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2026年至2029年度律师库入围采购项目(招标编号:WLZB-FJYC-2026003),招标人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招标代理机构为福建省中通通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均可参加投标。
1.招标范围:
1.1 本项目采购内容为2026年至2029年度律师库入围,服务地点为福建省内招标人指定地点,服务期限为3年,本项目划分标包,共划分为11个标包,具体采购内容及要求见下表:
|
标包 |
采购内容 |
服务区域 |
入围家数 |
|
1 |
全辖法律服务机构入围 |
福建省分行 |
5 |
|
2 |
福州地区(包含省分行营业部) |
14 |
|
|
3 |
宁德地区(不含霞浦) |
8 |
|
|
4 |
莆田地区 |
5 |
|
|
5 |
泉州地区(不含安溪) |
12 |
|
|
6 |
漳州地区 |
12 |
|
|
7 |
龙岩地区 |
8 |
|
|
8 |
三明地区 |
5 |
|
|
9 |
南平地区 |
6 |
|
|
10 |
霞浦地区 |
3 |
|
|
11 |
安溪地区 |
3 |
主要服务内容及要求详见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各标包品目内容及最高限价:
|
品目号 |
品目内容 |
最高限价(含税) |
备注 |
|
|
1 |
诉讼清收服务 |
按标的额比例收费 |
基准价折扣率100% |
|
|
按风险代理方式收费 |
基准价折扣率100% |
|
||
|
2 |
主诉非清收、被诉案件 |
按标的额比例收费 |
基准价折扣率100% |
品目2、3 中鉴于部分法律服务(如被诉案件存在标的小、法律问题复杂等特殊情形),若单纯按标的额收费明显违反公平原则或市场交易习惯。招标人将综合考量案件事实、证据情况、法律适用难度、预期工作量及市场行情,合理评定并采用除标的额收费外的其他收费模式。 |
|
3 |
非诉讼法律服务 |
按标的额比例收费 |
基准价折扣率100% |
|
各标包收费标准:
诉讼清收服务按标的额比例收费的服务收费价格基准价如下(参照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司法厅联合颁布的闽价服[2013]67号《福建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试行)》):
|
序号 |
项目内容 |
|
1 |
标的额10万元(含10万元)以内的按6000元作为基准价 |
|
2 |
标的额10万元以上至50万元(含50万元)部分按4%作为基准价 |
|
3 |
标的额50万元以上至100万元(含100万元)部分按3%作为基准价 |
|
4 |
标的额100万元以上至500万元(含500万元)部分按2%作为基准价 |
|
5 |
标的额500万元以上至1000万元(含1000万元)部分按1.2%作为基准价 |
|
6 |
标的额1000万元以上至5000万元(含5000万元)部分按0.7%作为基准价 |
|
7 |
标的额5000万元以上部分按0.5%作为基准价 |
|
注:案件收费标准按上表基准价和费率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后乘以投标折扣率进行结算。 |
|
诉讼清收服务按风险代理方式收费的服务收费价格基准价如下(根据司法部、国家发改委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律师服务收费的意见》):
|
序号 |
项目内容 |
|
1 |
标的额不足人民币100万元的按18%作为基准价 |
|
2 |
标的额在人民币100万元以上不足500万元的部分按15%作为基准价 |
|
3 |
标的额在足人民币500万元以上不足1000万元的部分按12%作为基准价 |
|
4 |
标的额在人民币1000万元以上不足5000万元的部分按9%作为基准价 |
|
5 |
标的额在足人民币5000万元以上的部分按6%作为基准价 |
|
注:案件收费标准按上表基准价和费率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后乘以投标折扣率进行结算。 |
|
主诉非清收、被诉案件、非诉讼服务的代理服务收费价格基准价如下(参照福州市律师协会发布的福州市律师服务收费指导标准):
|
序号 |
项目内容 |
|
1 |
标的额在人民币1000万元(不含1000万元)以下的部分按0.75%作为基准价 |
|
2 |
标的额在人民币1000万元—5000万元(不含5000万元)的部分按0.5%作为基准价 |
|
3 |
标的额在足人民币5000万元—1亿元(不含1亿元)的部分按0.3%作为基准价 |
|
4 |
标的额在人民币1亿元—5亿元(不含5亿元)的部分按0.2%作为基准价 |
|
5 |
标的额在足人民币5亿元以上的部分按0.1%作为基准价 |
|
注:案件收费标准按上表基准价和费率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后乘以投标折扣率进行结算。 |
|
注:
1、本项目以各标包入围中标人的中标价作为后期具体选聘时的各中标人报价的上限。
2、收费计算示例:
以相应的基准价结合折扣率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示例如下:
按标的额比例收费的,标的额为70万元,投标折扣率80%,
基准价:6000元+(50万元-10万元)*4%+(70万元-50万元)*3%=28000元
律师代理费:28000*折扣率80%=22400元
1.2 本项目中标人数量(入围数量)详见招标公告1.1条款,招标人将根据评标报告及中标人数量依次确定排名由前到后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各标包中标候选人及中标人的数量如下:
|
通过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数量 |
中标候选人数量 |
中标人数量 |
|
数量≥入围家数+2 |
入围家数+1 |
入围家数 |
|
数量<入围家数+2 |
通过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数量-1 |
通过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数量-2 |
|
数量<3 |
按招标失败处理 |
|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1.1条款,投标人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于所有标包】:
2.1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投标人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每个标包仅接受律师事务所总所或其任一分所中的单一主体投标,不允许总所与分所、同一律师事务所的不同分所同时参与同一标包投标。分所以自己的名义投标的,应取得总所的授权。外国律师事务所驻华代表机构可以自身名义报名,但应取得境外总部授权。】;
2.1.2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相关承诺函);
2.1.3投标人近三年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近三年以投标截止时间为节点推算,投标人需提供相关网页打印件或截图等材料,若提供不全或与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于投标截止日在以上网站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查询结果为准);
2.1.4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2.1.6投标人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提供相关承诺函)
2.1.7 投标人具备由国家司法行政机关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或《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且年度检查考核合格。(需提供证书副本复印件);
2.1.8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近3年内未在“全国律师执业诚信信息公示平台(https://credit.acla.org.cn)”列入“行政处罚信息”和“行业处分信息”,须提供上述平台信息查询截图(注:如投标人因特殊原因,无法提供上述截图的,则须提供相应情况说明并承诺不存在行政处罚及行业处分情况,招标人有权对所述情况进行核查,不满足要求的投标将予以否决。);
2.1.9 1家投标人最多可投2个标包,超过2个的,所投标包均按无效标处理;
2.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2.2.1投标人被责令停业停产或破产状态的;
2.2.2投标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2.2.3投标人或其投标产品/服务被列入招标人供应商管理灰名单或黑名单,且在禁入期内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2.2.4投标人近三年内(以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为节点往前推算)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2.2.5投标人(含其母子公司、关联公司)在邮储银行或邮政集团采购供货或服务中有不良记录的,其货物或服务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2.2.6投标人在近三年内(以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为节点往前推算)有违背社会责任事件被媒体曝光且造成恶劣影响的。
3.获取招标文件
3.1 第一步:注册登记
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须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邮银易采平台(以下简称邮银易采平台,https://cg.psbc.com/)申请注册(具体方式可详见邮银易采-帮助中心-供应商操作手册),并在注册成功后登录账号,根据步骤:采购业务-我的项目-我要参与,选定本项目,立即参与-报名-购标(支付方式选择“线下支付”,并上传3.2.2条款要求的材料),否则报名不成功。
3.2第二步:购买招标文件
3.2.1 购买时间:2026年5月28日下午17时30分至2026年6月4日下午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内不予审核)。未在规定时间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将失去投标资格。
3.2.2 购买方式:关注采购代理机构链捷招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s://zb.chinaccsscm.cn/)并根据提示完成注册(注册审核联系商务专员,电话:18060753032)、招标(采购)文件费用支付或关注“链捷招”的微信公众号,在“链捷招-投标”中根据提示完成招标(采购)文件费用支付,并将在“链捷招”上支付成功的凭证上传至邮银易采平台,经代理机构审核通过后,方可获取招标文件即报名成功(注意:必须在平台上完成领购且下载招标文件,否则后续若因此影响投标,请自行负责)。如有缺漏,审核不予通过,其报名将被拒绝。(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
3.3.3 标书发票领取:标书费发票将在开出后发送至链捷招电子招投标平台上报名时所登记的邮箱。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五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项目采用线下纸质投标(无须在邮银易采平台上传投标文件)。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6月22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5.3现场递交:现场递交地点为花漾酒店一楼会议室(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象园街道连江中路218号(近加油站)),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现场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需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现场递交。
邮寄递交:投标人也可以采取邮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采取邮寄方式递交标书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邮寄至福建省中通通信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仓山区信平路10号;收件人:沈敏丽;电话:15659116470),投标人须为投标文件预留出足够的邮寄时间(建议至少在开标前一天送达),逾期不接收,因邮寄或快递的原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的,一切责任由投标人负责。【请注意:邮寄送达地点为福建省中通通信有限公司地址,非花漾酒店】
5.4出现以下情形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4.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4.3未按照本招标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6.开标
6.1开标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
6.2开标地点:花漾酒店一楼会议室(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象园街道连江中路218号(近加油站))
6.3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7.样品的递交、退还
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邮银易采平台(https://cg.psbc.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金融集中采购网(http://www.cfcpn.com)、和中国邮政官方网站(www.chinapost.com.cn)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
联系人姓名:吕女士
电话:0591-87112715
采购代理机构:福建省中通通信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仓山区信平路10号
项目负责人:沈敏丽/吴祈亮/江济宇/叶天添/陈莉莉/高兰兰
电子邮件:shenminli@chinaccs.cn 电话:15659116470
标书发售及退还投标保证金联系人:叶天添 电话:18050448800
链捷招平台审核人员电话:18060753032
邮银易采平台技术客服电话:4006158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