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嘉兴市分公司邮区中心平安场地邮件处理业务外包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杭州中浙招标有限公司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委托,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嘉兴市分公司邮区中心平安场地邮件处理业务外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项目资金为自筹,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嘉兴市分公司邮区中心平安场地邮件处理业务外包项目
二、项目编号:ZJPOST-FW-25013
三、采购项目概况:本项目需采购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嘉兴市分公司邮区中心邮件处理服务。项目采购服务范围包含但不限于进出口邮件卸车、分剔、拆包、供件,集包封发,异形件和问题件处理、装车、制单辅助、场院辅助调度、封车发运、安检辅助、防疫相关、工单处理、压道测试、重量抽查、抽检、辅助客服、邮袋容器整理及调拨和场地清洁等全流程。
四、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五、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
(一)采购内容:本项目分为1个标包,中标1-2家供应商,如中标2家供应商,其中1家为主选供应商,另1家为备选供应商。本项目总预估采购金额23480.95万元(含税)。
注:主选供应商分配业务量,备选供应商不分配业务量;若主选供应商因故提前终止合同,则启用备选供应商。
序号 | 外包项目 | 阶梯定价 | 单价最高 限价 | 预计外包业务量(万袋件) | 预计总外包费用(万元) | 价格分 权重% |
1 | 进口邮件处理 | 阶梯1:22万件以下 | 0.1950 | 39250.22 | 7653.79 | 32.60 |
2 | 阶梯2:22万件(含)-35万件 | 0.1756 | 15995.70 | 2808.84 | 11.96 | |
3 | 阶梯3:35万件(含)-47万件 | 0.1504 | 7654.78 | 1151.29 | 4.90 | |
4 | 阶梯4:47万件(含)以上 | 0.1237 | 2051.91 | 253.82 | 1.08 | |
5 | 合计 | / | 64952.61 | 11867.74 | / | |
6 | 出口邮件集包 | 阶梯1:22万件以下 | 0.1671 | 39485.58 | 6598.04 | 28.10 |
7 | 阶梯2:22万件(含)-30万件 | 0.1331 | 9822.97 | 1307.45 | 5.57 | |
8 | 阶梯3:30万件(含)-40万件 | 0.1218 | 5435.40 | 662.03 | 2.82 | |
9 | 阶梯4:40万件(含)以上 | 0.1006 | 1293.75 | 130.15 | 0.55 | |
10 | 合计 | / | 56037.70 | 8697.67 | / | |
11 | 总包经转 | 阶梯1:3.8万袋以下 | 0.3470 | 6607.91 | 2292.94 | 9.77 |
12 | 阶梯1:3.8万袋(含)-5.5万袋 | 0.2949 | 1314.96 | 387.78 | 1.65 | |
13 | 阶梯1:5.5万袋(含)以上 | 0.2610 | 690.73 | 180.28 | 0.77 | |
14 | 合计 | / | 8613.60 | 2861.00 | / | |
15 | 循环袋整理 | 0.0810 | 673.17 | 54.54 | 0.23 | |
17 | 外包总预算合计 | 130277.08 | 23480.95 | 100.00 |
注:1、采购额以实际数量为准,招标人不作承诺。
2、投标人须以“合同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并且以“合同包”为单位提供投标文件,不接受选择性报价。
3.本项目上表报价中已包含进出口全流程处理过程中其他处理作业过程投标人支出的一切成本费用,普服邮件总包盘驳、邮件搬运等处理不再另行结算。
(二)*报价:本项目设置单价最高限价,且投标报价要求保留4位小数(例:0.1523元/件,不足4位小数的,则默认不足部分为0),若投标人报价不符合报价要求或超过限价,投标文件作否决处理。该报价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包含但不限于人员费、设备费、利旧费(含搬迁、改造、维保、更新等)、生产耗材费、超额部分水电费、服务期内设备运维所有费用、税费以及相关的管理费、规费、利润、风险等相关一切费用,并已考虑外包服务特点如流程工艺、处理作业量、服务质量要求、淡旺季、节假日等因素。
*本项目投标报价要求按“量增价降”原则(即量大分档报价必须小于量小分段的报价),若投标人报价不符合报价要求,将否决其投标报价。
(三)结算计价方式为:外包服务费采取按量计费方式,招标人按照“量升价降”“分档累进”原则,以招标人信息系统为依据,根据外包业务月日均处理量划分阶梯区间,确定单价。招标人按照服务环节及业务量区间单价,依据中标人实际处理的邮件数量、所在区间,按月汇总据实结算。
计算公式:分档累计为a1×b1+a2×b2+a3×b3……(a为分档价格,b为当月/日数量分档后的区间结算数量);
设备初验通过至终验通过期间,外包费用按业务量*中标价的80%进行结算,待设备终验通过(需接入SCADA系统)后一次性补结算。
本项目工艺设备预估4756万元、监控设备预估230万元,折合件均工艺设备单位成本0.0393元/袋件、监控设备单位成本0.0019元/袋件。累计处理量达到130277万袋件后不再结算工艺设备和监控设备费用,按调整后的结算单价(即原中标分档单价-0.0412元/袋件)结算费用。招标人不承诺最低处理量,投标人自行考虑处理量未达到预期所产生的设备投资回收风险。
(四)取数途径:
进口邮件处理取数口径:新一代寄递平台-监控统计-处理中心统计-处理环节-工作量。取齐格封发内件数+人工封发内件数+扫描配发散件数。
出口邮件处理取数口径:新一代寄递平台-监控统计-处理中心统计-处理环节-工作量。取齐格封发内件数+人工封发内件数+扫描配发散件数。
总包经转取数口径:新一代寄递平台-监控统计-处理中心统计-处理环节-处理量-处理量-总包经转。取合计总包数(减去本场地形成的总包)。
循环袋整理取数口径:容器管理-容器统计管理-容器监控-容器调拨跟踪。取调拨数。
(五)服务期限:自项目投产之日(设备初验通过)起至2030年9月30日,合同到期前,经双方协商无异议,最长可再续签1年(续签工作由本单位采购权限内根据采购流程规定进行)。在合同期满或解除之日起,设备的所有权归甲方所有,甲方有权自行处置,乙方须无条件配合甲方办理移交手续。
(六)资源配置:
1.招标人资源配置:场地、电力设施、网络接入由招标人配置。其中场地符合建筑物验收标准;电力设施设备中,动力及照明以场地一级配电箱下出线端为界,出线端以上为招标人负责;供水设施以建筑物原设施为准。水电费用由招标人承担,按年设定件均水电费使用上限,超额部分由中标人承担,其中:合同首年件均水电费按设备投产后前3个月水电费的90%核定,次年起按上年件均水电费90%核定,超额部分由中标人承担,按月结算。招标人负责外部通信线路接入到机房核心交换机,数据通信费用由招标人承担。
招标人提供原大桥场地伸缩机21台、监控数字摄像机150个、人脸识别门禁2组供中标人选用。
2.中标人承担资源:场地一级配电箱出线端以下部分电力设施(含动力及照明),中标人需要的新增供水设施、场地监控设备、场地内网络设施设备、生产数据接口使用费、邮件处理所需的卸车设施、自动分拣设备、胶带机、伸缩机、智能安检机、矩阵RFID、PDA、电脑、生产终端、打印机(包括但不限于袋牌打印机、面单打印机等)、缝包机等生产设备购置、安装、调试、验收及日常运行;负责相关人员费用;负责压道测试件、袋牌、透明胶带、纸笔、缝包线、扎带、邮袋盘点RFID通道机、辅助发验台更新及新增等其他日常生产耗材、超额部分水电费以及相关的修理、维保费用及安防系统设计费2万元(支付给前期咨询公司)。
监控设备、工艺设备性能不得低于嘉兴邮区中心中心安防技术文件(附件9-2)、嘉兴邮区中心中心整体技术文件(工艺设备)(附件9-1)要求。合同执行中如上级单位(邮政集团公司、省分公司、行政监管部门等)对监控、工艺设备等规范变动的,中标人应予以响应,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合同到期后中标人承诺提供的设施设备无条件由招标人处置。
招标人提供部分利旧设备供中标人选择使用,利旧设备性能以现场交付为准,招标人不作承诺。利旧设备在本合同期内的搬迁、改造、维保和更新由中标人负责,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包含在合同价中。
中标人须保证提供的设备是其具有100%所有权的设备,且在合同期内不得将设备进行抵押。
*(七)服务要求:
1.本项目现场驻场专职运维人员不得少于8人,专职运维人员中快递分拣处理设备运维经验年限不少于3年的人员不得少于3人,具备特种作业操作证-焊接与热切割作业不少于2人、特种作业操作证-低压电工作业不少于2人;机械维修工、电控、IT维护人员按需配置。投标人承诺驻场运维人员不得少于此人数。
2.投标人须承诺从事外包作业男性员工年龄要求在18岁-60岁,女性员工年龄要求在18岁-55岁之间,身体健康;初中及以上文化水平人员占作业人员总量80%以上;能够基本掌握计算机及手持PDA设备的使用和相关设备设施使用。
3.投标人应承诺业务外包人员上岗前需经过公安系统备案筛查,录用有良好的品行、无违法犯罪记录人员。
4.投标人须承诺合同期内关键岗位人员(包括但不局限于分剔、集包封发、信息处理)流动率不超过5%。
5.投标人须承诺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对选派员工承担用人单位的责任和义务,与选派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
6.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为本项目所有员工投保工伤保险、意外伤害险、雇主责任险等保险中的一项及以上,员工单人累计保额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不低于100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不低于10万元。
7.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为本项目设备设施投保财产损失险,保额不低于4000万元,并将作业场地房屋出租人列为一名额外的被保险人。
(八)设备性能要求和设备安装进度要求:
1.投产设备能力不低于邮政相关设备的技术规范要求和工艺方案设备能力需求、符合行业监管及邮政企业安全设备设施配置规范等要求。安装过程中,由招标人指定的监理公司负责监督施工情况,监理费由招标人承担。
2.合同签署后,按招标人通知进场安装,分拣设备在90天内完成安装、调试以及试运行。中标人所投设备安装调试如果没有在承诺时间内完成初步验收,非招标人原因造成的,每延迟一天,扣违约金5000元/天。
3.除可利旧伸缩机、监控设备、人脸识别门禁外,投标人需承诺投产设备均为全新设备,设备选型、设备性能符合设备方案或投标承诺(以要求高者为准),否则招标人可以拒绝验收和/或要求整改,并追究投标人违约责任。
(九)设备初步验收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时间为准(投产日初定2025年8月30日),设备验收按招标人要求进行验收(验收标准参照验收测试大纲)。设备初步验收试运行投产后原则上满3个月招标人组织终验。终验前供应商需要提供工艺方案图、设备清单、设备技术参数、施工图、设备维保手册等相关资料给招标人保存。
(十)*现场踏勘:本项目组织潜在投标人进行现场踏勘,未参加招标人组织的现场踏勘(以踏勘现场核实签字为准)的投标无效。招标人不组织集中现场踏勘,投标人须在报名截止后4天内与招标人联系并确定时间,自行前往踏勘现场,踏勘期间发生的费用或意外导致伤亡等一切责任和损失均由投标人自负。
(九)服务地址:嘉兴市秀洲区沿塘路618号。
(十)需求单位: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嘉兴市分公司。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在的企业,或有总公司法人授权的分公司。
(二)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三)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个从事省际中心所在地市邮件(快件)处理外包项目的类似业绩,单个合同年度结算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提供相应业绩合同的复印件,以及能证明合同真实性的各类资料如发票、结算明细单、收款证明等(至少提供一种但必须足额体现出真实性);(2)自202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的设备项目,合同金额累计达2亿元以上,且须包含分拣机、胶带传输系统及自动摆轮分拣矩阵系统三大类设备的销售业绩;投标人须提供相应业绩合同的复印件,以及能证明合同真实性的各类资料如发票、结算明细单、收款证明等(至少提供一种但必须足额体现出真实性)。
注:上述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全部满足,如投标人只能满足上述单一业绩要求,在不改变权利义务的情况下,可以通过与另一家满足业绩要求的供应商(不能为此项目的投标人)签订协议的方式参与投标(例:投标人只满足第(1)条业绩,则另一家协议供应商必须满足第(2)条业绩,反之亦然)。投标人需提供双方针对本项目的合作协议,且承诺中标后未经招标人同意不更改协议合作商。(如未按承诺执行,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四)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截止开标时间的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五)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六)被列入浙江省邮政分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黑名单的投标人,禁止参加本项目。
(七)投标人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八)本项目不接受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为近亲属关系),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九)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并且不得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允许投标单位就承载平台设计、施工项进行分包,但设计、施工单位须符合资格项第十二条相关要求)。
(十)本项目不接受嘉兴邮政分公司及下属单位的揽收(含前置集包)外包供应商参与投标。
(十一)浙江省邮政处理环节外包评价不合格者(以最近一期发文为准),不具备本项目投标资格。
(十二)承载平台设计、施工单位相关资质:
1.承载平台设计资质: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行业(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专业类(建筑)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轻型钢结构工程设计专项资质甲级。
2.承载平台施工资质:具有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负责人资质:
施工负责人资质要求:建造师(不含临时建造师)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执业资格,且在注册有效期内,另外具备B类人员证书。分包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分包单位委派。
设计负责人资质要求:一级注册结构师。分包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分包单位委派。
4.如投标人不具备承载平台项目相关资质(第十二条第1、2款),则允许投标人将承载平台设计、施工环节单独或合并分包给分包商(分包商不得再次分包;设计施工合并分包的,分包商须同时需满足资格第十二条第1款、第2款要求;设计、施工环节单独分包的,分包商须分别满足资格第十二条第1款(设计环节)、第2款(施工环节)要求。)。投标人需提供与分包单位的合作意向书或合同,以及分包单位的相关资质、项目设计、施工负责人资质证明材料文件。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1、线上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5年4月8日9时00分至2025年4月14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进入《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线上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如下:(1)未在该平台注册并办理CA证书的投标人,请先行注册并办理CA证书,通过线上方式自行获取招标文件,已在平台注册并办理CA证书的投标人,可直接登录平台获取招标文件;(2)招标文件获取步骤:首先进入《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https://cg.11185.cn首页-用户中心-下载中心-下载操作手册(详细阅读,根据操作手册完成注册、登录、CA办理、平台相关应用的安装使用),然后查找对应项目-投标人报名(请务必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报名资料的原件扫描件)-等待审核-审核通过后-标书购买-确认标书费-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CA办理请根据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操作手册的要求完成。平台服务电话:400-709-1099(周一—周五9:00-17:00),CA服务电话:400-788-8550。
2、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应提交的资料:
1)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2)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招标文件售价:每本500元(售后不退),以对公转帐形式汇入以下帐户:
收款人(全称):杭州中浙招标有限公司
开 户 银 行:杭州银行拱宸桥支行
帐 号:3301040160001182073
注:标书费用缴纳时需备注项目名称,缴纳后请务必上传缴费凭证,并电话告知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4、潜在投标人,请务必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登录平台选择项目、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截止后,将不能获取招标文件,即不能参加此次招标活动,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
5、购买招标文件统一开具浙江电子增值税普通发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后,由招标代理机构确认生成电子发票,生成后发票下载链接将推送至投标人所留的联系人邮箱,请各投标人注意查收。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1、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平台: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邮政投标管家”(网址:https://cg.11185.cn 中下载)递交加密的电子版投标文件。
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电子版投标文件与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均为2025年5月6日9:30:00(北京时间)。
3、电子版投标文件签到时间:请于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30分钟内,完成电子版投标文件“签到”流程。
4、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杭州市湖州街168号美好国际大厦1006室,投标人须至递交地点或以招标代理机构认可的方式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
5、电子版投标文件加密、解密: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对“中国邮政投标管家”(网址:https://cg.11185.cn 中下载)递交的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加密。投标人须在平台下载《中国邮政投标管家》工具结合CA证书,进行电子版投标文件的编制,并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进行加密后上传至平台。至开标时间,使用电脑(须安装好相关驱动证书,保证网络畅通、运行环境良好、介质完好等)及CA证书进行电子版投标文件解密。
6、电子版投标文件与纸质版投标文件内容须相同。招标文件中要求的盖章、签字,在制作电子版投标文件时可以是有效的电子签章、电子签名,也可以是加盖公章、签字的纸质版扫描件。(电子签章后,文档不应再修改,否则电子签章、签字无效;如需修改,请修改后重新电子签章、签字)。
定义:
(1)电子版投标文件指:按招标文件要求通过《中国邮政投标管家》工具编制、加密、上传至“中国邮政投标管家”(网址:https://cg.11185.cn 中下载)的电子版投标文件。
(2)纸质版投标文件指: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的纸质打印版投标文件以及U盘介质的word可编辑版、PDF投标文件。本项目如遇电子版投标文件与纸质版投标文件不一致的,以纸质版投标文件为准。
7、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8、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1)不接受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投标文件;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3)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纸质版投标文件;
(4)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九、开标
1、开标形式:本项目采用线上线下并行的方式进行开标。通过“中国邮政投标管家”(网址:https://cg.11185.cn 中下载)线上解密电子版投标文件,并在线下通过纸质版投标文件进行开标。
2、开标时间:2025年5月6日9:30:00(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杭州市湖州街168号美好国际大厦1006室。
4、电子版投标文件现场解密截止时间为:开标时间后(不超过30分钟)自行进行投标文件解密,解密截止时间之后仍未按规定完成解密的投标人,则开标以递交的纸质版投标文件为准,未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将被否决。投标人须自行承担互联网网络及运行环境不畅、介质损坏等因素造成的风险。
十、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10万元
交付方式:银行转帐(不接受现金、汇票、支票)
收款人(全称):杭州中浙招标有限公司
开 户 银 行:杭州银行拱宸桥支行
帐 号:3301040160001182073
十一、公告发布媒介
中国邮政门户网站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十二、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地点:杭州市西湖区莫干山路329号
联系人:蔡老师
联系电话:0571-87269705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杭州中浙招标有限公司
地点:杭州市湖州街168号美好国际大厦1008室
联系人:沈涛、翁敏
联系电话:0571-87850068,18966330289
邮箱:6629346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