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分行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2021年1月
目 录
广西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中心”)受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分行(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根据招投标法有关规定拟对百色市分行2021年保安服务外包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
一、项目名称:百色市分行2021年保安服务外包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FW(2)2020255G
二、招标内容及需求:
1. 招标内容:本次招标范围包括邮储银行百色市分行保安服务外包采购,保安服务人员共计25人;服务场所:市区4个网点,田东、平果、靖西各2个网点、田阳、德保、那坡、田林、隆林、西林、凌云、乐业各1个网点,市分行机关办公大楼及田东、平果、靖西支行机关办公楼的保安值班,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需求”。
2.采购预算价为:¥1120000.00元。
3.服务期限:1年。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经营范围包含保安服务内容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公安部门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且有效,如持有广西区外省公安部门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则须在广西公安部门完成备案(总公司或分公司均可)。
2.投标人须就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事项单独提供承诺函。(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适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除外)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名或两名以上法人、或者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若出现上述情况,先报名者为有效的报名人。
4.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投标人。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未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6.本项目不接受当前在招标人禁入名单内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四、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1.本项目只发售电子版采购文件,请潜在投标人于2021年1月8日起至2021年1月15日止,登陆广西招标网(http://www.guangxibid.com.cn/)投标人入口,在广西国资交易电子招标采购平台注册会员后,在线完成购买招标文件交费流程及接收澄清变更、查看结果通知等有关业务,未办理网上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无效。(注:广西国资交易电子招标采购平台注册会员具体流程请访问广西招标网(http://www.guangxibid.com.cn/)首页的常用下载窗口进行查看。)
2. 招标文件每套200元(不含图纸),售后不退。
3.用户注册及平台使用咨询:广西国资交易电子招标采购平台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 8:00-12:00,下午15:00-18:00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金湖路52-1号东方曼哈顿三楼广西国资招投标中心
电话: 0771-5579209 QQ群:286811625
4.投标人完成购买文件交费流程后,须将购买文件凭证截图以及以下材料盖章扫描件立即发送到28858475@qq.com,否则投标无效。
附:材料要求(按顺序盖章并扫描成一份PDF文件,零散图片形式不予受理;PDF文件以公司名称命名):⑴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其身份证复印件;⑵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⑶保安服务许可证;(4)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事项单独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5)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信用情况截图。
五、投标保证金:¥20000.00元(须足额交纳)。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以转账、电汇形式交至广西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账户上;
账户名称:广西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南宁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7719 0142 3310 201
注: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无效。
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21年1月28日9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南宁市青秀区金湖路52-1号东方曼哈顿三楼国资交易中心开标室(具体以电子屏幕场地安排为准),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21年1月28日9时30分在南宁市青秀区金湖路52-1号东方曼哈顿三楼国资交易中心开标室(具体以电子屏幕场地安排为准)进行,参加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持证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授权委托书原件)依时到达指定地点等候开标。
八、网上查询:中国邮政官方网站(www.chinapost.com.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广西招标网(http://www.guangxibid.com.cn/)。
九、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分行
地址:百色市龙景东路6号
联系人:李长军 电话: 0776-2865533
地址:广西南宁市纬武路165号
联系人:庞雄庆、陈有弟 电话:0771-2848900
招标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分行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2021年1月8日
序号 |
项目 |
内容 |
1 |
招标人名称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分行 |
2 |
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
3 |
采购预算价 |
¥1120000.00元。 投标总报价如超过本预算价的,视为无效报价。 |
4 |
答疑及踏勘现场等 |
本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会,投标人如有需要可自行踏勘现场。 |
5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经营范围包含保安服务内容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公安部门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且有效,如持有广西区外省公安部门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则须在广西公安部门完成备案(总公司或分公司均可)。 2.投标人须就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事项单独提供承诺函。(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适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除外)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名或两名以上法人、或者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若出现上述情况,先报名者为有效的报名人。 4.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投标人。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未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6.本项目不接受当前在招标人禁入名单内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
6 |
投标有效期 |
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90日 |
7 |
投标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金额:¥20000.00元。 |
投标人应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以电汇、转帐等非现金形式递交至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广西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南宁分行营业部 开户账号:7719 0142 3310 201 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到以上指定的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否则投标无效。投标保证金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账户。 备注:投标人转账时,须在银行转账底单上备注项目标识如“【项目编号:FW(2)2020255G】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银行转账底单上未注明项目标识的,必须携带保证金《说明函》到招标代理机构财务部开具投标保证金到户收据,否则该底单不能作为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时间以银行确认的到达专用账户时间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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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投标文件 份数及投标文件密封 |
正本1份、副本4份和不作任何加密的电子标书1份(U盘) |
将正、副本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电子标书一并装入一个投标文件袋内/箱内加以密封,并在每一封贴处密封签章(即加盖公章或密封章),并在封套标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及“正本”、“副本”等字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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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未中标人投标保证金的退付 |
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本项目招标结果公布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至未中标人的银行账户上。 |
10 |
是否接受 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
11 |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修改和澄清截止时间 |
修改或者澄清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
12 |
投标人异议和投诉提出的截止时间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10日前 |
13 |
异议和投诉提交地点、电话 |
提交地点:广西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南宁市纬武路165号)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庞 工 联系电话:0771-2848900 |
14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1月28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1月28日9时30分(北京时间)截止后 |
15 |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和截标地点 |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和截标地点:南宁市青秀区金湖路52-1号东方曼哈顿三楼广西国资招投标中心开标室(具体以电子屏幕场地安排为准) |
16 |
评标委员会 组成 |
本招标项目的评委分别由随机抽取的专家、招标单位代表共五人(或以上)单数构成,其中专家人数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
17 |
评分办法 |
综合评分法 |
18 |
招标代理 服务费 |
代理服务费根据中标价格按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 号《招标代理服务 费管理暂行办法》收费标准(服务招标类型)下浮50%向中标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中标人应向广西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一次付清招标代理服务费。否则,采购代理机构将视之为违约,取消该中标资格并没收中标人这次参加投标的全部投标保证金。 |
投标人必须认真阅读以下内容,以免造成响应失败。
1.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广西壮族自治区有关规定制定本须知。
1.2、本项目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及各方当事人适用本须知。
2、项目说明
2.1、资金性质、资金来源,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项。
2.2、招标控制价,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项。
2.3、招标内容(详细内容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的相关内容)。
3、概念释义
3.1、监管部门:招标人同级或以上的监管部门。
3.2、招标人:指依法进行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项。在采购阶段称为招标人,在合同阶段称为甲方或买方。为便于招标文件及附件直接转化为合同条款,在招标文件中有时称招标人为买方、招标人或业主。
3.3、招标代理机构:依法设立、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的社会中介组织-广西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3.4、招标人:指招标人。
3.5、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是依法组建的专门负责本次评标工作的临时性机构。
3.6、投标人:符合资格要求,响应招标活动、参加投标活动的依法成立的投标人。
3.7、中标人:经合法招标程序评选出来并经招标人确认的获得本项目中标资格的投标人。
3.8、货物:投标人按招标文件及采购合同的规定,须向招标人提供的货物、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技术资料和材料。
3.9、服务: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服务。
3.10、投标保证金:是指为了保护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人免遭因响应投标人的行为而蒙受损失,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人在因响应投标人的行为受到损害时,可根据规定不予退还的款项。
3.11、履约保证金:是指招标人为防止中标人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违反合同规定或违约,并弥补给招标人造成的经济损失,既不同于定金,也不同于预付款。
3.12、日期:指公历日。
3.13、时间:指北京时间。
3.14、招标文件中的标题或题名仅起引导作用,不应视为对招标文件内容的理解和解释。
4、合格的投标人
4.1、★对投标人的要求:详见招标公告中“投标人资格”部分。
4.2、投标人必须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具有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携带身份证明原件参加投标,在评标过程中随时接受评标委员会就投标文件的内容提出的质询,并予以解答。
5.1、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货物和服务,必须是合法生产、合法来源,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并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规格、参数、质量、价格、有效期、售后服务及投标人须承担的运输、安装、技术支持、培训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伴随服务等要求。
5.2、招标人有权拒绝接受任何不合格的货物和服务,由此产生的费用及相关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3、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地属于境外生产的产品。
6、本招标文件及招标过程中发生的澄清、修改和补充文件,凡标有“★”的地方,响应投标人要特别加以注意。
7、关于分公司投标:无
若招标公告允许联合体投标的,则必须满足:
8.1、两个单位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参与投标,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参与。
8.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的条件,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有一方符合招标人规定的特定条件。
8.3、联合体投标的,必须提供各方签订的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8.4、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8.5、联合体获得中标资格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8.6、联合体成员按所负责的项目(建设项目或搬迁项目)对应确定其资质等级。
9、关于关联企业
9.1、单位法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名或两名以上法人、或者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若出现上述情况,先报名者为有效的报名人。
10、关于提供前期服务的投标人
10.1、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11.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0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11.2、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11.3、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11.4、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11.5、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12、招标文件的解释权
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广西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所有。
(二)招标文件
13、招标文件构成
要求提供的货物、服务、招标过程和合同条件在招标文件中均有说明。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须知;
(3)采购需求;
(4)评分办法;
(5)合同条款;
(6)投标文件格式;
(7)招标过程中发生的澄清、修改和补充文件(如有)
(8)附件(如有)。
14、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重要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投标文件被拒绝,或被确定为投标无效。
15、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5.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之日起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15日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投标截止时间。潜在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以书面形式向招标招标人确认。如在24小时之内无书面回复则视为同意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并有责任履行相应的义务。如招标代理机构在征得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同意并书面确认后,可以不改变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15.2、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可以视招标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但至少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7日前,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同时,招标代理机构在规定的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
15.3、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人。
16、答疑会或现场考察
17、投标文件的构成
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报价文件、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三部分,编排顺序参见投标文件格式。商务文件部分指投标人提交的初步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技术方案说明部分是能够证明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及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投标人应按规定提交资格报价文件、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
18.1、报价文件,包括:
(1)投标函原件:按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提供的“投标函(格式)”的要求填写;
(2)投标报价明细表原件:按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提供的“投标报价明细表(格式)”的要求填写。
18.2、商务文件,包括: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或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2)投标人有效的公安部门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使用第二代身份证应提交正、反面复印件,要求证件有效并与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中的法定代表人相符;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按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提供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的要求填写;
(5)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使用第二代身份证应提交正、反面复印件,要求证件有效并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中的委托代理人相符;
(6)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投标人。
(7)投标保证金交纳证明;
(8)投标服务需求需求表原件:按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供的“投标服务需求需求表(格式)” 的要求填写;
(9)廉洁承诺书;
(10)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事项单独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适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除外)
(11)其它(如有,请提供):投标人通过国家或国际认证资格证书复印件、银行出具的投标人资信证明或信用等级证明复印件、获得的各类荣誉证书、发明、专利、科研成果等(提供证书及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投标人2017年度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同类服务的实际业绩证明(附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合同复印件)等。
注意:商务文件中的第(1)~(3)、(6)~(10)项必须提交;第(4)、(5)项在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交;第(11)项如有请提交;只提供复印件的,原件备查(评标时按评标委员会的要求提供)。
18.3、技术文件,包括:
(1)服务工作方案(按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的要求编写);
(2)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格式自拟)。
注意:以上要求文件的原件/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在必要处(按照具体格式要求)亲自签署(或加盖法人章);只提供复印件的,原件备查(评标时按评标委员会的要求提供)。
19、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投标文件有关的费用,不论招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20、投标函
投标人应完整地填写招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投标函。
21、报价说明
21.1、投标人应以人民币报价。
21.2、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格式要求填写报价明细表。
21.3、投标人所报的价格在合同执行期间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报价不是固定价的,将作为非响应性报价而予以拒绝。
21.4、投标人所报价格应为所投项目的最终报价,包含货物、服务、随配附件、备品备件、工具、包装、装卸、保险等运抵指定交货地点的各种费用和售后服务、税金及其他所有成本、费用的总和;投标人应自行增加正常运行及使用所必需但招标文件没有包含的所有部件、工具、版权、专利等一切费用,如果投标人在中标并签署合同后,在项目实施等工作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招标人将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22、投标文件的编写原则
22.1、投标语言:投标文件、投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就投标交换的文件和来往信件,应以中文书写。投标人提供的支持文件、技术资料和印刷的文献可以用其他语言,但相应实质性内容须附有中文翻译本,并以中文为准。
22.2、计量单位:除在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国际单位制和国家选定的其他计量单位)。
22.3、投标人应保证所提供的所有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
22.4、投标人应当对投标文件进行装订,对未经装订的投标文件可能发生的文件散落或缺损,由此造成的后果和责任由投标人承担。若项目含有多个包组,且投标人参与对多个包组投标的,建议其投标文件的编制按每个包组的要求分别装订和封装。
22.5、投标人在采购过程中提供不真实的材料,无论其材料是否重要,招标人均有权拒绝,并取消投标人的中标资格,投标人需承担相应的后果及法律责任。
22.6、本项目概不接受电报、电话、电子邮件、邮寄或传真形式提交的投标文件。
23、证明投标人合格的资格文件
23.1、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被确定为中标人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以及证明其提供的合同项下,服务的合格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如果投标人为联合体,应提交联合体各方的资格证明文件、共同投标协议并注明主体方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否则,将导致其投标无效。
23.2、投标人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应证明其来自本须知定义的合格的投标人。
24、投标保证金
24.1、投标保证金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应在有关单据上注明项目编号。
24.2、投标保证金用于保护本次投标免受投标人的行为而引起的风险。
24.3、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中的投标须知前附表第5项规定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投标保证金。
24.4、投标保证金以银行转账方式或以保函形式提交。
24.5、以银行转账方式提交的,请投标人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5项将投标保证金存进广西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指定账户。
24.5.1、采用银行保函提交的:
(1)采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或招标招标人接受的其他格式;
(2)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
(3)有效期超过投标有效期30天。
24.5.2、以银行保函形式交纳保证金的,银行保函复印件(加盖公章)放入投标文件的商务部分中,原件放入“保证金”信封中。
24.6、未按规定提交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文件。
24.7、未中标的投标人的保证金,在该采购项目的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在五个工作日内无息全额退回。
24.8、中标人的保证金,在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采购合同并将合同清晰扫描件交招标代理机构备案后在五个工作日内无息全额退回。
24.9、在下列情况下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文件的;
(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招标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中标人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
(4)投标人与招标人、其他投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串通的;
(5)中标人不按招标文件规定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25、投标有效期
25.1、投标文件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4项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投标有效期比规定期限短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25.2、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招标代理机构可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投标人可拒绝招标代理机构的这种要求,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无息退还,但其投标在原投标有效期期满后将不再有效。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而只会被要求相应地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这种情况下,本须知有关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和没收的规定将在延长了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26、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
26.1、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6项准备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和电子文档标书(U盘),电子标书的文件格式要求用MS WORD/EXCEL简体中文版,电子标书封面注明公司名称和项目编号,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26.2、投标人应将按照投标文件格式的目录要求顺序装订成册。投标文件应装订牢固不可拆卸(如:胶订),如因装订不牢固导致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26.3、投标文件除签字外必须是印刷形式,一般不许有加行、涂抹或改写;如有加行、涂抹或改写,必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修改处签名或加盖投标人公章。
26.4、投标文件正本须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具有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在投标文件上要求的地方签字,副本可通过正本复印。
27、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27.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副本分别装订成册,在每个正副本封面上标明“正本”或“副本”,以及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等。
27.2、将正、副本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电子标书一并装入一个投标文件袋内/箱内加以密封,并在每一封贴处密封签章。
27.3、投标文件袋上应写明:
⑴ 招标人名称:
⑵ 招标项目名称:百色市分行2021年保安服务外包采购项目
⑶ 招标项目编号FW(2)2020255G
⑷ 投标人名称:
⑸ 注明“在 年 月 日 时 分(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得开启”
27.4、所有投标人必须以U盘的形式向招标人提供该项目的投标文件电子标书。
28、迟交的投标文件
28.1、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其规定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收到的任何投标文件。
28.2、如果推迟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相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时间。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期前,可以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招标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0、开标程序
30.1、开标程序:
(1)开标会由招标代理机构主持,主持人宣布开标会议开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
(3)宣布开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由第三方监督单位担任)等有关人员姓名;
(4)投标人代表按招标文件的规定交叉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并签字确认;
(5)检验投标人的相关资格证明【开标时须同时提供法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银行出具的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否则投标无效】;
(6)招标代理机构拆封合格的投标文件并当场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交货期等相关内容,记录人负责做开标记录;
(6)相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7)宣布评标期间的有关事项;
(8)开标结束。
30.2、投标人必须由法定代表人(须同时提供法人资格证明原件和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原件)或其授权代表(须同时提供具有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原件和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原件)携带身份证原件参加,签到证明其出席本次会议。若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未出席开标会,视为投标无效。
(五)关于评审
31、评标委员会
31.1、本次评标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4项规定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由评标小组推荐组长。
31.2、评标过程的保密性。开标后,直到授予投标人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均不得向投标人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
31.3、评标委员会名单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严格保密。评标专家(不含招标人代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受到邀请应主动提出回避,采购当事人也可以要求该评标专家回避:
(1)本人、配偶或直系亲属3年内曾在参加该采购项目的投标人中任职(包括一般工作)或担任顾问、董事、监事或与参加该采购项目的投标人发生过法律纠纷;
(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投标人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3)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4)任职单位与招标人或参加该采购项目投标人存在行政隶属关系;
(5)曾经参加过该采购项目的进口产品或招标文件、采购需求、采购方式的论证和咨询服务工作;
(6)为参加该采购项目投标人的上级主管部门、控股或参股单位的工作人员,或与该投标人存在其他经济利益关系;
(7)评标委员会成员之间具有配偶、近亲属关系;
(8)同一单位的评审专家在同一项目评标委员会成员中超过两名;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回避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公正评审的。
32、评标的原则
32.1、评标委员会将依据采购的有关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进行评标工作。评标委员会将按照规定只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进行最终评审和比较。如各评委结论不一致时,评标委员会的结论以少数服从多数原则确定。
32.2、在评标中,评标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投标人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评标委员会和参与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32.3、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人。
33、投标文件差异修正准则和无效投标的情形
33.1、投标文件出现差异时,评标委员会按以下修正原则及顺序对投标文件的差异进行修正:
(1)投标报价唱读阶段,投标报价明细表与分项明细表或其它相关报价表报价不一致的,均以投标报价明细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分项报价表中的单价与对应的合计价不相符的,以单价为准,修正对应的该项合计价;
(4)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5)投标文件描述内容与原始材料引述内容不一致的,以原始材料内容为准;
(6)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7)对出现以上情况或因明显笔误而需修正任何内容时,均以评标委员会审定通过方为有效;
(8)对采购项目的关键、主要内容,报价投标人报价漏项的,作非实质性响应处理;
(9)评标委员会认定为表述不清晰或无法确定的报价均不予修正。
33.2、无效投标的情形:
33.2.1开标会上启封投标文件检查其完整性阶段,如果投标人不按招标文件要求装订、密封投标文件的,视为无效投标。
33.2.2、在资格性审查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标明的投标人资格要求的;
(2)投标文件未按本招标文件要求的规定标识;
(3)投标文件无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为非法定代表人签字时但未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
(4)投标人未能按本招标文件要求出具已交纳投标保证金的相关证明的;
(5)投标文件不符合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实质性内容的;
(6)投标报价不符合本章第21项规定的或超过招标控制价的;或者最后报价具有选择性的;
(7)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8)投标有效期、交货期(供货期及安装调试服务期)、免费保修期等商务条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9)投标文件未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
(10)投标文件附有采购需求以外的条件使评标委员会认为不能接受的;
(11)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12)投标文件含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
33.2.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或不同投标人报名的IP地址一致的;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员为同一个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账户转出;
(7)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表述内容差错相同达两处以上(含两处)的;
33.2.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投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3)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5)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33.2.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1)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2)招标人直接或者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
(3)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
(4)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5)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6)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对认定为涉嫌围标串标的投标人,按照采购方内部管理规定,经采购方有权决策机构审议后,视情况列入采购方投标人灰名单或黑名单。针对列入灰名单的投标人,将对其进行降低等级或直接取消其投标人资格、或取消其在一段时间内参加采购方后续新采购项目的资格;针对列入黑名单的投标人,将永久取消其参加采购方后续新采购项目的资格。
33.2.6、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家或两家以上法人单位、或者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若出现上述情况,先报名者为有效的报名人。
33.2.7、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投标人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投标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有违法行为或被媒体曝光且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
(5)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严重违反合同约定的;
(6)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的;
(7)投标人(含此申请人母子公司、关联公司)在政府、银行及相关行业采购供货或服务中有不良记录的,其货物或服务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34、投标文件的澄清
34.1、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
34.2、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34.3、评标委员会均应当阅读投标人的澄清,但应独立参考澄清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整个澄清的过程不得存在排斥投标人的现象。
34.4、除上述规定的情形之外,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不得接收来自评审现场以外的任何形式的文件资料。
35、参与投标的投标人数量要求
35.1、如投标人少于三家的,招标机构有权重新组织招标。
35.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之前可以退出投标(不影响投标保证金退还)。
35.3、公开招标活动失败,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当终止公开招标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36、评分办法
本项目评分办法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六)关于中标人
37、评标结果公示及发出中标通知书
招标代理机构自评审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和推荐中标意见送交招标人。经招标人确认,招标代理机构在原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公示期满后,经招标人确认,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中标通知书》对中标人和招标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8、招标代理服务费
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8项规定收取。
39、合同的订立
39.1、招标人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招标文件要求和中标人投标文件及承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但不得偏离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范围和实质性内容。
39.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按照《中标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派遣其授权代表前往与招标人签署合同。
40、合同的履行
40.1、中标候选人招标人若遇排名第一的投标人放弃中标资格、不按要求与招标人签订采购合同、因不可抗拒力或自身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招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况,不符合成交条件的,招标人可按顺序确定综合得分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以此类推,或者重新组织采购。
40.2、采购合同订立后,合同各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采购合同需要变更的,招标人应将有关合同变更内容,以书面形式报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因特殊情况需要中止或终止合同的,招标人应将中止或终止合同的理由以及相应措施,以书面形式报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40.3、除不可抗力等因素外,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招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拒绝签订采购合同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投标人对采购活动事项(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招标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询问可以口头方式提出,也可以书面方式提出,书面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传真、信函、电子邮件。联系方式详见《招标公告》。
以下所有内容均应根据第一部分“总则”第18.2条规定的资格条件进行修改,保持所有资格条件均有相应证明材料,以下文件仅为示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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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条件 |
应答 明确表达是否能够满足资格条件 |
证明材料索引 |
|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或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
满足或不满足 |
注明在投标文件中相关证明材料对应的页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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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投标人有效的公安部门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复印件。 |
满足或不满足 |
注明在投标文件中相关证明材料对应的页码 |
|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使用第二代身份证应提交正、反面复印件,要求证件有效并与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中的法定代表人相符。 |
满足或不满足 |
注明在投标文件中相关证明材料对应的页码 |
|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按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提供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的要求填写。(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交) |
满足或不满足 |
注明在投标文件中相关证明材料对应的页码 |
|
5.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使用第二代身份证应提交正、反面复印件,要求证件有效并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中的委托代理人相符。 (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交) |
满足或不满足 |
注明在投标文件中相关证明材料对应的页码 |
|
6.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投标人。 |
满足或不满足 |
注明在投标文件中相关证明材料对应的页码 |
|
7.投标保证金交纳证明。 |
满足或不满足 |
注明在投标文件中相关证明材料对应的页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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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投标服务需求需求表原件:按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供的“投标服务需求需求表(格式)” 的要求填写。 |
满足或不满足 |
注明在投标文件中相关证明材料对应的页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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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廉洁承诺书。 |
满足或不满足 |
注明在投标文件中相关证明材料对应的页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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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事项单独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适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除外) |
满足或不满足 |
注明在投标文件中相关证明材料对应的页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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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资格预审申请人应遵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
满足或不满足 |
满足或不满足法律法规规定 |
投标函
致:(招标人名称)
我方已仔细阅读了贵方组织的 项目(项目编号: )的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现正式递交下述文件参加贵方组织的本次采购活动: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电子标书1份(U盘)(包含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全部文件);
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
1、我方以(含税)人民币 元(小写¥ 元)的投标总报价参加招标活动,提供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需求”中的相应的采购内容。
2、我方同意自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起遵循本投标函,并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3、我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承诺对我方提交的投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4、我方承诺已经具备合格投标人应当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如本项目采购内容涉及须符合国家强制规定的,我方承诺我方本次投标(包括资格条件和所投产品)均符合国家有关强制规定。
6、如我方成交,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根据招标文件、我方的投标文件及有关澄清承诺书的要求按招标文件规定与招标人订立书面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承担完成合同的责任和义务。
7、我方已详细审核招标文件,我方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
8、如我方有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一部分“投标须知”第24.9项所述的情形之一的,贵方有权不予退回我方交纳的投标保证金。
9、我方同意应贵方要求提供与本次招标有关的任何数据或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
10、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行为。
11、我方承诺在本次投标活动中,无以下情形: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
(3)与招标人、其他投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4)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5)在竞争性招标过程中与招标人进行协商的;
(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
12、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
投标人:(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地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年 月 日
格式:
投标报价明细表(格式)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名称 |
岗位需求人数 |
投标单价(含税)(元/月/人) |
税率(%) |
投标单价(不含税)(元/月/人) |
25 |
||||
投标总报价(不含税) |
小写:¥ 大写:人民币 |
|||
投标总报价(含税) |
小写:¥ 大写:人民币 |
|||
服务期 |
1年 |
|||
注: 1、本项目采购预算价:1120000.00元,超出此控制价的报价将作无效报价处理; 2、如因国家政策原因税率发生变化,本合同结算时税率进行对应调整,调整原则为调整前按合同约定税率结算,调整后合同未结算部分原不含税价格价款保持不变,税额按照新的税率核算,即合同中涉及的未结算的单价按照“原不含税价款+新税额”的计算方式进行计算,合同总价相应调整。 |
投标人(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投标人认为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
投标人(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格式:
投标服务需求需求表(格式)
请根据实际参数,逐条对应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招标项目需求”的采购内容要求认真填写该表。“偏离说明”一栏选择“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进行填写。
项号 |
招标文件需求(服务标准要求) |
投标文件承诺 |
偏离说明 |
||
服务要求 |
内容及要求 |
服务要求 |
所提供的内容 |
||
1 |
|||||
2 |
|||||
… |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盖单位公章):
日期:
格式: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我单位在职正式员工 (姓名和职务)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贵方组织的 、项目(项目编号: )的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一切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代理人: 性别 : 年龄:_______
身份证号码: 职务: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授权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1、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格式:
法定代表人身份(资格)证明书
投 标 人: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职 务:
身份证号码: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件: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格式:
投标人信誉承诺书
致:(招标人名称)
我方在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时,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不存在以下任何情形:在投标期间,企业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等渠道被公布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处罚期未结束的。
附:投标期间我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信用情况截图;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盖 章):
日期:
格式:
2017年以来完成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招标人 |
规模或合同金额 |
完成时间 |
备注 |
表格可修改或者扩展。
注:1. 随此表附上相关的业绩证明(如中标通知书、合同等的复印件)。
2. 如有多个已完成项目,每个项目填一张此表,附后。
3. 考核期:2017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最终落款时间为准。
项目人员(主要从业人员及其技术资格)一览表(格式)
姓名 |
职务 |
专业技术资格 |
证书编号 |
参加本单位工作时间 |
劳动合同编号 |
注:在填写时,如本表格不适合投标单位的实际情况,可根据本表格式自行制表填写。
应是在册正式员工,提供社保证明。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盖 章):
年 月 日
格式:
廉洁承诺书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采购廉洁承诺书
作为采购方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分行 (项目名称)(文件编号) 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我方郑重承诺:
一、不向招标人或招标人代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及其亲属、采购项目评审专家等赠送或提供任何形式的财物、好处,包括但不限于:赠送任何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或提供无偿服务,报销应由采购方及其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为招标方工作人员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方便。
二、不单人约见招标人工作人员或到招标方工作人员非办公场所商谈业务。
三、不向招标人工作人员电话询问评审情况或施加任何影响;不通过任何单位或个人向招标人工作人员打招呼,施加压力。
四、不诋毁招标人、其他投标供应商的名誉,不传播与采购工作有关的言论与信息。
五、积极配合招标人调查、检查等工作,及时提供相关资料和客观信息。
若违反上述承诺,愿意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法律责任。招标人有权视情节取消我方中标候选资格、宣布中标结果无效、终止合同执行,或禁止再次参加招标人组织的采购活动等。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盖 章):
年 月 日
其它情形:
如有招标文件未提供格式的,投标人可自行拟定文件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