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中国邮政航空有限责任公司南京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拟就“2025年南京国际航班垃圾清运项目”(采购编号:JW-2025-01 )项下的货物或服务以公开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参与磋商。
2、 项目概述:南京集散中心国际库即将投产,南京至卢森堡航线保障工作也将从南京禄口机场全面转移至邮航南京自主机坪进行保障,现有《IATA标准地面服务协议简化程序附件B-地点,协议服务项目、设施和收费标准(2008)》无法覆盖自主机坪垃圾清运工作。根据海关的相关规定,负责国际航班垃圾清运的公司必须拥有相应的资质。目前南京分公司无相应资质。为确保后续保障工作的顺利进行,南京分公司急需采购南京国际航班垃圾清运服务。
3、 采购内容:
项次 | 采购内容 | 预计数量 | 计量单位 | 单价最高限价 (元,人民币,含税) |
1 | 2025年南京国际航班垃圾清运项目 | 96 | 车次 | 1000 |
注:本项目最高单价限价为 1000元,供应商响应报价如高于最高限价,其响应将被否决。
4、 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营运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单位(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如供应商为分支机构,须具有总公司的授权文件);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黑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以代理机构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3)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邮政航空有限责任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4)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5)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7)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
8)供应商必须按照本项目磋商公告的要求获取本项目磋商文件,否则无资格参加本项目。
5、 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凡有意参加磋商者,请于2025年4月11日至2025年4月16日,每天9:00-11:30,13:30-17:00,通过联系本项目下文所附联系人,公开竞争性磋商文件可通过公司邮箱获取。
6、 响应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4月21日上午9:30分
2)递交地点: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禄口街道将军路692号,中国邮政航空有限责任公司南京分公司
3)响应文件应按采购文件的要求由供应商授权代表以邮寄或现场递交的方式递交至递交地点;
4)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7、 磋商将于响应文件递交后进行,供应商应派授权代表及相关人员按采购人安排的具体时间参与磋商。
8、 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询价公告同时在中国邮政官方网站(www.chinapost.com.cn)上发布。
9、 其他约定:
无。
10、 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邮政航空有限责任公司南京分公司
详细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禄口街道将军路692号
邮 编: 211113
项目联系人:孙先生
电 话:18651850205
电子邮件:speng0099@cnpostair.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