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邮保险辽宁分公司“赋能成长 专业领航”访学培训项目招标公告
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中邮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中邮保险辽宁分公司“赋能成长 专业领航”访学培训项目项下的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项目名称:中邮保险辽宁分公司“赋能成长 专业领航”访学培训项目
2、招标编号:07-07-04A-2025-D-E05842
3、采购内容及预算
3.1采购内容:本项目计划采购3家供应商为公司提供高校访学项目服务。
(一)服务对象
本次采购主要针对服务对象为分公司各经营渠道代理保险相关人员及分公司内外勤人员。
(二)服务形式
服务内容为开展高校访学培训班形式,每期培训班周期为4-6天(含往返),每天集中授课时间不少于6课时。
(三)服务地点
国内高校(含优秀企业大学)。
(四)服务内容
1.培训师资:培训师资费应包含讲师授课费、食宿费、交通费、医疗费、讲义费、教学设备租赁费、教学管理费、管理费、增值税专用发票税费等完成项目所需一切费用。
2.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宏观经济形势解析、国家经济/金融相关政策解读、金融/保险行业专业知识及前沿理论、法商及财税知识、大金融财富管理、客户客户管理相关知识、管理能力提升相关知识、沟通与谈判技巧、营销活动组织策划相关知识、监管政策及金融风险合规管控等。
3.班务服务:包含培训场地、学员食宿、市内接送服务等其他服务。
(五)高校选择
依据学校热门程度,分为三档。
A档为北京大学。
B档北京、上海、广州及热门城市知名综合性或财经类大学(国内985、211高校),包括但不限于中国人民大学、中国人民大学(苏州校区)、复旦大学、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大学、厦门大学、南京大学、武汉大学、南开大学、四川大学等。
C档为非热门城市综合性或财经类大学(国内985、211高校),包括但不限于西安交通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西南财经大学、东北财经大学、重庆大学、辽宁大学、山东大学、湖南大学、吉林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等。
3.2项目预算
(一)整体预算
预计安排15期高校访学,其中A档学校1期,B档学校2期,C档学校12期。每期约50人,每期约4-6天(含往返),合计预算约462万元(含税)。
(二)费用类型及预算上限
高校访学费用为两类,师资费和学员费,其中学员费包括培训场地费、培训食宿费及其他费用。师资费三档划分依据见高校选择;学员费两档划分依据为:A档为北京、上海、广州及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省会城市。B档为除A档城市外其他城市。
师资费用上限标准
A档费用上限标准不超过80000元/天;B档费用上限标准不超过50000元/天;C档费用上限标准不超过35000元/天。
学员费用上限标准
A档:
1.培训场地费不超过0.7万元/天;
2.培训食宿费不超过650元/人/天;
3.其他费用70元/人/天。
各分项费用合计涵盖了与参训人员相关的一切费用,且均为含税价。
B档:
1.培训场地费不超过0.5万元/天;
2.培训食宿费不超过550元/人/天;
3.其他费用60元/人/天。
各分项费用合计涵盖了与参训人员相关的一切费用,且均为含税价。
(三)据实结算要求
此项目培训期数、天数及参训人数可根据实际情况调节,并依据分项价格据实结算,师资费和学员费可根据实际情况分档搭配使用。未产生的项目费用不予结算,培训整体执行费用不超过总预算462万元。
4、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基本要求
1.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符合本次项目的要求(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6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纳税及社保缴税凭证,并加盖公章)。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二)财务要求
供应商可开具增值税发票,并承诺成交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发票,提供承诺函。
(三)诚信要求
1.供应商2022年1月1日以来在“信用中国”网站渠道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否则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须附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查询的截图)
2.供应商2022年1月1日以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否则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须附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中查询的截图)
3.供应商承诺未曾在中邮保险采购活动中提供过虚假信息,并提供承诺函。
(四)其它要求
1.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2.必须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的规定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否则无资格参加本项目。
3.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中邮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邮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分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成交后不得转包。
5、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一)办理CA证书
登录“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办理CA证书等。流程:注册→登录→【CA办理】→查找对应项目→报名→填写相关信息→审核→下载招标文件。CA证书办理、“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操作相关事宜请下载“平台首页—用户中心—下载中心—下载: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操作手册-电子采购分册-投标人”,或可联系客服电话400-709-1099。
(二)获取招标文件
获取文件流程:进入平台—注册并办理CA—(审批通过)—选择参加投标的项目—购买招标文件—填写并上传订单信息(支付凭证)—(审批通过)—下载招标文件(具体参照平台页面右下角“投标人操作指南”)。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3月25日至2025年3月31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500元),售后不退。文件款请采用汇款方式汇至代理机构账户,账户信息见“10、联系方式”。投标人应将获取文件时的支付凭证同步上传至“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对应的报名项目中,经审核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注1:投标人须在“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完成“下载招标文件”的操作。
注2:报名时须上传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资格条件要求的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截图。
如因招标失败重新招标时,对已购买过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将不重复收取标书款。
6、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纸质版投标文件、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均为: 2025年4月16日9时30分。
(2)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说明:
纸质文件递交地点(开标地点):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11号(皇姑万象汇南侧)利星行广场901会议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采购人不予受理。本项目纸质文件不接受邮寄。
(3)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说明:
①递交平台: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②电子版投标文件解密:本项目采用代理机构集中解密方式,供应商无需进行远程签到及解密。
注:供应商须在开标前对《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https://cg.11185.cn)递交的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加密。供应商须在平台下载《中国邮政投标管家》工具结合CA证书,进行电子版投标文件的编制,并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进行加密后上传至平台。
电子版上传的投标文件与纸质版投标文件内容须相同(如不相同以纸质版为准)。招标文件中要求的盖章、签字,在制作电子版投标文件时可以是有效的电子签章,也可以是加盖公章、签字的纸质版扫描件(电子签章后,文档不得修改,否则签章无效,如需修改,修改后重新签章)。
逾期上传投标文件或未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作否决投标处理。
7、开标:
(1)开标形式:本项目采用在“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线上开标,同步线下现场开标。
(2)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3)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8、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官网(http://www.chinapost.com.cn)、中邮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chinapost-life.com)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邮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北站路111号
联系人:王卓
联系电话:024-67996651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11号(皇姑万象汇南侧)利星行广场901室
项目负责人:王瑞、尉堃宇、单浩、葛东兴、盛菲、李涛
电 话:13804070202(王瑞)
邮 箱:13804070202@139.com
开 户 名: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银行账号:3110910037672505842
招标人:中邮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25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