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哈尔滨邮区中心快手一分八分拣设备采购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26-04-01来源:采购平台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哈尔滨邮区中心快手一分八分拣设备采购服务项目

 

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KYZB2026-007

 

 

 

 

招标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哈尔滨邮区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科韵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二六年三月
 

第一章 投标邀请..................................................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一、 总则....................................................

二、 招标文件说明.............................................

三、 投标文件的编写...........................................

四、 投标文件的递交...........................................

五、 开标与评标...............................................

(一)初步评审表

(二)商务、技术(服务)、价格评分标准

六、 授予合同................................................

第四章 合同草案..................................................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一部分:投标基本文件.........................................

一、投标函

三、投标保证金(电汇底单复印件)

四、 投标文件电子版1份

第二部分:商务部分............................................

初步审查及商务评分索引表

一、投标人资格条件应答材料

二、商务评分表应答文件

三、其他应答材料

第三部分 技术(服务)部分......................................

技术(服务)评分索引表

一、技术条款偏离表

二、技术(服务)规范应答书

三、技术(服务)评分表 应答文件

四、投标人认为其他需提供的文件或资料

第六章 技术(服务)规范............................................


第一章     投标邀请

 (黑龙江科韵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哈尔滨邮区中心)的委托,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哈尔滨邮区中心快手一分八分拣设备采购服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对投标人在“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上传的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审查。

一、项目名称: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哈尔滨邮区中心快手一分八分拣设备采购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KYZB2026-007

三、服务期限:一年

四、招标内容:

包号/标段号

采购内容

中标供应商数量

项目采购预算

最高限价

1

2台一分八分拣设备

1

8万元

按照预算价格下浮5%(7.6万元)

(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技术(服务)规范》)。

五、标包划分:共1个标段

六、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的采购活动;

(七)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八)不接收联合体投标;

(九)投标人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已完成“多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营业执照,须具备提供邮政专用机械及器材制造、普通机械设备安装、专用设备修理、邮政专用机械及器材销售等,能够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能力,能够满足本次项目招标文件中提出的相关重要技术要求和服务标准(须提供承诺函)。投标人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没有被相关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异常经营名录或税收违法黑名单(须提供信用中国官网-信用服务中“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截图、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查询截图、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截图、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截图”);

(十)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十一)列入中国邮政采购供应商黑名单及信用中国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采购活动;

(十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投标人须按照“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注:报名材料仅为报名审核,是否可以通过资格审查以评审专家现场评审为准。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一)办理CA证书

登录“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办理CA证书等。

流程:注册→登录→【CA办理】→查找对应项目→报名→填写相关信息→审核→下载招标文件。CA证书办理、“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操作相关事宜请下载“平台首页用户中心下载中心—下载: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操作手册-电子采购分册-投标人”,或可联系客服电话:400-709-1099,CA客服电话:400-788-8550 (周一~周五9:00-17:00)。

(二)获取招标文件

获取文件流程:进入平台—注册并办理CA—(审批通过)—选择参加投标的项目—购买招标文件—填写并上传订单信息(支付凭证)—(审批通过)—下载招标文件(具体参照平台页面右下角“投标人操作指南”)。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04月02日至2026年04月09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3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获取招标文件。

报名获取方式:将以下资料加盖公章后整体扫描为一个pdf格式,上传至中国邮政电 子采购与供应平台并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进行确认,联系电话:15331854774。

(1)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附被 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2)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增值税专用发票;

(3)“六、投标人资格条件”中其他证明材料;

文件费:600元/份,售后不退。

投标人应将获取文件时的支付凭证同步上传至“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对 应的报名项目中,经审核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注:投标人须在“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 完成“下载招标文件”的操作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递交平台、递交时间及签到:线上电子版与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均为2026年04月22日上午10:30(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递交加密的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并在2026年04月22日上午10:00至10:30(北京时间)现场完成纸质版投标文件和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签到”流程。请投标人准备签到、解密所需CA、电脑等必备设备。

(二)递交及解密地点: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六大道君康大厦公寓楼1618室。供应商须派代表当面递交纸质版响应文件,并且通过制作线上电子版响应文件的电脑解密线上电子版响应文件,保证网络畅通、运行环境良好、介质完好等。逾期递交的纸质版和线上电子版响应文件以及不符合规定的纸质版和线上电子版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三)线上电子版响应文件加密、解密: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对“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递交的线上电子版响应文件进行加密。供应商须在平台下载《中国邮政投标管家》工具结合CA证书,进行线上电子版响应文件的编制,并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进行加密后上传至平台。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尽快使用CA证书完成线上电子版响应文件的解密。

(四)线上电子版响应文件与纸质版响应文件内容须相同。采购文件中要求的盖章、签字,在制作线上电子版响应文件时可以是有效的电子签章、电子签名,也可以是加盖公章、签字的纸质版扫描件。(电子签章后,文档不应再修改,否则电子签章、签字无效; 如需修改,请修改后重新电子签章、签字)。 注:线上电子版响应文件指:按采购文件要求通过《中国邮政投标管家》工具编制、 加密、上传至“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的电子 版投标文件。 纸质版投标文件指:纸质版投标文件应为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的打印版或加盖公章、 签字的纸质版。 纸质版投标文件应与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保持一致,如不一致以线上电子版投标文 件为准。

九、开标:

(一)开标形式:本项目采用在“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 https://cg.11185.cn)线上解密开标,递交投标文件的设备需为投标人自主可控的电脑终端设备,不得与其他投标人使用同一台电脑递交投标文件。

(二)开标时间:2026年04月22日上午10:30北京时间)。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现场解密时间为:2026年04月22日上午10:30(北京时间)。投标人须自行考虑互联网网络及运行环境不畅、介质损坏等因素造成的风险。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解密流程,投标将被拒绝。

十、发布公告的媒体: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http://www.chinapost.com.cn/)

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https://cg.11185.cn)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其它网站转载无效。

十一、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哈尔滨邮区中心

代理机构:黑龙江科韵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六大道君康大厦公寓楼1618室

邮编:150000

项目联系人:韩女士

电话:15331854774

电子邮件:381991919@qq.com

十二、招标文件费汇款账号

户名:黑龙江科韵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市观江支行

账号:923014013000996636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本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不一致,应以本前附表为准。

投标人须知条目号

内容

11

投标文件的组成

11.1

投标人须以包为单位按以下部分组成编写和装订投标文件:

第一部分 投标基本文件

该文件须单独密封提交。包括以下内容:

一、投标函。

二、开标一览表及分项报价表。

三、投标保证金(电汇底单复印件加盖报价人公章)。

四、投标文件电子版1份(U盘介质,U盘表面须清晰标识:公司名称、包号)。

 

第二部分 商务部分

投标人须按27.2商务评分表的格式,制作索引,明确每一项评审内容对应的投标文件的具体章节和页码。

一、投标人资格条件应答材料

详见“第一章 投标邀请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及“第五章 第二部分(一、投标人资格条件应答材料)”。

二、商务评分表应答文件

详见“第五章 第二部分(二、商务评分表 应答文件)”。

三、其他应答材料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

3.商务条款偏离表。

4.企业简介:包括但不限于企业的财务状况、生产设施情况、公司人员状况、产品研发团队、生产供货能力、物流配送体系的建设情况,公司在质量管理、客户服务、项目管理等方面的能力。

5.企业情况信息表。

6.中标服务费承诺书。

7.其他体现投标人实力的有效期内的认证和资质材料。

8.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料。(如有)

9.业务对接承诺函。

10.投标人资格条件和技术*条款应答页码对应表。

 

第三部分    技术(服务)部分

投标人须按27.2技术(服务)评审表的格式,制作索引,明确每一项评审内容对应的投标文件的具体章节和页码。

一、技术条款偏离表。

二、技术(服务)规范应答书。

投标文件中技术(服务)规范应答书应针对招标文件第六章要求,依据所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如实逐条对招标人的技术需求进行应答(技术(服务)规范中每个条目都必须应答,不允许删改)。对本项目技术(服务)规范所有条款按“满足”或“不满足”应答,同时,对于那些可以用量化形式表述的条款,投标人必须明确回答,否则投标人应以功能描述回答(说明实现方式),并指出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是否做出实质性的响应。简单复制招标文件内容,或全部响应仅以“符合、满足”应答,未提供基本技术参数指标、性能和功能描述的,将可能导致其投标被否决

三、技术(服务)评分表应答文件。

具体详见“第五章 第三部分(技术(服务)部分)”。

四、投标人认为其他需提供的文件或资料。

注1:投标文件须包含上述部分内容,并按规定的时间递交。其中“第一部分 投标基本文件”单独密封递交。

注2:投标人编制上述文件时,本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提供格式的文件须按格式要求填写。

注3:在投标文件中,以上部分内容需提供复印件的,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未加盖公章的,其投标可能被否决。

注4:投标人如未按照投标文件组成的要求提供文件及证明材料,导致投标文件不完整的,其投标可能被否决。

注5:投标文件组成要求提供的文件及证明材料,均须在有效期内,且内容清晰,否则,其投标可能被否决。

注6:本项目不接受投标备选方案。

注7:投标人所提供的投标文件的原件按照招标人要求备查。

13

投标报价

13.2

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对《技术(服务)规范》中所要求的全部内容投标,不得拆分。不允许有选择性报价。

2.投标人对招标人《技术(服务)规范》要求范围以外的报价或赠与、免费提供等内容,招标人评标时不予考虑。

3.投标总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投标总价中也不得缺漏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评标时将所有有效投标中该项内容的最高价计入其投标总价

4.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报价格式进行报价,否则,将可能导致投标被否决。

5.报价如有一次性优惠,必须明确优惠比例,且明确对应分项报价表中的各分项优惠比例;如没有明确,将视为所有报价均等比例优惠。5.报价如有一次性优惠,必须明确优惠比例,且明确对应分项报价表中的各分项优惠比例;如没有明确,将视为所有报价均等比例优惠。

14

投标货币

14.1

投标货币:人民币

15

投标保证金

15.1

1、投标保证金形式:电汇(不接受个人电汇)

2、投标保证金金额:1600元

3、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同投标有效期。

投标保证金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形式缴付至招标代理。电汇时须在留言处注明“(项目编号/包号)保证金”字样

4、递交方式:

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从基本账户拨付至黑龙江科韵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账户,且投标保证金的付款单位与投标单位的名称必须一致。

户名:黑龙江科韵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市观江支行

账号:923014013000996636

注意事项: 1.各投标单位汇款后须向负责该项目的代理机构核实投标保证金是否到账, 并查询本企业开户银行投标保证金是否存在退汇的情况。 2.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以项目截止日银行实时对账单中收到此款项的 时间为准。 3、开标当日以黑龙江科韵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金到位对账 单”为查验依据。 4、中标人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 5 个工作日内退还(将合同扫描件发至代理 公司邮箱381991919@qq.com),未中标人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放后 5 个工 作日内退还。

16

投标有效期

16.1

投标有效期:60 个日历日

17

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

17.1

一、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不一致以线上电子版为准)

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盖章和签字:

1.招标文件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有单位名称盖章的地方,投标人可以直接盖CA电子章,或打印盖章并扫描上传;

2.招标文件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地方,需电子签名,或把该页打印出来,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后扫描上传;

注:签字必须签署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全名或姓名印章;盖章须为投标人公章,如使用投标专用章需提供投标人公章对投标专用章授权书。

二、纸质版投标文件

正本1份,副本1份,电子版1份(应包含投标文件Word文档可编辑版以及签字盖章扫描后的PDF版本,报价部分同时提供Excel文档可编辑版(如有),U盘介质,随“投标基本文件”递交,U盘表面须清晰标识:公司名称、包号)。

注:(1)所有文件资料均应装订牢固,双面打印,全篇标注清晰页码,不允许活页装订。(2)纸质版投标文件指:纸质版投标文件应为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的打印版或加盖公章、签字的纸质版。(正本投标文件需加盖公章(鲜章))

19

投标文件的递交

19.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见投标邀请。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见投标邀请。

22

开标

22.1

开标时间:见投标邀请。

开标地点:见投标邀请。

29

推荐中标候选人

29.1

按综合评分由高到低推荐第一名作为中标候选人,综合得分相同时,按照价格由低到高顺序排序,综合得分和价格均相同时,按技术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序,综合得分、价格得分和技术得分均相同时,按服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序。

30

确定中标人

30.1

本包确定1名中标人,按排名顺序进行划分。

34

签订合同

34.1

本项目中标人将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35

履约保证金

35.1

履约保证金:不收取。

36

中标服务费:中标服务费向中标人收取,收费具体标准如下:2000 元。 上述费用由中标人向代理机构交纳,投标人必须将此项费用全额计入报价中。中标结果公告结束后五日内,中标人应全额支付上述款项。逾期支付,按照代理机构与采购人签订的代理合同的约定由中标人支付滞纳金。 如中标,任何以误解或不明等为理由而进行的拒付、降价或索赔等主张都 将被拒绝。此类行为如影响招标后续备案工作顺利进行的,视为自动放弃 中标资格,其保证金将被没收

37

评标委员会组成:技术、经济专家共5人。

评标委员会成员确定方式:于开标前半日自黑龙江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确定。

采购人代表:1人。

37.1

特殊情况处置:

若首次报名的供应商数量不足三家,则在报名时间截止后,立即发布第二次招标公告。若第二次报名供应商数量为两家或一家,采购活动继续进行。

若首次采购,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则发布第二次招标公告;若发布第二次招标公告后有效投标人仍不足三家,为两家时现场转为谈判采购方式,评审方法不变,为一家时现场转为直接采购方式,需经所有递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书面同意。

若通过初审的供应商数量不足三家,经评标委员会判定具有竞争性,则继续进行评审。

若两次采购未能成立,则根据具体情况调整采购文件相关内容重新组织公开采购;或者则视为流标,本次采购终止,后续处理方式为由需求归口管理部门重新调整需求,另行组织采购。

特别提示

1.采购供应商参加邮政企业组织的采购活动或正在履行邮政企业采购协议,如发生《采购供应商黑名单处罚措施表》中的相关负面行为,将根据不同负面行为对采购供应商进行相应程度的处罚。

2.采购供应商的工作人员或其授权的相关人员在参加邮政企业采购活动或履行采购协议过程中所发生的行为,均视为采购供应商的行为。

3.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哈尔滨邮区中心列入黑名单且在规定期限及范围内的供应商自动丧失中标(成交)资格及签约资格。

(1)《采购供应商黑名单处罚措施表》详见“附件:采购供应商黑名单处罚措施表”。

(2)采购供应商是指有意向或正在参加邮政企业组织的采购活动,或正在履行邮政企业采购协议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自然人。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1、总则

1、适用范围

1.1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技术(服务)规范”中所述项目的货物及相关服务采购。

1.2    本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2、定义

2.1    “招标人”系指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哈尔滨邮区中心。

2.2    “招标代理”系指黑龙江科韵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3    “招标方”系指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招标人。

2.4    “投标人”系指收到招标邀请并向招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

2.5    “最终用户”系指货物使用单位。

2.6    “货物”系指招标文件“技术(服务)规范”中所列产品及相关服务。

2.7    “服务”系指招标文件“技术(服务)规范”中所列相关服务。

 

3、合格的投标人

3.1 合格的投标人应满足《投标邀请》中“投标人资格条件”的规定。

 

4、合格的货物

4.1 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货物必须是全新的货物,且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或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往来的国家或地区。

4.2 投标人应保证招标人在本项目招标过程中以及招标结束后在使用该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投标人或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

4.3 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或服务内容必须与投标文件承诺相一致,有国家强制性标准的,还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规定,没有国家强制性标准但有其他强制性标准的,必须符合其他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4.4 其他要求详见“技术(服务)规范”。

 

5、投标费用

5.1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方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2、招标文件说明

6、招标文件的构成


6.1 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所需货物、评审程序和合同草案。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第一章:投标邀请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投标人须知

第四章:合同草案

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

第六章:技术(服务)规范

6.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否决。

6.3 除非有特殊要求,招标文件不单独提供招标货物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投标人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6.4 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招标人所有。

 

7、招标文件的澄清

7.1    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后应立即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立即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全,如未及时提出,投标人自行承担因此产生的任何后果。

7.2    招标文件的澄清如果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7.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招标文件澄清发出12小时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澄清,如投标人未按照要求回复确认,将视为投标人已收到澄清。

 

8、招标文件的修改

8.1    招标方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如果修改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且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8.2    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向招标代理回函确认。

8.3    为使投标人准备投标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方可自行决定是否延长投标截止期。

 

3、投标文件的编写

9、要求


9.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 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完全响应,否则,其投标可能被否决。

 

10、投标语言及计量单位

10.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和招标方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书写。投标人提交的支持资料和已印刷的文献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翻译本为准。

10.2    除在招标文件的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1、投标文件的组成

11.1    投标文件组成具体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投标文件格式

12.1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中第五章附件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相关文件。

 

13、投标报价

13.1    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第五章中开标一览表及分项报价表(如果有)的格式填写报价。

13.2    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进行报价。

13.3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中的货物和有关服务要求进行报价。

13.4    投标分项报价表(如果有)的总计应和开标一览表的投标报价相一致,且已包括与投标服务相关的所有税费。

13.5    投标报价包括投标人为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投标人估算错误或漏项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评标价格的增加、中标后免费提供等)一律由投标人承担。

13.6    投标人所报的投标价在投标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

13.7    投标人根据本须知13.4条规定将投标报价分成几部分,只是为了方便招标方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并不限制招标人以上述任何条件订立合同的权利。

13.8    投标人的报价必须包含需要完成本项目所必须的所有货物和服务,以及其他需要计费的项目,并在分项报价表中明确列明。如有漏报,投标人中标后须免费补足,并使招标人满意。

 

14、投标货币

14.1    投标文件中适用的投标货币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


15、投标保证金

15.1    投标人投标时应提交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投标保证金。

15.2    投标保证金是用于保护本次招标免受因投标人的行为而引起的损失。

15.3    任何未按以上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否决。

15.4    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最迟将在合同签订后予以退还。

15.5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缴付中标服务费并按本须知的规定签订合同后予以退回。

15.6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招标代理将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

(2)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3)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的;

(4)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

(5)中标人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

(6)中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如需要);

(7)中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规定交纳中标服务费。

16、投标有效期

16.1    投标文件有效期应自《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开标日起,并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所述期限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不足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并予以否决。

16.2    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招标方可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投标人可拒绝招标代理的这种要求,其投标保证金将会被退还,其投标将被否决。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而只会被要求相应地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这种情况下,本须知第15条有关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和不予退还的规定将在延长了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17、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

17.1    投标人应准备一份投标文件正本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数目的副本,每套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若副本和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7.2    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按招标文件要求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授权代表须将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在投标文件中。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17.3    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在旁边签字才有效。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4、投标文件的递交


18、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8.1 封装要求如下:

(1)投标文件第一部分(投标基本文件)的正本及副本、电子版U盘全部密封在一个包装内,“投标基本文件”封面上标明“投标基本文件-正本”或“投标基本文件-副本”字样,包装上标明“投标基本文件和电子版U盘”字样;

(2)投标文件第二部分(商务部分)、第三部分(技术部分)的所有正本和副本密封在一个包装内,投标文件封面上标明“商务技术册-正本”或“商务技术册-副本”字样,包装上标明“商务技术册”字样。

18.1    密封包装封面均应注明:

(1)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及包名称、正本、副本、投标基本文件或商务技术册。

(2)“在         时(开标日期、时间)之前不准启封”的字样。

(3)投标人名称和地址。

18.2    如果未按18.1和18.2条规定密封和标记,招标代理对投标文件的误投或提前拆封不负责任。

19、投标文件的递交

19.1 招标代理接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迟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19.2 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9.3 招标代理可以按本须知第8条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自行决定酌情推迟投标截止期。在此情况下,招标代理、招标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期。

 

20、迟交的投标文件

20.1    招标代理将拒绝接收晚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送达的投标文件。

 

21、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1.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对其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招标方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收到该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该通知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

21.2    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修改或撤回的通知应按第18条规定进行密封,标注和递送,并注明“修改投标文件”或“撤回投标”字样。

21.3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修改其投标文件。

21.4    投标人不得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起至第16条规定的投标文件有效期期满前撤销其投标文件。否则招标代理将按第15.6条规定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5、开标与评标

22、开标

22.1    开标时,登录“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进行线上电子开标。

22.2    如出现无法实施电子开标的情形,则启用纸质版投标文件开标。

22.3    其他详见“投标邀请”开标

 

23、评标委员会

23.1    评标由依照有关法规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

 

24、评标原则

24.1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25、投标文件的初审

25.1    投标文件的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25.1.1 资格性检查指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25.1.2 符合性检查指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25.2    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25.3    开标一览表中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5.4    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5.5    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25.6    对于投标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差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评标委员会可以接受,但这种接受不能损害或影响任何投标人的相对排序。

25.7    在详细评标之前,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的投标。对关键条文的偏离、保留或反对,例如关于投标保证金、适用法律、税费等内容的偏离将被认为是实质上的偏离。评标委员会判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当投标有不真实、不正确的情况除外。

25.8    投标文件中的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修正:若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改总价,若修正后的价格高于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报价,如该投标人中标,则合同价以原投标价为准,修正后价格若低于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价格,如该投标人中标,则合同价以修正后价格为准。若用文字表示的数值与用数字表示的数值不一致,以文字表示的数值为准。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以上规则对其错误的修正,其投标将被否决。

25.9    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1)投标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或金额不足或投标保证金形式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2)不满足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的;

(3)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4)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5)投标文件无法人代表签字,或签字无法人代表有效委托书的;

(6)投标人以低于成本价的报价进行恶意投标的;

(7)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8)不同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的网卡信息/MAC地址、CPU信息/CPUID信息同时完全一致的;

(9)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和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情形的;

(10)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26、投标文件的澄清

26.1    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有权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投标人澄清应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其投标。

26.2    澄清文件将作为投标文件内容的一部分。

 

27、投标的评价

27.1经初审合格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进行评审。

27.2本项目将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100分,价格60分,商务5分,技术 35分,评分标准如下:


(一)初步评审表

 

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负责人为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如为授权委托人须携带有效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并达到合格标准。

审查投标文件中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达到合格标准。审查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供应商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审查投标文件中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须具备提供邮政专用机械及器材制造、普通机械设备安装、专用设备修理、邮政专用机械及器材销售等,能够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能力,能够满足本次项目招标文件中提出的相关重要技术要求和服务标准(须提供承诺函)。

 

 

 

 

 

 

 

 

 

 

审查投标文件中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

应商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没有被相关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异常经营名录或税收违法黑名单(须提供信用中国官网-信用服务中“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截图、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查询截图、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截图、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截图”)

 

 

 

 

审查投标文件中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

 

 

 


 

 

形式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一致

投标函

格式、填写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投标文件签字盖章

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7”的要求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

符合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

符合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投标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关于投标有效期的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5.1款的规定

 

投标有效期

 

自开标会议开始之日起 60 日历日。

 


(二)商务、技术(服务)、价格评分标准

 

评审因素

分值

评分标准

商务部分

5分)

业绩

2

企业具有近三年(202311-投标截止日)完成与本次招标项目相类似业绩(服务合同),每提供一份得1分。最多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

企业综合实力

3

根据企业综合实力(包括企业规模、业务范围、软硬件设施、发展情况、人员情况、财务状况(负债率、总资产、利润、荣誉奖惩等)进行综合评定;

以上全部满足的得3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材料所证明的企业综合实力,酌情扣0.1-2分;无此项内容不得分。

(注:响应文件中须提供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以证明财务状况)

技术部分(35分)

技术功能参数

10

产品技术参数完全满足采购文件所有技术参数要求的得10分;“*”号条款(如有)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响应无效;技术参数中非*号条款每有一项负偏离的,扣1分,扣完为止。

项目实施方案

8

供应商需提供针对本项目的项目实施方案,方案包含:1.进度控制; 2.质量保证措施;3.工期保证措施;4.项目实施技术架构方案。 方案完整且无缺陷得8分,每一小项存在缺陷扣0.5-2分,未提供不得分。

事故响应及处理方案

6

针对本项目提供应急事故响应及处理方案,包括:1.突发应急响应情况;2.突发事件后临时处理措施;3.设备和软件故障检测方案;每项方案2分,方案包含以上全部内容,无少项、漏项,得6分,每缺一项扣2分。每一项方案内容每有一处缺陷的扣0.5-2分,扣完为止。

售后服务方案

8

供应商需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方案,方案包含:1.售后服务响应时间;2.产品备件情况;3.质保期限;4.维保服务内容。 方案完整且无缺陷得8分,每一小项存在缺陷扣0.5-2分,未提供不得分。

供货运输方案

3

供应商需提供针对本项目的供货运输方案,方案完整且无缺陷得3分,存在缺陷扣0.1-3分,不提供不得分。

价格部分

60分)

投标价格

60

1.1.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1.2.报价的分值统一采用合理低价优先法计算:P基准为“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最低者”和“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平均值*B”之间数值较高者,B=0.95P为投标人有效投标报价;价格分最高不超过55分。投标人价格分=P基准/P)×60

合计

100

 


附表一主要商务条款要求

响应有效期

报价之日起 60 天内有效

付款方式

采用银行转账方式

交付方式

招标人指定地点

履约保证金

发票提供

供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违约责任

按合同约定执行

合同期限

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后,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在30日内与中标人签订同

 

 


 

 

28、与招标代理和招标人的接触

28.1    除本须知第26条规定外,从开标之日起至授予合同期间,投标人不得就与其投标有关的事项与招标方接触。

28.2    投标人试图对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比较或授予合同的决定进行影响,都可能导致其投标被否决。

 

29、推荐中标候选人

29.1    中标候选人的推荐原则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9.2    不保证最低投标报价的投标人最终中标。

29.3    评标委员会有权利对中标候选人进行审查,审查将根据投标人按照本须知规定递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和评标委员会认为其它必要的、合适的资料,对投标人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等进行审查。

29.4    如果审查未通过,招标人将拒绝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并按顺序对下一个中标候选人进行能否满意地履行合同作类似的审查或重新招标。

29.5    如招标人发现中标候选人在报价、提供资料时有弄虚作假的行为,经核实,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并按顺序对下一个中标候选人进行能否满意地履行合同作类似的审查或重新招标。同时招标人保留追究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的投标人法律责任的权利。

29.6    本项目公示在招标公告发布平台(具体详见第一章 投标邀请)进行,公示期不少于3日。

29.7    投标人或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30、确定中标人

30.1    中标人确定原则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0.2    中标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或者终止招标。

 

31、接受和否决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利

31.1    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保留在授标之前任何时候接受或否决任何投标,以及宣布本次招标项目终止或否决所有投标的权力,对受影响的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也无义务向受影响的投标人解释采取这一行为的理由。

31.2    如招标人发现中标人在报价、提供资料时有弄虚作假的行为,经核实,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人资格,同时招标人保留追究被取消中标资格的投标人法律责任的权利。

 

6、授予合同

32、合同的授予标准

32.1    合同将授予其投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且能圆满地履行合同的、对招标人最为有利的投标人。

32.2    中标人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等情况。招标人可以与排位其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人签订合同,以此类推,或重新组织采购。

32.3    当出现拟中标人为首次与中国邮政合作、拟中标价格较低、拟中标人应答较为简略等招标人认为有必要核实履约能力的情形时,中标人应在合同签约前配合招标人会商核实情况的相关工作。

 

33、中标通知书

33.1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方将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及时向招标方确认。

33.2    《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34、签订合同

34.1    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须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34.2    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35、履约保证金

35.1    履约保证金的规定详见《合同草案》。

 

36、中标服务费

36.1    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规定向招标代理交纳中标服务费。

 

37、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具体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8、与招标代理和招标人的接触

28.3    除本须知第26条规定外,从开标之日起至授予合同期间,投标人不得就与其投标有关的事项与招标方接触。

28.4    投标人试图对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比较或授予合同的决定进行影响,都可能导致其投标被否决。

 

39、推荐中标候选人

29.8    中标候选人的推荐原则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9.9    不保证最低投标报价的投标人最终中标。

29.10    评标委员会有权利对中标候选人进行审查,审查将根据投标人按照本须知规定递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和评标委员会认为其它必要的、合适的资料,对投标人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等进行审查。

29.11    如果审查未通过,招标人将拒绝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并按顺序对下一个中标候选人进行能否满意地履行合同作类似的审查或重新招标。

29.12    如招标人发现中标候选人在报价、提供资料时有弄虚作假的行为,经核实,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并按顺序对下一个中标候选人进行能否满意地履行合同作类似的审查或重新招标。同时招标人保留追究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的投标人法律责任的权利。

29.13    本项目公示在招标公告发布平台(具体详见第一章 投标邀请)进行,公示期不少于3日。

29.14    投标人或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40、确定中标人

30.3    中标人确定原则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0.4    中标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或者终止招标。

 

41、接受和否决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利

31.3    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保留在授标之前任何时候接受或否决任何投标,以及宣布本次招标项目终止或否决所有投标的权力,对受影响的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也无义务向受影响的投标人解释采取这一行为的理由。

31.4    如招标人发现中标人在报价、提供资料时有弄虚作假的行为,经核实,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人资格,同时招标人保留追究被取消中标资格的投标人法律责任的权利。

 

7、授予合同

42、合同的授予标准

32.4    合同将授予其投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且能圆满地履行合同的、对招标人最为有利的投标人。

32.5    中标人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等情况。招标人可以与排位其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人签订合同,以此类推,或重新组织采购。

32.6    当出现拟中标人为首次与中国邮政合作、拟中标价格较低、拟中标人应答较为简略等招标人认为有必要核实履约能力的情形时,中标人应在合同签约前配合招标人会商核实情况的相关工作。

 

43、中标通知书

33.3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方将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及时向招标方确认。

33.4    《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44、签订合同

34.3    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须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34.4    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45、履约保证金

35.2    履约保证金的规定详见《合同草案》。

 

46、中标服务费

36.2    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规定向招标代理交纳中标服务费。

 

47、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具体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四章 合同草案

(具体内容以签约时为准)

 

 

 


 

 

招标/采购代理合同(货物、服务类)

(2024 年版)

合同编号:

 

 

 

 

 

 

 

 

 

 

 

 

 

 

 

 

 

 

 

 

 

 

 

 

 

 

 


 

 

甲方(委托方/邮政企业):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联系人:

送达地址:

电话:                               子邮箱: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乙方(受托方/招标代理机构):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联系人:

送达地址:

电话:                               子邮箱: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双方按照平等互利、诚实守信的原则, 自愿订立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  代理事项

单次委托

甲方委托乙方为                           项目的招标/采购代理机构,承担本项目的招标/采购代理工作。代理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采前咨询、发布采购公告、发出招标邀请、编制资格预审文件、组织接收投标申请人报名、审查潜在投标人/潜在供应商资格,编制采购文件,组织开标、评标、谈判、澄清、     等,草拟采购合同、编制采购及响应情况书面报告等与采购有关的服务和咨询。乙方服务团队成员详见附件   

多次委托

在本合同约定的代理服务期限内, 甲方委托乙方作为甲方甲方所属单位(名录详见附件      )的工程、货物、服务类采购项目的招标/采购代理人。代理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采前咨询、发布采购公告、发出招标邀请、编制资格预审文件、组织接收投标申请人报名、审查潜在投标人/潜在供应商资格,编制采购文件,组织开标、评标、谈判、澄清等,草拟采购合同、编制采购及响应情况书面报告等与采购有关的服务和咨询。具体代理项目可签订附件“招标/采购代理服务需求书(格式)”明确,并约定服务范围、服务期。乙方服务团队成员详见附件    

第二条  招标/采购代理服务费

(一)收费标准

本合同项下的招标/采购代理服务费总价款为人民币         元整(小写: ¥      )(含税价),其中不含增值税价为        元(小写:¥       ),增值税为       元(小写:¥        元)。

本合同项下的招标/采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在附件     具体约定。

(二)结算方式

本合同项下的招标/采购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成交人(须在采购文件列明金额)支付;中标人/成交人与甲方签订合同后       日内, 中标人/成交人将相应项目代理服务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乙方须在发布采购文件前,按甲方要求将服务费收取方案提交甲方审核,甲方审核同意后,随采购文件发布,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乙方将服务费实际收取明细报甲方备案。服务费包括为完成本合同(含各项目需求书)所列内容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乙方服务成本及相关税费、专家评审劳务费、评审场地及设备费用、评审工作必要的人员食宿费用、资格预审文件、采购文件及合同印制费用、耗材费用、            等。若乙方与中标人/成交人因代理服务费支付产生纠纷的,

由乙方自行处理并承担法律责任,甲方不承担责任;若由此使甲方涉诉或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负责处理并赔偿甲方全部损失。

本合同项下招标/采购代理服务费为含税价。合同纳税义务发生时若国家增值税税率发生调整,不含税价款不变,增值税和合同含税价款根据国家税率变动相应调整。

(三)乙方应在甲方或中标人付款前      个工作日内,向付款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和付款方要求的正式发票,乙方开具的增值税发票价税合计金额应与付款方实际支付的价税合计款项相一致,发票类型为: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若乙方提供发票时间迟延或者发票存在瑕疵,付款方付款时间相应顺延且无需承担相应责任。

(四)结算信息

1.甲方的开票信息:

开户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购方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纳税人识别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的账户信息:

开户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联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双方的通信地址、通信方式和联系人、上述账户信息等发生变化的,应提前10 日书面通知对方。除书面变更上述约定账户外,甲方不向任何其他账户付款。

(五)因乙方原因造成增值税专用发票无法认证抵扣、发票监控异常而造成损失的,所有法律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一) 甲方负责指派      名工作人员作为项目的联系人(姓名         电话          ),代表甲方联系和处理招标/采购过程中的有关具体事宜,接受和签收乙方提供的采购文件、资料、数据及负责具体联络等事宜。

(二)甲方确定委托代理的具体采购项目和采购方式,并向乙方提供项目的背景情况、项目批准文件(复印件)和项目招标/采购所必需的商务要求和技术需求等。

(三)甲方协助乙方完成采购文件的编制。

(四)甲方负责审定乙方提交的采购文件、评审办法等相关文件。

(五)甲方参与开标、评审相关组织工作,协助乙方进行采购文件的澄清、答疑和修改工作。

(六)在乙方协助下, 甲方组建评标委员会/谈判小组/磋商小组/询价小组。

(七)根据乙方提交的评审报告,甲方确认中标/采购结果。

(八)甲方授权乙方发布/发出采购结果公告、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

 

 


 

 

(九)甲方组织与中标人/成交人订立合同。

(十)甲方有权监督招标/采购全过程。

(十一)甲方对乙方服务不满意并提出合理理由时,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人员。

(十二)甲方应与乙方保持联系畅通,并对乙方招标/采购代理工作提供必要的协助。

(十三)甲方有权对乙方代理服务质量进行项目评价和年度评价(评价标准详见附件 x),并依据评价结果调整乙方委托项目数量或终止与乙方合作。

(十四)                              

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组成服务团队,为甲方提供细致、规范、专业、高效的招标/采购代理服务,确保提供招标/采购代理服务符合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和行业准则, 及时向甲方通报招标/采购相关进展情况,保证招标/采购工作顺利实施。乙方指      名工作人员作为项目的联系人(姓名          电话          ),代表乙方联络甲方。

(二)乙方应保证服务团队的相对稳定,确需更换人员时,应提前 7   个工作日书面告知甲方并征得甲方的同意。甲方提出换人要求时,乙方应在收到通知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更换同等级别的合格人员并完成任务交接,确保不影响项目进度及质量。

(三)乙方根据甲方委托项目的特点,提供项目前期咨询,协助审查潜在供应商资质。

(四)乙方应当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编制完成资格预审文件、采购文件等,保证上述文件符合法律法规以及政府主管部门、甲方内部管理制度的要求,并提交甲方审定,经甲方确认后方为有效。

(五)乙方应当根据甲方需求在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实施线上电子采购。

(六)根据甲方的要求,乙方在法定及或指定的媒体、网站等刊登、发布采购公告或者发送招标邀请书。

(七)乙方负责印刷和发售资格预审文件和采购文件,做好相关文件购买记录,在甲方协助下澄清潜在投标人/潜在供应商提出的有关问题。如需对采购文件进行适当修改,应经甲方书面同意,并将修改文件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潜在供应

 

 


 

 

商。

(八)乙方负责接收资格预审申请书,组织资格预审评审工作,发放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

(九)乙方负责受理项目质疑、草拟答复意见,提交甲方审核后,在规定的期限内答复质疑投标人/供应商,如出现投标人/供应商投诉的情况,乙方应积极准备材料,并配合有关部门和甲方做好相关工作。

(十)乙方应当及时向甲方通报招标/采购工作的进展情况和重要事项,以及出现的各类问题并积极提供解决问题的建议。应甲方要求或者必要时,负责安排组织释标会,解答潜在投标人/潜在供应商提出的问题。

(十一)如需对资格预审文件、采购文件等进行适当修改,经甲方书面同意后,乙方将修改文件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潜在供应商。

(十二)乙方负责组织开标、评标/谈判评审工作,包括对评审专家的邀请与聘任、协助甲方组建评审委员会、接收投标/报价文件,并及时交付评审委员会、组织唱标及记录、组织文件清点、信息筛选、初步评审、评委评审意见记录,协助评审委员会核查相关信息,根据项目情况安排评审场地与食宿等工作内容;相关开标及评审活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全程录音录像,录音录像应当清晰可辨,音像资料作为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十三)乙方负责整理、汇总与编写评审报告,及时提交甲方,由甲方确认中标/成交结果。

(十四)经甲方授权后,乙方负责发布/发出采购结果公告及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同时将评审结果通知未中标人/未成交人,并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及时退还其投标/报价保证金。

(十五)乙方负责招标/采购项目采购合同的草拟,根据甲方的要求负责合同文本印制,协调合同的签订。

(十六)在国家有关部门审计、检查、调查甲方及甲方所属单位时,乙方应当协助甲方答复有关问题及提供相关资料。

(十七)乙方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自律准则,不得在所代理的招标项目中投标、代理投标或者向该项目投标人/供应商提供咨询。

(十八)乙方有权收取代理服务费。

(十九)乙方发现可能出现流标或其他任何可能影响正常采购结果的情形,

 

 


 

 

应立即向甲方报告并提供相应材料,以便甲方及时做出指示。非因乙方原因出现流标的,是否重新组织采购,由双方另行协商。

(二十)乙方因履行本合同产生的实际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外出考察、会务费、公告、公证等费用以及评标专家的通信、食宿、差旅等全部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二十一)乙方委派的人员如与潜在投标人/潜在供应商有任何利益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招标/采购代理工作公正性的情形,应主动向甲方提出回避。甲方同意回避的,乙方应立即更换其他合适的人员。

(二十二)按照采购人的采购档案管理办法要求整理采购档案(包括纸质档案及电子档案)。整理内容包括采购人内部流程资料及采购文件材料等 并进行编号、编目、修整、装订、装盒等内容。整理工作应遵循采购文件材料的形成规律,

保持采购文件材料之间有机联系,便于保管和利用。

(二十三)                               

第五条  档案

(一)采购文件由甲方/乙方负责保存,甲方要求乙方负责保存采购文件的,

乙方应当妥善、完整地保存采购文件,不得伪造、变造、隐匿或者擅自销毁采购

文件。采购文件的保存期限为从采购结束之日起至少 15 年。采购文件可以采用电

子档案方式保存;采用电子档案方式保存的,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乙方负责整理招标、评审等采购文件资料,依照约定移交甲方存档,并按照招标/采购存档格式提供相关资料和文件移交清单(含电子化档案)。

第六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未能如期完成代理服务并提交相关资料的,每延 1 日,应向甲方支付  人民币 1000      违约金;迟延超过  7 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乙方提供的招标/采购代理服务不符合本合同要求的,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应在 2   日内予以整改,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或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乙方在指定期限内不整改或者整改后仍然不符合要求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若因乙方原因导致招标/采购及响应程序违法或违规、招标无效、流标、招标/采购程序无法继续实施等情形,致使甲方涉诉或者承担法律责任的,乙方应 积极协助甲方处理纠纷、退回全部已收取的服务费,且需向甲方支付      人民 5000     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的,乙方还应赔 偿甲方全部损失,且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若甲方因此重新组织采购的,由此支 出的全部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四)中标人/成交人未按照招标/采购及响应文件约定向乙方支付招标/采购代理服务费用的,乙方可以从中标人/成交人投标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可以继续向中标人/成交人追偿。

(五)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约定由甲方承担的招标/采购代理服务费,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应付费用的逾期利息应按照合同订立时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 1 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

(六)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提供商品或服务,导致甲方及甲方所属企业对外承担损失赔偿责任等情形,包括但不限于因此产生的违约金、赔偿金、罚款等,

均由乙方赔偿给甲方。前款赔偿金包括但不限于业务收入损失、第三方损失以及因处理事故产生的合理费用、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等。甲方及甲方所属企业有权从应付乙方结算款中直接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另行向甲方支付。

(七)                              

第七条  合同变更和解除

(一)除本合同有约定外,任何一方需提前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 30 日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协议,终止协议签订前任何一方不得擅自终止合同履行。

(二)发生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政府主管部门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甲方上级单位政策变化等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原因的情形,双方可协商进行合同变更;影响到本合同执行的,甲方有权通知乙方解除合同并且免于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三)乙方发生本合同第六条违约责任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约定的严重违约行为,甲方有权直接书面通知乙方,提前解除合同。

(四)如乙方被列入甲方或甲方所属集团公司或   龙江 省邮政分公司黑名

单,甲方有权直接书面通知乙方,提前解除合同,并且免于向乙方承担任何违约

 

 


 

 

和赔偿责任。

第八条  保密

(一)乙方承诺对甲方的商业秘密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及其附件、管理规定、管理方法、经营信息、财务信息、客户信息、员工信息等承担保密义务。乙方或乙方员工如发生违反本保密义务规定的任何情形均视为乙方违约,如乙方因违反保密义务导致甲方受到商誉或经济损失的情形,视为发生泄露事件。乙方应就发生的泄露事件每次承担  人民币 3   万元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及甲方所属企业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包括直接损失、间接损失以及为维护甲方合法权益而支出的各项合理费用等。

(二)合作结束后,乙方应于本合同终止后 10 日内将所保管、保存、保有的甲方涉密信息资料、数据全部交还至甲方及甲方所属企业或按照甲方及甲方所属企业要求方式销毁。

(三)本保密条款长期有效且不因本合同履行完毕或终止而失效,乙方将长期持续履行本合同的保密义务,直至涉密信息被合法公开之日止。

  履约保证金

(一)乙方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 20  日内向甲方提交合同总价   %       元的履约保证金。保证金有效期为    年。

(二)保证金以人民币并采用下述方式提交勾选二选一)

银行保函:由在中国营业的商业银行开具的以甲方为受益人的见索即付银行保函。

银行电汇或转账

甲方的账户信息:(如提交银行保函则不必填写)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号:

开户行联行号:

(三)合同履行期间,乙方依照本合同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者赔偿责任的,甲方可以直接扣留部分/全部保证金或者向银行发出书面指令从保证金账户中扣划资金以抵付因乙方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直接及间接损失和为此支付的合理费用,保证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甲方可以继续向乙方追偿。

 

 


 

 

(四)发生上述情形后,保证金或者保证金账户金额不足的,乙方应当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 7 日内补足。如乙方未及时提交或补足保证金,甲方有权从合同未付款项中直接扣除;违反前述约定的,每逾期 1 日,乙方按照保证金总额 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 30 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保留向乙方索赔的权利。

(五)因乙方违约终止合同的,甲方不予退还乙方保证金。

(六)本合同保证金有效期满,在乙方完全履行本合同各项义务的情形下,双方结清各项款项、费用后,甲方将剩余保证金退还给乙方(不计利息)或者书面通知银行同意撤销保证金账户。

第十条  反商业贿赂

(一)双方应当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以及国家主管部门关于禁止商业贿赂的有关规定,任何一方不得给予对方相关人员财物或者其他形式的贿赂。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不得协助配合甲方或甲方工作人员通过签订虚假合同(包括但不限于补充协议和订单)、虚开发票或其他财务凭证以及其他任何方式从事虚增业务收入、虚列成本费用套取资金或类似违法违规行为。一经发现此类行为,甲方及甲方所属集团公司范围内所有企业(以下统称“ 邮政企业 ”)均有权:(1)无条件立即解除部分或全部合同(包括合同项下订单),甲方对乙方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可要求乙方赔偿因此给甲方及其他邮政企业带来的全部损失2)将乙方纳入甲方所属集团公司“黑名单”统一管理,视其不当行为对甲方及其他邮政企业权益的损害程度,在甲方所属集团公司范围内,

对乙方采取规定地域、规定时限的,直至全面永久的业务合作禁入措施,不得参与甲方及甲方所属集团公司范围内所有企业的业务合作或经济业务往来。

(二)乙方充分理解并承诺、同意,乙方不属于“邮政企业员工经办企

业”,否则本合同除赔偿条款外自始无效。“邮政企业员工经办企业”是指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企业:(1)与邮政企业无投资关系;(2)邮政企业领导人员及其近亲属或者其他与该领导人员关系密切的人、邮政企业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或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企业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第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

双方因本合同发生纠纷时,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依法向

 

 


 

 

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在裁决生效前,双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第十二条  附则

(一)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双方单位公章或者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二)合同履行期限为以下第______种,双方在合同履行期内开展业务:

1.本合同签订之日至__2027__年_12___月__31__ 日。

2.本合同签订之后的____年____月___ 日至____年____月____ 日。

(三)本合同的附件以及本项目采购文件、响应文件及承诺书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各项文件解释优先顺序如下:

1.本合同及附件。本合同附件如与合同正文约定不一致时,以合同正文为

准。乙方响应文件内容与本合同约定不一致时,若乙方响应承诺优于本合同约定的,以乙方响应文件内容为准;若乙方响应承诺劣于本合同约定的,以本合同约定为准;

2.响应文件及承诺书;

3.采购文件。

(四)本合同的附件包括:__________________ ,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乙方声明:乙方属于不属于中小企业。若属于中小企业,甲方依据《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协助配合乙方维护其合法权益。

(六)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持     份,乙方持     份。

 

 

附件:

1.甲方所属单位名录

2.招标/采购代理项目组组成人员

3.招标/采购代理服务需求书(格式)

4.招标/采购代理服务费用标准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本合同签章页)

乙方声明,乙方作为理性市场主体,已就本合同(包括本合同附件,下同)的所有条款,包括免除与限制责任条款与甲方进行了充分的协商,甲方给予了合理的提示与解释说明。乙方完全理解并同意接受本合同的全部条款,并自愿接受其约束。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委 托 代 人:                        委 托 人:

 

 

日期:                              日期:               

 

 


 

 

 

 

 

 

 

 

 

招标/采购代理合同(工程类)

(2024 年版)

合同编号:

 

 

 

 

 

 

 

 

 

 

 

 

 

 

 

 

 

 

 

 

 


 

甲方(委托方/邮政企业):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联系人:

送达地址:

电话:                               子邮箱: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乙方(受托方/招标代理机构):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联系人:

送达地址:

电话:                               子邮箱: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双方按照平等互利、诚实守信的原则,自愿订立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  代理事项

(一)委托代理方式

单次委托

甲方委托乙方为                           工程项目的招标/采购代理机构,承担本工程的招标/采购代理工作。代理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发布采购公告、发出招标邀请、编制资格预审文件、组织接收投标申请人报名、审查潜在投标人/潜在供应商资格,编制采购文件,组织开标、评标、谈判、澄清、          等,草拟采购合同、编制采购及响应情况书面报告等与采购有关的服务和咨询。乙方服务团队成员详见附件   

多次委托

在本合同约定的代理服务期限内,甲方委托乙方作为甲方甲方所属单位(名录详见附件      )建设工程项目的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的招标/采购代理人。代理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发布采购公告、发出招标邀请、编制资格预审文件、组织接收投标申请人报名、审查潜在投标人/潜在供应商资格,编制采购文件,组织开标、评标、谈判、澄清、          等,草拟采购合同、编制采购及响应情况书面报告等与采购有关的服务和咨询。具体代理项目可签订附件    “招标/采购代理服务需求书(格式)”明确,并约定服务范围、服务期。乙方服务团队成员详见附件   

(二)委托代理招标内容(包括单次委托或多次委托,有委托的在□中打 , 并说明具体内容)

□勘察,具体包括:                                         

□设计,具体包括:                                         

□施工,具体包括:                                         

□监理,具体包括:                                         

□设备,具体包括:                                         

□材料,具体包括:                                         

(三)委托代理的与发包工程有关的其他事项(包括单次委托或多次委托,有委托的在□中打 )

□代拟发包方案

□编制工程量清单

□编制工程标底

□组织踏勘现场和答疑

□办理招标投标全过程的备案手续(含向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

□协助招标人调查,了解有关招标活动的投诉,处理纠纷工作

□与发包有关的其他事宜:                                     

第二条  工程概况

单次委托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项目审批文件:                       

资金来源:                               

工程规模:                               

总投资额:                               

多次委托

甲方委托乙方在本合同约定的服务期限内对甲方的建设工程项目实施招标/采购代理,具体工程项目概况通过附件      招标/采购代理服务需求书明确。

第三条  招标/采购代理服务费

(一)收费标准

 


 

本合同项下的招标/采购代理服务费为人民币         元整(小写:¥      )(含税价),其中不含增值税价为         元(小写:       ),增值税为        元(小写:         元)。

本合同项下的招标/采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在附件     具体约定。

(二)结算方式

本合同项下的招标/采购代理服务费由甲方支付/中标人/成交人(须在采购文件列明金额)支付;中标人/成交人与甲方签订合同后       日内,甲方/中标人/成交人将相应项目代理服务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乙方须在甲方或中标人/成交人付款前,按甲方要求将服务费收取方案提交甲方审核,甲方审核同意后,乙方将服务费实际收取明细报甲方备案。服务费包括为完成合同(含各项目需求书)所列内容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乙方服务成本及相关税费、专家评审劳务费、评审场地及设备费用、评审工作必要的人员食宿费用、资格预审文件、采购文件及合同印制费用、耗材费用、            等。若乙方与中标人/成交人因代理服务费支付产生纠纷的,由乙方自行处理并承担法律责任,甲方不承担责任;若由此使甲方涉诉或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负责处理并赔偿甲方全部损失。

本合同项下招标/采购代理服务费为含税价。合同纳税义务发生时若国家增值税税率发生调整,不含税价款不变,增值税和合同含税价款根据国家税率变动相应调整。

(三)乙方应在甲方或中标人付款前      个工作日内,向付款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和付款方要求的正式发票,乙方开具的增值税发票价税合计金额应与付款方实际支付的价税合计款项相一致,发票类型为: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若乙方提供发票时间迟延或者发票存在瑕疵,付款方付款时间相应顺延且无需承担相应责任。

(四)结算信息

1.甲方的开票信息:

开户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购方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纳税人识别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的账户信息:

 


 

开户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联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双方的通信地址、通信方式和联系人、上述账户信息等发生变化的,应提前 10 日书面通知对方。除书面变更上述约定账户外,甲方不向任何其他账户付款。

(五)因乙方原因造成增值税专用发票无法认证抵扣、发票监控异常而造成损失

的,所有法律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

(一)有权参与招投标等各类采购项目的有关活动,监督采购全过程。

(二)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提供代理工作进展情况,并提出建议。

(三)审查乙方为本合同工程编制的各种文件,并提出修正意见。

(四)要求乙方提交招标/采购代理业务工作报告。

(五)甲方对乙方派出人员的工作表现不满意并提出合理理由时,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人员。

(六)根据乙方提交的评审报告,甲方确认中标/采购结果。

(七)甲方参与开标、评审相关组织工作,协助乙方进行采购文件的澄清、答疑和修改工作。

(八)甲方授权乙方发布/发出采购结果公告、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

(九)甲方组织与中标人/成交人订立合同。

(十)在乙方协助下组建评审委员会。

(十一)如甲方或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现乙方在代理活动中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或监管规定并经确认,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纠正,直至解除合同。

(十二)甲方有权对乙方代理服务质量进行项目评价和年度评价(评价标准详见附 x),并依据评价结果调整乙方委托项目数量或终止与乙方合作。

(十三)                               

第五条  甲方的义务

(一)确定委托代理的具体采购项目和采购方式,向乙方提供工程项目背景和采购所必需的相关工程前期资料(如立项批准、规划许可及报建等手续资料)及资金落实情况等。

 


 

(二)向乙方提供完成本工程招标/采购代理业务所需的全部技术资料和图纸,需要交底的需向乙方详细交底,并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

(三)负责指派专人作为项目的联系人,代表甲方联系和处理采购过程中的有关具体事宜;接受和签收乙方提供的采购文件、资料、数据及负责具体联络等事宜。甲方联系人员姓名          职务                      职称:                

(四)协助乙方完成采购文件的编制。

(五)负责审定乙方提交的采购文件、评审办法等相关文件。

(六)依约向乙方提供保证采购工作顺利完成的条件:                 

(七)委托代理事项中如内容、时间等有重大调整,甲方应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八) 甲方应与乙方保持联系畅通,并对乙方招标/采购代理工作提供必要的协助。

(九)甲方应当完成的其他工作:                                  

第六条  乙方的权利

(一)对采购过程中应由甲方做出的决定,乙方有权提出建议。

(二)当甲方提供的资料不足或不明确时,有权要求甲方补足资料或做出明确的答复。

(三)拒绝甲方提出的违反法律、法规的要求,并向甲方做出解释。

(四)有权参加甲方组织的涉及本合同工程招标/采购工作的会议和活动。

(五)依照合同收取招标/采购代理费。

(六)                               

第七条  乙方的义务

(一)乙方应确保自身及工作人员具备政府主管部门要求的从事招标/采购代理工作的资质资格,并确保资质资格合法有效,确保按依照法律法规和主管部门监管规定以及本合同约定从事招投标代理活动。

(二)乙方应根据本合同约定的委托招标/采购代理业务的工作范围和内容成立采购项目工作组,选择有足够经验的专职技术经济人员担任招标/采购代理项目负责人。

(三)乙方组成服务团队,为甲方提供细致、规范、专业、高效的招标/采购代理服务,确保提供招标/采购代理服务符合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和行业准则, 并及时向甲方通报招标/采购相关进展情况,保证招标/采购工作顺利实施。乙方指      名工作人员作为项目的联系人(姓名         电话          ),代表乙方联络甲方。

(四)乙方应保证服务团队的相对稳定(招标/采购代理项目组组成人员情况详见附

 


 

    ),确需更换人员时,应提前  7 日告知甲方并提交该人员的资质信息给甲方,征得甲方的同意;甲方提出更换人员要求时,乙方应在收到通知之日起 3 内更换同等级别的合格人员并完成任务交接,确保不影响项目进度及质量。

(五)乙方应完成下列工作:

1.依法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组织采购工作,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2.负责根据甲方委托项目的特点,提供项目前期咨询,拟订采购方案,协助审查投标人/供应商资质。

3.向甲方宣传有关工程招标/采购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解释合理的采购程序,以便得到甲方的支持和配合。

4.负责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编制资格预审文件和采购文件等,保证上述文件符合法律规定以及政府主管部门、甲方内部管理制度的要求,保证编制文件的合法合规、完整准确并提交甲方审定,经甲方确认后方为有效。乙方应对采购工作中乙方所出具有关数据的计算、资料等的科学性和准确性负责。

5.接收资格预审申请书,组织资格预审评审工作,协助甲方审查潜在投标人/潜在供应商资格,确定合格的申请人,并发放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

6.办理完成招标/采购代理工作的相关手续。

7.组织投标人/供应商踏勘项目现场。

8.负责印刷、制作和发售采购文件,做好相关文件购买记录,并在甲方协助下澄清潜在投标人/潜在供应商提出的有关采购文件中的问题。如需对采购文件进行适当修改,应经甲方书面同意,并将修改文件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潜在供应商。

9.应甲方要求或必要时,负责安排组织专家对采购项目进行论证。

10.应甲方要求或必要时,负责安排组织释标会,解答潜在投标人/潜在供应商提出的问题。如出现投标人/供应商投诉的情况,乙方应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11.根据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甲方的要求,在国家指定的法定媒体、网站等刊登、发布采购公告或发送招标邀请书等。

12.协助甲方依法组建评审委员会。负责对评审专家的邀请与聘任工作。

13.负责接受投标文件。

14.应甲方要求或必要时,提供开标和评审场地。

15.负责与甲方协商确定开标程序,组织和主持开标,并做好开标记录。

16.负责组织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负责安排评审活动的各项有关事宜;按照有关规

 


 

定全程录音录像,录音录像应当清晰可辨,音像资料作为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17.负责整理、汇总评审报告,及时提交甲方,由甲方确定中标人。

18.经甲方授权后,负责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评标结果通知未中标人,并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及时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19.协助甲方草拟、印刷装订采购合同,并组织完成正式合同文本的签署工作。

20.负责整理采购资料汇编,并提供完整、详细的书面报告,在签订合同后     日内提交甲方留档,同时应向甲方返还甲方提供的所有材料。

21.乙方应当根据甲方需求在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实施线上电子采购。

(六)乙方不得接受与本合同工程建设项目中委托采购范围相关的投标咨询业务。

(七)乙方发现可能出现流标或其他任何可能影响正常采购结果的情形,应立即向甲方报告并提供相应材料,以便甲方及时做出指示。非因乙方原因出现流标的,是否重新组织采购,由双方另行协商。

(八)乙方出具的任何对潜在投标人/潜在供应商、投标人/供应商、中标人/成交人或其他第三方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均应书面告知甲方,由甲方签字或盖章确认后,方可对外公布。

(九)乙方因履行本合同产生的实际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外出考察、会务费、公告、公证等费用以及评标专家的通信、食宿、差旅等全部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十)乙方委派的人员如与潜在投标人/潜在供应商有任何利益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招标/采购代理工作公正性的情形,应主动向甲方提出回避。甲方同意回避的, 乙方应立即更换其他合适的人员。

(十一)乙方应熟知建设主管部门招标业务平台相关流程和规定,熟知工程方面的相关管理制度与业务流程,熟知工程项目前期环节、中间采购环节、后期环节相关规定,能做出整个项目准确时间计划表,快捷通过相关政府部门审核。

(十二)在国家有关部门审计、检查和调查甲方及甲方分支机构时,协助甲方答复有关的审计问题及提供相关资料。

(十三)保证按甲方要求的时间编制完成采购公告、资格预审文件、采购文件等所有文件,并保证上述文件以及招标/采购全过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甲方内部管理制度的要求。

(十四)乙方为履行本合同约定而编制的        成果文件,其著作权属于甲方。

(十五)按照采购人的采购档案管理办法要求整理采购档案(包括纸质档案及电子档案)。整理内容包括采购人内部流程资料及采购文件材料等,并进行编号、编目、修整、

 


 

装订、装盒等内容。整理工作应遵循采购文件材料的形成规律,保持采购文件材料之间有机联系,便于保管和利用

(十六)                              

第八条  档案

(一)采购文件由甲方/乙方负责保存,甲方要求乙方负责保存采购文件的,乙方应当妥善、完整地保存采购文件,不得伪造、变造、隐匿或者擅自销毁采购文件。采购文件的保存期限为从采购结束之日起至少 15 年。采购文件可以采用电子档案方式保存;采用电子档案方式保存的,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乙方负责整理招标、评审等采购文件资料,依照约定移交甲方存档,并按照招标/采购存档格式提供相关资料和文件移交清单(含电子化档案)。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如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致使本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如造成乙方损失,甲方应承担相关的赔偿责任。

(二)如乙方未能如期完成代理服务并提交相关资料的,则每延期 1 日,应向甲方支付  人民币 1000      违约金;延期超过 7   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如乙方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致使本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如造成甲方损失,乙方应承担相关的赔偿责任。

(三)若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第七条规定履行义务或有其他违约行为的,或者甲方认定乙方代理服务质量不符合要求的,乙方应在甲方通知后 2   日内予以纠正,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或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若乙方不予纠正或纠正后再次违约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应向甲方支付  人民币 5000      违约金,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四)若因乙方原因导致招标/采购及响应程序违法或违规、招标无效、流标、招标/采购程序无法继续实施等情形,致使甲方涉诉或者承担法律责任的,乙方应负责处理法律纠纷并退回全部已收取的服务费,且需按照等同于该项目服务费金额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甲方全部损失,且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若甲方因此重新组织招投标的,由此支出的全部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五)因乙方工作严重失误或者泄漏标底等乙方原因,致使甲方受到损失的,应当按照本合同规定扣减乙方代理费用,并赔偿甲方损失。

 


 

 

(六)中标人/成交人未按照招标/采购及响应文件约定向乙方支付招标/采购代理服务费用的,乙方可以从中标人/成交人投标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可以继续向中标人/成交人追偿。

(七)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约定由甲方承担的招标/采购代理服务费,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应付费用的逾期利息应按照合同订立时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 1 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

(八)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提供商品或服务,导致甲方及甲方所属企业对外承担损失赔偿责任等情形,包括但不限于因此产生的违约金、赔偿金、罚款等,均由乙方赔偿给甲方。前款赔偿金包括但不限于业务收入损失、第三方损失以及因处理事故产生的合理费用、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等。甲方及甲方所属企业有权从应付乙方结算款中直接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另行向甲方支付。

(九)                               

第十条  合同变更和解除

(一)除本合同有约定外,任何一方需提前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 30 日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协议,终止协议签订前任何一方不得擅自终止合同履行。

(二)发生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政府主管部门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甲方上级单位政策变化等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原因的情形,双方可协商进行合同变更;影响到本合同执行的,甲方有权通知乙方解除合同并且免于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三)乙方发生本合同第九条违约责任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约定的严重违约行为,甲方有权直接书面通知乙方,提前解除合同。

(四)如乙方被列入甲方或甲方所属集团公司或   黑龙江   省邮政分公司黑名单,

甲方有权直接书面通知乙方,提前解除合同,并且免于向乙方承担任何违约和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  保密

(一)乙方承诺对甲方的商业秘密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及其附件、管理规定、管理方法、经营信息、财务信息、客户信息、员工信息等承担保密义务。乙方或乙方员工如发生违反本保密义务规定的任何情形均视为乙方违约,如乙方因违反保密义务导致甲方受到商誉或经济损失的情形,视为发生泄露事件。乙方应就发生的泄露事件每次承  人民币 3   万元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及甲方所属企业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包括直接损失、间接损失以及为维护甲方合法权益而支出的各项合理费用等。

(二)合作结束后,乙方应于本合同终止后 10 日内将所保管、保存、保有的甲方

 


 

涉密信息资料、数据全部交还至甲方及甲方所属企业或按照甲方及甲方所属企业要求方式销毁。

(三)本保密条款长期有效且不因本合同履行完毕或终止而失效,乙方将长期持续履行本合同的保密义务,直至涉密信息被合法公开之日止。

第十二条  履约保证金

(七)乙方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 20  日内向甲方提交合同总价     %       元的履约保证金。保证金有效期为    年。

(八)保证金以人民币并采用下述方式提交勾选二选一)

银行保函:由在中国营业的商业银行开具的以甲方为受益人的见索即付银行保函。

银行电汇或转账

甲方的账户信息:(如提交银行保函则不必填写)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号:

开户行联行号:

(九)合同履行期间,乙方依照本合同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者赔偿责任的,甲方可以直接扣留部分/全部保证金或者向银行发出书面指令从保证金账户中扣划资金以抵付因乙方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直接及间接损失和为此支付的合理费用,保证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甲方可以继续向乙方追偿。

(十)发生上述情形后,保证金或者保证金账户金额不足的,乙方应当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 7 日内补足。如乙方未及时提交或补足保证金,甲方有权从合同未付款项中直接扣除;违反前述约定的,每逾期 1 日,乙方按照保证金总额 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 30 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保留向乙方索赔的权利。

(十一)因乙方违约终止合同的,甲方不予退还乙方保证金。

(十二)本合同保证金有效期满,在乙方完全履行本合同各项义务的情形下,双方结清各项款项、费用后,甲方将剩余保证金退还给乙方(不计利息)或者书面通知银行同意撤销保证金账户。

第十三条  反商业贿赂

(一)双方应当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以及国家主管部门关于禁止商业贿赂的有关规定,任何一方不得给予对方相关人员财物或者其他形式的贿赂。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不得协助配合甲方或甲方工作人员通过签订虚假合同(包括但不限于补充协议和订单)、虚开发票或其他财务凭证以及其他任何方式从事虚增业务收入、虚列成本费用套取资金或类似违法违规行为。一经发现此类行为,甲方及甲方所属集团公司范围内所有企业(以下统称“邮政企业”)均有权:(1)无条件立即解除部分或全部合同(包括合同项下订单),甲方对乙方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可要求乙方赔偿因此给甲方及其他邮政企业带来的全部损失2)将乙方纳入甲方所属集团公司“黑名单 ”统一管理,视其不当行为对甲方及其他邮政企业权益的损害程度,在甲方所属集团公司范围内,对乙方采取规定地域、规定时限的,直至全面永久的业务合作禁入措施,不得参与甲方及甲方所属集团公司范围内所有企业的业务合作或经济业务往来。

(二)乙方充分理解并承诺、同意,乙方不属于“邮政企业员工经办企业”,否则本合同除赔偿条款外自始无效。“邮政企业员工经办企业”是指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企:(1)与邮政企业无投资关系;(2)邮政企业领导人员及其近亲属或者其他与该领导人员关系密切的人、邮政企业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或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企业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第十四条  争议的解决

双方因本合同发生纠纷时,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依法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在裁决生效前,双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第十五条  附则

(一)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双方单位公章或者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二)合同履行期限为以下第______种,双方在合同履行期内开展业务:

1.本合同签订之日至____年____月____ 日。

2.本合同签订之后的____年____月____ 日至____年____月____ 日。

(三)本合同的附件以及本项目采购文件、响应文件及承诺书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各项文件解释优先顺序如下:

1.本合同及附件。本合同附件如与合同正文约定不一致时,以合同正文为准。乙方响应文件内容与本合同约定不一致时,若乙方响应承诺优于本合同约定的,以乙方响应文件内容为准;若乙方响应承诺劣于本合同约定的,以本合同约定为准;

2.响应文件及承诺书;

3.采购文件。

 


 

(四)本合同的附件包括:__________________ ,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乙方声明:乙方属于不属于中小企业。若属于中小企业,甲方依据《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协助配合乙方维护其合法权益。

(六)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持     份,乙方持     份。

 

 

附件:

1.甲方所属单位名录

2.招标/采购代理项目组组成人员

3.招标/采购代理服务需求书(格式)

4.招标/采购代理服务费用标准(以下无正文)

 

 

 

 

乙方声明,乙方作为理性市场主体,已就本合同(包括本合同附件,下同)的所有条款,包括免除与限制责任条款与甲方进行了充分的协商,甲方给予了合理的提示与解释说明。乙方完全理解并同意接受本合同的全部条款,并自愿接受其约束。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委 托 代 人:                        委 托 人:

 

 

日期:                              日期: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封面格式(示例):

 

正本/副本 

 

 

***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投标文件

 

 投标基本文件 / 商务部分 / 技术(服务)部分

 

 

 

 

 

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

 

 

   

 

 

 

 

 


第一部分:投标基本文件

(本部分单独成册)


一、投标函

     (招标人)  

 

根据贵方为(项目名称)项目招标采购货物及服务的投标邀请(项目编号),签字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一份及副本       份:

1.开标一览表

2.分项报价表(如有)

3.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

4.技术条款响应/偏离表

5.资格证明文件

6.按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和技术条款要求提供的有关文件

7.(形式)出具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金额数和币种)

在此,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所附投标价格表中规定的应提交和交付的货物/服务投标报价详见开标一览表。

2.我方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3.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第  号(澄清文件)(如果有的话)。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

4.本投标有效期为自开标日起    日历日。

5.我方同意投标人须知中第15.6条款关于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规定,我方同意贵方以贵方认为合适的任何方式处置我方所递交的投标保证金。

6.我方承诺,与买方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任何附属机构均无关联,我方不是买方的附属机构。

7.我方同意提供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8.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地址                                  传真                               

电话                                  电子邮件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二、开标一览表及分项报价表

2-1 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包名称

投标报价

 

投标保证金

服务期

备注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备注

  1. 此表须按“投标人须知”的规定,密封于“投标基本文件”中。
  2. “投标货币”应为人民币。
  3. 投标报价应包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所有采购内容及相关税费。
  4. 服务期等如出现不一致,以本表内容为准。
  5. 本表报价供唱标使用。
  6. 不允许有选择性报价。
  7. 此表中,投标报价应和“投标分项报价表”中的“合计”相一致。

 

 


2-2 分项报价表

(根据实际情况修改)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名称

型号和规格

数量

原产地和

 制造商/原厂名称

单价(人民币元)

小计(人民币元)

备注

1

 

 

 

 

 

 

 

2

 

 

 

 

 

 

 

3

 

 

 

 

 

 

 

4

……

 

 

 

 

 

 

合计(人民币元)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

1.如果按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

2.如果不提供详细分项报价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

3.本表是对“开标一览表”的细化,本表“合计”必须等于开标一览表中“投标报价”。

4.本项目设置XX最高限价,含税/不含税报价超过XX最高限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三、投标保证金(电汇底单复印件)

 


 

四、              投标文件电子版1份

(U盘介质,应包含投标文件Word文档可编辑版以及签字盖章扫描后的PDF版本,报价部分同时提供Excel文档可编辑版(如有),U盘表面须清晰标识:公司名称、包号)


第二部分:商务部分

(本部分单独成册)

 

 


 

初步审查及商务评分索引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评审项

应答所在页码

备注

一、初步审查索引(建议与《初步评审表》一致)

  1.  

 

 

 

  1.  

 

 

 

  1.  

 

 

 

  1.  

 

 

 

……

……

……

 

二、商务评分索引(建议与《商务评分内容》一致)

  1.  

 

 

 

  1.  

 

 

 

  1.  

 

 

 

  1.  

 

 

 

……

……

……

 


一、投标人资格条件应答材料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位;

 

应答材料: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更名相关资料(如有,如工商部门出具的盖章证明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截图等)

 

 


 

2.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xx省邮政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规定期限及范围内的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失信查询结果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在评审期间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应答材料: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截图,提供未列入黑名单承诺书,承诺书加盖投标人公章。

 

查询入口如下所示:

afbfb34ae70d680523b6ecfa7664eb2


《未被列入黑名单承诺书》

     (招标人)  

我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承诺满足以下要求:

我公司不存在“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xx省邮政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规定期限及范围内的的供应商”的情形。

特此承诺!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3.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投标;

应答材料:投标人须提供满足上述资格条件的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招标人)  

我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承诺满足以下要求:

我公司不存在“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投标”的情形。

特此承诺!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4.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应答材料:投标人须提供满足上述资格条件的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招标人)  

我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承诺满足以下要求:

“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特此承诺!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5.其他资格条件承诺函;

应答材料:投标人须提供满足其他资格条件的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招标人)  

我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承诺满足以下要求:

1.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

2.提供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增值税发票。

3.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我公司承诺满足《采购供应商承诺函》的相关要求。

 

如我司有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同意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贵司相关制度办法进行处理。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采购供应商承诺函

 

     (招标人)  

我单位承诺:若我单位出现被招标人纳入黑名单的情形,招标人有权按照招标人及其上级单位有关黑名单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根据负面行为的性质以及对邮政企业利益的损害程度等因素,在相应的期限、范围和品目,对我单位采取采购禁入措施(包含全面永久的禁入措施)。在采购人公布黑名单文件规定的地域和时间范围内,采购人有权取消我单位中标/成交资格,有权不与我单位签订合同(列入黑名单企业自动丧失中标/成交资格及签约资格),招标人及相关单位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如我单位成为被采取永久禁入措施的黑名单供应商,招标人有权对我单位或我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所注册设立的其他法人或非法人组织,采取永久禁入措施。

我单位对此无异议,特此承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二、商务评分表应答文件

1.投标人须提供2025年度财务相关报表。


2.投标人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扫描件或复印件。

(如投标人具备可附相关证书,不具备不提供)


3.投标人以表格形式填写符合要求的业绩情况,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投标人业绩列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单位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项目起止时间

合同金额

(万元)

合同供货数量

证明文件在投标文件中所在页码

备注

1

 

 

 

 

 

 

 

 

 

2

 

 

 

 

 

 

 

 

 

...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1.投标人所提供业绩须是已签约完成项目。

2.业绩证明文件须按照业绩表序号顺序提供,仅需提供X个业绩案例(如超过X个案例,仅对顺序前X个案例进行评审)

3.业绩证明文件必须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内容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署日期页、签章页复印件及项目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等清晰的证明文件。(此处为参考,具体证明材料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进行要求)如提供的是无确定金额的框架协议(框架协议如按年度进行签署,每一年度协议按一个独立案例计算),框架协议必须包括但不限于协议首页、协议内容页、协议金额页、协议签署日期页、签章页复印件及项目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等清晰的证明文件,并另附协议项下能体现服务量的发票复印件。如没有提供相应案例适当的证明资料,按无效业绩处理。

4.投标人须准备合同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备查。


4.投标人与邮政企业粘合度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战略合作、办理邮政业务情况等)。


三、其他应答材料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格式)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成立时间:               

经营期限: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性别:                   

职务: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需同时提供正面及背面)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格式)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国家或地区的名称)(公司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单位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项目名称)的进行投标,并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需同时提供正面及背面)

 


3.商务条款偏离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招标文件

条款号

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文件

条款号

投标文件响应

偏离

(正/负)

偏离

说明

 

 

 

 

 

 

 

 

 

 

 

 

 

 

 

 

 

 

 

 

 

 

 

 

 

 

 

 

 

 

 

 

 

 

 

 

 

 

 

 

 

 

 

1.投标人须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须知、合同草案,如在应答时有偏离,须按照此表要求明确填写,并注明“正偏离”或“负偏离”。

2.投标人须如实填写“商务条款偏离表”,若无偏离,应当在上表中明确标注“无商务偏离”。

3.投标人若未填写此表,将被认为响应招标文件全部商务条款。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4.企业简介:包括但不限于企业的财务状况、生产设施情况、公司人员状况、产品研发团队、生产供货能力、物流配送体系的建设情况,公司在质量管理、客户服务、项目管理等方面的能力。


5.企业情况信息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 话

 

 

 

网 址

 

年生产能力

 

组织结构

 

成立时间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员工总人数

 

管理人员

人数

 

技术人员人数

 

维护人员

人数

 

系统集成资质

 

其中

项目经理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

 

 

 

经营范围

 

 

 

备注

 

 


6.中标服务费承诺书。

 

中标服务费承诺书

 

致:(招标代理 )

 

              我公司若在贵公司组织的                                                                                                  项目(项目编号:                                                                                    )中中标,我公司保证在收到本项目中标通知后5日内,按招标文件的规定,以支票、汇票、现金或贵公司认可的形式,向贵公司一次性支付应该交纳的中标服务费用。

 

 

 

 

                            特此承诺!

 

 

 

 

              承诺方名称(加盖公章):                

              地址:                

              电话:                

                                                                                                  电子邮箱:                                                                                     

              承诺日期:                                                                       


7.其他体现投标人实力的有效期内的认证和资质材料。


8.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料(如有)。


9.业务对接承诺函。

 

业务对接承诺函

   (招标人)  

我公司___________(公司名称)积极与采购人开展相关业务合作(在金融业务(邮储银行、代理金融、中邮证券、中邮保险)、快递物流业务、邮务业务(集邮、函件、报刊、分销等)),并提供专属联系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承诺方名称(加盖公章):                                                        ___________    

 

日期:                

                                                                                       


第三部分 技术(服务)部分

(本部分单独成册)


技术(服务)评分索引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技术部分评分项

应答所在页码

备注

技术(服务)评分索引(建议与技术(服务)评分一致)

1

 

 

 

2

 

 

 

3

 

 

 

4

 

 

 

5

 

 

 

6

 

 

 

7

 

 

 

8

 

 

 

……

……

……

 

 

技术*条款(参见技术(服务)规范*条款)

序号/条款号

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人应答页码

备注

1

 

 

 

2

 

 

 

3

 

 

 

4

 

 

 

……

 

 

 

 


 

一、技术条款偏离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招标文件

条款号

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文件

条款号

投标文件响应

偏离

(正/负)

偏离

说明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注:

1.投标人须根据所投技术要求填写此表,如在应答时有偏离,须在此表中明确填写并注明“正偏离”或“负偏离”。

2.投标人须如实填写“技术条款偏离表”,若无偏离,应当在上表中明确标注 “无技术偏离”。

3.投标人若未填写此表,将被认为响应招标文件全部技术条款。


二、技术(服务)规范应答书

 

投标文件中技术(服务)规范应答书应针对招标文件第六章要求,依据所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如实逐条对招标人的技术需求进行应答(技术(服务)规范中每个条目都必须应答,不允许删改,否则,将可能导致投标被否决)。对本项目技术(服务)规范所有条款按“满足”或“不满足”应答,同时,对于那些可以用量化形式表述的条款,投标人必须明确回答,否则投标人应以功能描述回答(说明实现方式),并指出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是否做出实质性的响应。简单复制招标文件内容,或全部响应仅以“符合、满足”应答,未提供基本技术参数指标、性能和功能描述的,将可能导致其投标被否决


三、技术(服务)评分表 应答文件

 

根据技术(服务)评分表内容逐一进行罗列,并给出应答格式。

 

 


 

四、投标人认为其他需提供的文件或资料


第六章 技术(服务)规范

(详见另册)

 

:技术(服务)规范书加注“*”为关键技术要求,任意一项关键技术要求不满足的则投标被否决。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哈尔滨邮区中心快手一分八分拣设备采购服务项目技术(服务)规范

一、服务内容

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哈尔滨邮区中心新增2台一分八分拣设备用于分拣超小轻薄件,提升超小轻薄件处理能力。

二、服务地点:哈尔滨市道里区空港四路1205号

三、服务内容及相关信息

1.基本要求

本规范书规定一分八分拣机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及验收标准。

设备用于纸箱 / 包裹 / 包装物自动分拣作业,连续稳定运行。

执行标准:JB/T3790.1-2004

2.设备运行地区温度和工作环境:

电源:AC220V,50/60Hz1.0kW

环境温度:-25℃~+45℃

相对湿度:≤90%(无凝露)

核心技术分拣机硬件配置:

项目

指标

分拣速度:

≥1500件/小时(可调)

条码最小宽度:

0.25mm

视野宽度:

1000mm

条码识读率:

≥99%

工作台高度:

750mm(可定制)

图像分辨率:

最大3072*2048

图像格式:

JPEG、BMP、RAW

数据导出:

本地数据以excel/CSV报表格式自动导出

噪音:

空载≤72dB (A)

供电电源:

220VAC

通讯接口:

Rs485

适应的物品尺寸:

约MAX:400(L) x 400(W) x 400(H)mm

硬件配置

 

扫码相机:

海康1200W工业相机

光源:

海康一体化套件

滚筒:

艾丽希428滚筒

工控机:

CPU:I5,内存:8G,256G固态硬盘3千兆网口+1个RS232+4USB

光电、接近开关等传感器

PNP,NPN

 

四、预算金额:8万元。

五、服务期限:1 年。

六、标段划分及数量:

1.标段划分:无

2.数量:  1 家。

七、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八、服务要求:

1、所提供的货物型号、技术规格、技术参数等必须与招投标文件和承诺相一致。

2、提供的自主创新产品、节能和环保产品必须是列入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

3、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全新、未使用的原装产品,且在正常安装、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其使用寿命期内各项指标均达到质量要求。

4、按照招标所规定时间、地点、及价格进行加工服务。

技术服务规范

1. 结构与材质

机架采用厚壁方钢 / 钢板焊接,整体喷塑,强度高、不变形。

长期运行不卡带、不刮带。

关键运动部件润滑良好,无渗漏、无异响、无卡滞。

2. 电气系统

采用品牌 PLC+ 开关电源,抗干扰强、运行稳定。

光电传感器检测可靠,不误动作、不漏打包。

急停按钮、安全门、过载保护齐全,

3. 机械性能

读码分拣动作连贯准确,故障率低。

 

4. 安全要求

具备过载保护、过热保护、卡带自动停机 / 报警。

接地可靠,绝缘电阻≥1MΩ。

5. 可靠性

平均无故障工作时间MTBF≥5000h。

连续 8 小时无故障运行,适合批量生产。

试验与检验

出厂检验:外观、尺寸、动作、分拣、皮带强度、噪音、安全保护。

型式检验:每批次 / 重大改进时做连续运行、寿命、可靠性试验。

验收标准:参数达标、连续运行 4 小时无故障。

注:每天工作10小时,使用9-10年。

设备维修:

更换单个易损件所需时间:≤0.25h。

更换单个部件所需时间:≤0.5h。

设备维护说明书应包括:维护项目说明,易损零件更换修复说明(说明中需包括各易损零件更换修复所需要的人员数量及使用的工器具),

8安装要求

设备进场、安装、调试等环节的具体时间需双方协调确定,由卖方提前提出申请,经买方确认后执行。

8.1安装条件

卖方应在设备安装前落实场地安装条件,如工艺净高、地面荷载等。

设备安装时,买方提供动力至临时配电箱,其余线路敷设和设施由卖方在买方的督导协调下完成。卖方使用的临时设施由卖方承担全部的安全和照料责任。

合理范围内的地面沉降和变形对设备产生的影响,由卖方进行免费的适应性调整;合理范围外的,卖方负责与土建施工单位共同协商对设备进行适应性调整的方案,并经买方同意后执行。

8.2安装过程责任

(1)在安装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执行有关施工质量检查的规定。卖方应对每道工序按照自检、互检和专业检查相结合的原则进行检验和记录。

(2)设备安装前,卖方应提交施工组织方案。

(3)在施工过程中,卖方应接受买方的现场管理和督导,密切配合买方对设备安装工序进行检查和验收。

8.3安装质量要求

设备安装需符合国家和行业颁布的相关设备施工及验收规范、技术要求及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规定和要求。

(1)买方人员应在所有合理的时间内:

1)有充分机会进入现场的所有部分;

2)有权在生产、加工、和施工期间(在现场和其他地方)对材料和工艺进行检查、检验、测量、试验,对生产设备的制造和材料的加工生产进度进行检查。卖方应为买方人员进行上述活动提供一切机会,包括进入条件、设施和许可。此类活动不应解除卖方的任何义务和责任。

(2)为有效进行相关的测试和调试,卖方应提供所需的所有仪器、帮助、文件、其他资料、设备、工具、劳力、材料,以及具有适当资质和经验的工作人员。必要且条件允许时,买方可以应卖方要求派人配合卖方进行工作,但不意味着任何卖方责任的转移。对任何生产设备、材料和工程其他部分进行规定的试验及其时间和地点应由卖方与买方现场负责人商定。

8.4安装工具要求

安装工具由卖方负责提供。安装施工前,卖方应对运到安装现场的工具、设备的规格和数量进行清点和检查。安装期间,工具由安装方自行保管。

9.1交货前卖方应向买方提交一份有关交付设备、安装材料、工具、软件包和技术文件的日程安排,经买方同意后按日程安排交货。

9.1.1设备包装箱内应有装箱单、质量合格证书等相关技术资料。

9.1.2卖方应在交货的同时,向买方提供所有安装、测试、操作和维护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规程。

9.1.3设备在运抵安装现场后,应由相关各方代表开箱验视,在清点无误、检验合格后,方可实施安装。

10.1设备加电调试及测试

10.1.1设备测试的目的是检查设备的各项功能、检验安装后系统是否符合工艺设计和相关安装技术文件。

10.2.2设备加电调试由卖方提前3天提出申请,由买方批准后实施。

系统设备安装完毕后,首先应进行设备测试。

10.3.3设备测试由卖方负责,卖方应提前3天将它可以进行每项测试的日期通知买方现场负责人,测试在买方指示的某日或某几日进行。必要时,买方配合卖方参加测试。

10.4.4设备测试结束后,卖方应将测试报告(包括各项测试的记录、测试中遇到的问题、所采取的措施等)交给买方。将所有问题整改完毕,

10.4系统联调及测试

10.4.1系统测试的目的是检查系统总体功能、系统能力,各设备和子系统之间的接口等各项功能、检验安装后系统是否符合工艺设计和相关安装技术文件。

10.4.2卖方的系统联调申请报告得到批准后,可以进行系统联调。卖方在联调过程中应配合买方的工作。系统测试前,卖方按照最终确认的测试大纲进行相关准备,并配合买方完成测试工作,配合买方提交测试有关文件。

10.4.3系统联调和测试由买方负责,卖方配合工作。

10.4.4系统测试结束后,卖方应将测试报告(包括各项测试的记录、测试中遇到的问题、所采取的措施等)交给买方和相关各方。

10.5验收测试

10.5.1系统设备安装完毕自检合格后,卖方提出验收申请,经买方同意后开始进行验收测试。

10.5.2买方应提供符合技术规范书、合同及相关技术标准要求的验收测试大纲,经双方确认后执行。

10.5.3验收测试由买方组织并逐项验收,卖方配合买方进行测试。

10.5.4若验收测试结果主要指标达不到测试大纲规定的要求,卖方需对设备进行修理、更换或改进。条件具备后应再次进行验收测试,并应按供货合同的有关条款处理。

10.5.5验收通过后,买方应在验收证书上签字,如果未通过,则应根据合同中的索赔条款来解决问题。

11技术培训

11.1培训对象和目标

11.1.1培训对象为设备操作使用人员、维护技术人员及设备管理技术人员。

11.1.2操作人员经培训后,应能正确操作使用邮件分拣系统,排除简单常见的故障。

11.1.3维护技术人员及设备管理技术人员经培训后,应能掌握系统设备的机电原理、软件控制原理、系统配置维护、故障诊断原理,能熟练地排除各种故障,指导操作人员进行日常维护工作,对应用软件应能根据生产变动情况进行必要的配置工作。

11.2培训方法

11.2.1技术培训方法采取集中现场培训方式。

11.2.2现场培训由卖方负责提出计划和组织实施,培训的详细内容和计划,经买方批准后实施。现场培训应达到使培训人员能够独立进行系统开机运行、测试、维护及管理的程度。

11.2.3对操作人员的培训应在系统上线运行前完成,对维护技术人员和设备管理技术人员的培训应在初验前完成。

11.2.4卖方提供的授课专家应是了解和熟悉设备工作原理、操作方式、维护手段和工器具使用等各方面的专业技术人员。

11.2.5应提供完整的教材给每个参加培训人员,培训教材用中文编写;培训用中文授课。

11.3培训内容

内容

现培训场

这部分必须有专门的培训人员进行,必须是中文

由供应商在客户工厂进行,包含理论和实际两方面

培训程序必须适应如下团队:操作工、电气机械人员、维护人员

a) 生产: 1天培训和1 天在设备上操作

设备一般特征知识

全面生产维护知识

故障知识和基本维护知识

操作知识

故障和安全管理

b) 维护: 4 天两部分

机械部分: 2天

设备一般特征知识

维护计划知识

故障知识

安装和拆卸子件

帮助故障诊断和减少维修时间

电气部分: 2 天

程序知识

设备原理能够调整和维护

变频器知识

解释电气和自动化部件 (电气图, 程序)

控制其-变频器-控制屏的关系

电气和机械人员专业培训

这个目标是培训机械,自动化,仪器和动力部门维修人员保证设备良好工作。一个清晰的上锁挂牌-隔离和程序是培训生产和维护人员的一部分。

供应商必须提供具体的培训计划

每组培训人员最多8人;生产人员 : 12人;维护人员 : 7人

 

注:根据不同培训对象选择不同的培训内容。

(1)对系统设备维护及维修工作所需要的全部技术文件的讲解。

(2)系统设备的测试。

(3)系统设备的操作使用方法。

(4)系统设备的配置与维护。

(5)主要硬件功能模块、结构及工作原理。

(6)各类软件的用途、原理、安装、使用、配置、维护方法。

(7)常见故障的排除方法。

12售后服务及技术支持

12.1售后服务

12.1.1设备在最终验收后应至少有12个月的质量保证期。质量保证期内卖方应免费更换损坏的零部件(含易损件,人为损坏的除外),系统设备发生故障应由卖方免费提供及时的维修服务。

12.1.2卖方在质量保证期内应提供每年365天、每天24小时始终畅通的中文热线以及远程支持服务,质量保证期内设备发生故障,买方发出通知后必须在24小时响应,48小时内抵达现场(偏远地区协商)。到场人员应为掌握设备维护和保养技能的卖方专业技术人员。

12.1.3质量保证期满后,在系统设备使用寿命期内卖方仍应按买方的要求及时提供维修服务以及维修中所需的各种零部件,条件由买卖双方议定。维修用零部件和消耗材料的供应,其价格不得高于本合同签订时的价格。

12.2技术支持

12.2.1卖方所提供的系统设备在以后利用新技术对系统硬件、软件进行性能、功能改进或进行产品更新时,卖方应及时书面通知买方,供买方选择。

12.2.2在质量保证期内软件升级版本卖方应免费提供给买方,使用期内提供终身软件服务。

12.2.3当买方需要扩充或改造系统设备时,卖方应帮助买方进行系统设计、规划预算、提供技术支持。条件由买卖双方议定。