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航空有限责任公司南京分公司2025年至2028年南京分公司常年法律顾问项目磋商公告
时间:2025-03-18     来源:采购平台

 

中国邮政航空有限责任公司南京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就2025年至2028年南京分公司常年法律顾问项目项下的服务进行国内公开磋商。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并参与磋商。

  1.         采购内容:

项次

采购内容

预计数量

计量单位

单价最高限价

(元/年,人民币,含税)

1

2025年至2028年南京分公司常年法律顾问

3

50000

 

 

 

 

 

注:1.本项目按3年周期采购;

2.本项目设置单价最高限价(含税),限价详情见采购内容,供应商任一响应报价单价如高于最高单价限价,其响应将被否决。

2.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单位(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2)供应商应有固定的营业场所,企业经营规模为执业律师不少于30人,应有充足的资金保证、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2023年经审计的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响应截止日前三个月内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提供审计报告或资信证明复印件);

(3)2022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1个顾问合同金额3万元(含)以上,且为民航或物流企业提供与本项目类似的服务业绩,提供服务合同复印件(至少包含合同首页、内容页、签字盖章页、签订时间页,若合同未能体现上述服务内容,须额外提供合同采购方盖章的说明,否则不予认可)。供应商指定的顾问团队主办律师执业年限应在8年以上;

(4)供应商未被列入“全国律师执业诚信信息公示平台”失信黑名单(https://credit.acla.org.cn),未被“江苏省司法厅”(http://sft.jiangsu.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黑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5)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邮政航空有限责任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6)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7)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9)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10)供应商必须按照本项目磋商公告的要求获取本项目磋商文件,否则无资格参加本项目。

3.采购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响应者,请于2025年3月18日至2025年3月22日,每天9:00-11:30,13:30-17:00,联系本项目下文所附联系人,磋商文件可通过公司邮箱获取。

4.响应文件递交时间:

4.1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5年3月18日至2024年3月26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4.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3月26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4.3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将军大道692号中国邮政航空有限责任公司南京分公司一楼应急指挥中心会议室。

5.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磋商公告在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官网:http://www.chinapost.com.cn上发布。

6.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邮政航空有限责任公司南京分公司

详细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将军大道692号

    编:211113

项目联系人: 李雨倩

    话:025-81036015

电子邮件: lyq@chinapost.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