耀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的委托,对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杭州市分公司2026年地区食堂服务采购项目(东站食堂)三次进行直接采购,现对本项目进行直接采购采前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采购单位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二、采购项目名称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杭州市分公司2026年地区食堂服务采购项目(东站食堂)三次
(采购项目编号:HZPOST-FW-25077-1)
三、采购内容
项目概况:根据综合办提交的采购需求(杭邮分采〔2025〕305号、杭邮总经理办公会议纪要〔2025〕15号),本项目为东站食堂,包含食堂的用餐服务、接待服务、膳食等服务(不包括物品采购)。
(一)采购内容
本项目共计1个标包,中标1名供应商,预估采购金额476万元/2年(含税)。
采购内容 | 服务内容 | 需求数量 | 采购限价 |
中国集团有限公司杭州市分公司2026年食堂服务采购项目(东站食堂) | 厨师 | 11 | 43.5元/小时 |
厨工 | 10 | 33元/小时 | |
保洁 | 2 | 25.5元/小时 |
*项目报名结束后,招标人将组织现场踏勘,未参加现场踏勘的投标人将失去投标资格。
(二)报价:投标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管理费、着装费、税费等,以及为完成本项目所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但不包括场租、煤气费、水电费、低值易耗品。
(三)合同周期为2年,期满如双方无异议,可续签一年。若采购方及采购方上级单位集采完成,采购方有权无责终止该合同。本采购项目预算金额476万元。需求方基于预算管控要求,可提前15日书面通知乙方后,单方无责提前终止合同。
(四)需求单位: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杭州市分公司。
四、资格条件
(一)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在的企业或有总公司法人授权的分公司。
(二)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三)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截止开标时间的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四)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五)被列入浙江省邮政分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黑名单的投标人,禁止参加本项目。
(六)本项目不接受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为近亲属关系),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七)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并且不得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
五、采用直接采购方式的原因
本项目属于《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杭州市分公司2026年地区食堂服务采购项目(东站食堂)》中第二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时,若应答人仍不足3个的,则可以转为谈判采购或者直接采购。
六、拟定唯一供应商名称:浙江邮通文博服务有限公司;
七、采购代理公司联系人及电话
采购代理公司名称:耀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13600522749
八、公示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日历日
九、异议的受理方式:对本项目的采购方式有异议的供应商、单位或个人请将异议书面盖章提交至48807482@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