-电子采购分册-供应商”,或可联系客服电话:400-709-1099,CA客服电话:400-788-8550 (周一~周五9:00-17:00)。

(二)获取采购文件

获取文件流程:进入平台—注册并办理CA—(审批通过)—选择参加的项目—购买采购文件—填写并上传订单信息(支付凭证)—(审批通过)—下载采购文件。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请于2026年06月03日至2026年06月8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3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须按包报名,报名需要上传资料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资料均须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采购文件费用为每包500元,供应商应将获取采购文件时的报名资料和支付凭证同步上传至“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对应的报名项目中,经审核后即可下载采购文件。

注:供应商须在“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完成“下载采购文件”的操作

 

八、响应文件的递交

(一)线上电子版响应文件递交要求:

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2026年06月9日上午09:30:00(北京时间)前,通过《中国邮政投标管家》工具结合CA证书,进行线上电子版响应文件的编制,并将加密后的线上电子版响应文件递交至“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本项目采用集中解密方式,到唱价时间后,工作人员点击【批量集中解密】按钮,系统自动解密各供应商响应文件,无需供应商自行【手动解密】等操作。

(二)纸质版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供应商须于2026年06月9日上午09:30:00-前(北京时间)派代表当面将纸质版响应文件递交至:湖北邮电规划设计有限公司(武汉市江汉区常青三路5号)。(或供应商须于2026年06月9日上午09:30:00(北京时间)前将纸质版响应文件邮寄至湖北邮电规划设计有限公司(武汉市江汉区常青三路5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陈升、13277049508)。

(三)线上电子版响应文件与纸质版响应文件内容须相同。采购文件中要求的盖章、签字,在制作线上电子版响应文件时可以是有效的电子签章、电子签名,也可以是加盖公章、签字的纸质版扫描件。(电子签章后,文档不应再修改,否则电子签章、签字无效;如需修改,请修改后重新电子签章、签字)。

(1)线上电子版响应文件指:按采购文件要求通过《中国邮政投标管家》工具编制、加密、上传至“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的电子版响应文件。(2)纸质版响应文件指:纸质版响应文件应为线上电子版响应文件的打印版或加盖公章、签字的纸质版。(正本响应文件需加盖公章(鲜章))(3)纸质版响应文件应与线上电子版响应文件保持一致,如不一致以线上电子版响应文件为准。(4)选择以邮寄方式递交纸质版响应文件的,供应商需负责与联系人确认响应文件已被接收。

九、唱价

(一)唱价形式:本项目采用在“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线上解密唱价,递交响应文件的设备需为供应商自主可控的电脑终端设备,不得与其他供应商使用同一台电脑递交响应文件。

(二)唱价时间:2026年06月9日上午09:30:00(北京时间)。

(三)查看、确认唱价结果:供应商须登录《中国邮政投标管家》进行唱价结果的查看。并使用《中国邮政投标管家》工具结合CA证书进行唱价结果的确认及签章。

十、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询比公告同时在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s://www.chinapost.com.cn)、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https://cg.11185.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s://bulletin.cebpubservice.com/)发布。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邮电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江汉区常青三路5号

联系人:陈升、潘文婷、邓旭、雷潇、李露

联系电话:13277049508

邮箱:1203983437@qq.com

开 户 名:湖北邮电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北京市分行营业部

账 号:990204012101010001

招标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

地址:武汉市江汉区江汉经济开发区江兴路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