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安全运营中心65KW静音厢式柴油发电机组项目比选公告
时间:2025-11-05     来源:采购平台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安全运营中心65KW静音厢式柴油发电机组项目比选公告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分公司安全运营中心65KW静音厢式柴油发电机组项目,比选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本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响应。

1、采购内容

1.165KW静音箱式柴油发电机组,含室外基础、遮雨棚、防护栏、接地、到机房电缆,机房配电改造。

1.2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限价18.5万元,单项及总限价超过限价均视为无效。

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参选人报价高于限价的,作否决处理。

2、参选人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合法成立并存续,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二)投标人 2022 年 1 月 1 日起至本项目首次发布公告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具有 1 台及以上发电机供货安装业绩,且合同金额须满足12万元及以上。提供合同及合同对应的发票复印件(扫描件)、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p=51,42&a=cjfb)发票查询结果截图(所截图上必须包括相关查询网页的地址栏,否则该截图无效),合同金额以发票金额为准。

(三) 应答人具有良好的从业信誉,诚实的商业道德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 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此项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无不良记录、无负面社会影响。

(四)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 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采购活动。

(五)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 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 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六)列入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无资格参与本次招标。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3、比选文件的获取

3.1报名时间:2025年11月5日-2025年11月10日12:00。

3.2报名方式:参选人需在报名期内将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报名登记表(见下表)扫描件发送至340519629@qq.com(邮件标题为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报名成功后,比选人将在报名截止当日17点前统一将比选文件发送至参选人邮箱。

3.3在报名期内成功递交了报名登记表扫描件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才被接受。

4、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仅在中国邮政官方网站(www.chinapost.com.cn),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5、联系方式

比选人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63887059

 

 

 

 

 

 

 

报名登记表

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

(公章)

联 系 人

 

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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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

 

单位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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