耀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的委托,对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杭州市分公司中心机房2025年更新服务器及配套光纤交换机采购项目(三次)进行直接采购,现对本项目进行直接采购采前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采购单位: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二、采购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杭州市分公司中心机房2025年更新服务器及配套光纤交换机采购项目(三次)(采购项目编号:ZJPOST-HW-25024)
三、采购内容
项目概况:根据《关于对2025年第一批300万以下省管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立项的批复》(浙邮分【2025】67号)及杭州市分公司提交的采购需求(杭邮分采〔2025〕350号),本项目需采购3台服务器,2套光纤交换机及模块。
(一)采购内容
本项目共计1个标包,中标1名供应商。总预估采购金额42万元(含税)。
序号 | 采购内容 | 服务内容 | 数量 | 单价最高限价 (万元) | 总预估采购金额 (万元) |
1-1 | 服务器 | 见技术规范书文档 | 3台 | ≤10万元/台 | 42.00 |
1-2 | 光纤交换机及模块 | 2套 | ≤6万元/套 |
(二)报价:本项目报价包括设备费、运输、安装调试所涉及的设备费、人工费、税费,质保期内维修所涉及的配件、人工等所有费用。(报价要求精确到元)
(三)质保期:原厂质保5年。
(四)服务要求:
1、接到订单后20日内,将设备送至指定地点,并完成设备上架、系统接入等安装调试工作,实施过程中须免费提供服务器虚拟化实施软件及授权。
2、设备经检验测试存在质量问题或者与合同约定的品种、型号不符,供应商应在接到甲方的通知后3日内补充更换,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3、质保期内需上门维修,质保期内包配件、易损件、人工等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
★4、提供原厂质保,须原厂出具承诺函。
(五)服务地点:杭州市上城区花园兜街221号邮政大楼杭州邮政信息机房。
(六)需求单位: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
四、资格条件
(一)响应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在的企业或有总公司法人授权的分公司。
(三)响应人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四)被列入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浙江省分公司供应商黑名单的响应人,禁止参加本项目。
(五)本项目不接受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为近亲属关系),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六)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并且不得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
(八)其他个性化要求:响应人须是设备制造商,或为制造商针对投标项目授权的经销商。
(九)响应人须在2022-2024年三年内有服务器及交换机(服务器与交换机可在同一份合同上,也可分开在不同合同上)的销售业绩,要求提供合同与发票复印件。
(十)响应人须提供原厂销售授权证明和原厂出具的服务承诺函。
五、采用直接采购方式的原因
本项目属于《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杭州市分公司中心机房2025年更新服务器及配套光纤交换机采购项目》中第二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时,若响应人仍不足3个的,则可以转为谈判采购或者直接采购。
六、拟定唯一供应商名称:杭州塑安安全技术有限公司;
七、采购代理公司联系人及电话
采购代理公司名称:耀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13600522749
八、公示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日历日
九、异议的受理方式:对本项目的采购方式有异议的供应商、单位或个人请将异议书面盖章提交至48807482@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